- “我就在微信群里轉發了幾個兼職廣告,或者在短視頻下面評論引流,一單賺幾塊錢,怎么就成了犯罪?”
很多大學生、寶媽、待業青年,覺得利用業余時間做做“刷單引流”“社群轉發”的兼職,不過是“賺點零花錢”。但現實是,你動動手指發出的那條廣告,可能已經踩了法律的紅線。
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法發〔2025〕12號),系統性整合了幫信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和政策指引規則。根據該《意見》及近期多起典型案例,這類看似不起眼的“吸粉引流”行為,正是當前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幫信罪”的重點領域
張珩暉律師團隊溫馨提醒:網絡兼職需謹慎,轉發引流有風險。遇到刑事調查,不要輕信“有關系能撈人”的許諾,請律師要找正規律師事務所,切勿在外私下委托,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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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回溯:從“轉發廣告”到“詐騙幫兇”
近期,多地法院審結多起典型的“引流”幫信罪案件。
在湖北谷城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余某等人組建“引流窩點”,通過撥打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以“刷單”“搶紅包”等名義,將受害人引導加入微信群或下載APP。余某等人每成功引流一個有效客戶,上線以USDT虛擬幣結算。經查,該團伙撥打電話40余萬條,導致多名被害人受騙。余某非法獲利約人民幣30萬元,劉某撥打引流電話10593次、獲利約1萬元。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余某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劉某有期徒刑一年。
在江西饒陽縣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宋某在街頭張貼印有“低息貸款”“兼職刷單”等字樣的小廣告,誘騙受害人掃描二維碼進入詐騙群聊。法院認為,宋某的行為構成了信息網絡犯罪鏈條中關鍵的“推廣引流”環節,同樣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這些案件的共同點是:行為人沒有直接實施詐騙,也沒有參與后續的“殺豬盤”或“刷單返利”環節,僅僅提供了“廣告推廣”的幫助。但正是這種“引流”行為,為詐騙分子輸送了精準的“獵物”,同樣觸犯了刑法。
二、法律紅線:什么是“幫信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
在司法實踐中,“吸粉引流”被明確列為“廣告推廣”類幫助行為。
定罪核心在于“明知”的認定。 根據《意見》及相關司法解釋,以下情形可作為認定“明知”的參考:
- 交易價格或方式明顯異常:比如轉發一條廣告給幾塊錢,或者拉一個人進群給幾十塊,明顯高于正常市場推廣的報酬。
- 頻繁采用隱蔽手段:比如使用境外加密聊天軟件接單,或使用虛擬貨幣結算。
- 接到舉報或投訴后仍繼續:比如有朋友提醒“這是詐騙廣告”,或者平臺提示違規,依然繼續轉發。
- 逃避監管:比如頻繁更換微信號、手機號,或使用虛假身份注冊賬號進行引流。
三、幫信罪的“入罪紅線”:多少會判刑?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達到“情節嚴重”,也就是刑事立案的門檻:
對象數量:為3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
支付結算:支付結算金額20萬元以上的;
廣告推廣資金: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5萬元以上的;
違法所得: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純利潤,非流水);
前科劣跡:兩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信罪受過行政處罰,又實施的;
后果嚴重: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后果的。
特別注意:“違法所得1萬元”是硬指標。在谷城案中,劉某撥打引流電話1萬多次、獲利約1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這說明,只要獲利達到1萬元,或者引流行為導致了嚴重的詐騙后果,就可能面臨刑事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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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量刑:會判多久?
幫信罪的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在司法實踐中,量刑通常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從重情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涉及未成年人或老年人、曾因網絡犯罪受過處罰、組織或指使他人進行引流的,依法從重處罰。
從輕情節:在校學生、被引誘參與、積極退贓退賠的,可依法從寬處理。認罪認罰是爭取緩刑的重要因素。
在谷城案中,主犯余某因組織引流窩點、非法獲利約3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而從犯劉某獲利約1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組織者與底層執行者的量刑差異明顯。
五、幫信罪辯護的三個核心突破口
結合幫信罪的司法實踐,此類案件辯護通常聚焦以下三個維度:
突破口一:主觀明知的認定。 幫信罪要求行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辯護中要重點審查:當事人是否收到過明確警告?報酬是否明顯異常?業務流程是否符合行業慣例?如能證明自己無暇核實或合理信任對方合法經營,存在論證“主觀不明知”的空間。
突破口二:涉案金額的核減。 違法所得和支付結算金額直接關系到是否達到入罪標準。辯護中需逐筆核對,剝離與犯罪無關的合法收入、重復計算部分。
突破口三:從犯地位的爭取。 在共同犯罪中,處于鏈條末端、僅領取固定報酬、未參與利潤分配、未起組織策劃作用的當事人,依法可以認定為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張珩暉律師提醒:幫信罪案件黃金救援期在刑事拘留后的37天內。這期間爭取取保候審或不批捕的成功率遠高于后續階段。一旦錯過,后續辯護空間將大幅縮小。
六、2026年司法政策:寬嚴相濟
根據《意見》精神,當前打擊幫信犯罪堅持“寬嚴相濟”原則。
從嚴懲處:對于組織性、職業性和跨境協同實施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行為,以及實施犯罪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骨干成員等,依法從嚴懲處。像谷城案中組織引流窩點的余某,被判處實刑。
從寬處理:對于未成年人、在校學生,以及處于犯罪鏈條末端、情節較輕的人員,依法從寬處理。犯罪情節輕微的,一般應當不起訴或者免于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作為犯罪處理。
七、不慎卷入案件,家屬現在最該做的三件事
如果你的家人因涉嫌幫信罪被刑拘:
第一,第一時間委托律師會見。律師會見時要重點了解:他是否知道上家在犯罪?有沒有接到過投訴?聊天記錄里有沒有敏感詞?“明知”是定罪的關鍵,也是辯護的突破口。張珩暉律師團隊承諾,接案后24小時內安排首次會見,緊急情況2小時內響應。
第二,核算違法所得。區分“個人獲利”和“團伙流水”。定罪量刑更看重“違法所得”(利潤),而非流水總額。
第三,積極退贓退賠。這是司法實踐中爭取取保候審、不起訴或緩刑的重要指標。偵查階段即可退,不要等判決。
我是張珩暉律師。“吸粉引流”不是法外之地。不要覺得“我只是轉發一下”“我只是點個贊”就與犯罪無關。在信息網絡犯罪的鏈條上,任何一個環節的“幫助”,都可能讓你成為共犯。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臨此類法律風險,建議盡早咨詢專業律師,把握黃金救援期,別讓“幫個小忙”變成“背個罪名”。
聲明:本文內容基于現行法律法規及司法實踐撰寫,旨在普法宣傳。谷城案、饒陽案信息來源于相關法院公開判決及官方報道。具體案件處理請務必咨詢專業律師,切勿盲目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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