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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中國人民大學一紙通報,認定蔣方舟碩士學位論文存在9處與境外期刊論文文字重合且未標注引用,構成學術不端,撤銷其碩士學位。通報發出13分鐘后,蔣方舟在微博發了三句話:“本人接受人大校方對此事的處理。因此事被驚擾并失望的讀者,我致以歉意。對我的老師為此事蒙受的處分,深致歉意。”
通篇53個字,算上標點,句句有硬傷。
先看第一句:“本人接受人大校方對此事的處理”。缺少核心賓語,讀起來像話沒說完。“處理”什么?應該是“處理結果”。少了“結果”兩個字,句子成分殘缺,語意不完整。
第二句:“因此事被驚擾并失望的讀者,我致以歉意”。介詞“因”使用不當,想表達向讀者致歉,正確用法應該是用“向”引出致歉對象;“我致以歉意”中主語“我”純屬多余,刪除后更得體。有網友建議改為“向所有因此事被驚擾并失望的讀者致歉”,既明確對象,又簡潔干凈。
第三句問題最大:“對我的老師為此事蒙受的處分,深致歉意”。這句話最扎眼的地方——道歉對象搞錯了。博主“萬能的大熊”一針見血:道歉的對象應該是“老師”,而非“處分”。縮寫一下這句話就變成了荒謬的“對處分致歉”。另外,“蒙受”一詞通常與“冤屈”關聯,你一邊道歉一邊喊冤,這到底是在向老師致歉,還是在向處分致歉?網友“甜芷龍吶”還指出,“深致歉意”屬于生造的病句,表達自我感受應使用“深表歉意”或“深感歉意”。
三句話,處處硬傷,每一條都是中小學語文的基礎知識點,一個靠文字吃飯的“天才作家”,連53個字的道歉都寫不利索。這還不是最讓人惱火的,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這封道歉信的態度。
通篇沒有出現“抄襲”二字,沒有出現“學術不端”四個字,沒有對自己行為的任何具體反省。“接受處理”是被動的,“致歉”是籠統的。對讀者,“被驚擾并失望”,這措辭像是在說一場意外的噪音打擾了讀者的清靜,而不是自己學術造假辜負了讀者的信任。“驚擾”多指外界干擾導致受到驚嚇,用在此處極不合語境。對老師,“蒙受處分”,仿佛老師是被牽連的無辜受害者,而她自己也是這場風波的“受害者”。這不叫道歉,這叫文字層面的公關閃避。
更讓人無語的是,小紅書博主“抒情的森林”早在半年前就指出蔣方舟出版作品中存在大量與他人作品的“異曲同工”之處。從契訶夫《帶小狗的女人》到臺灣作家李昂《殺夫》,多處句子高度相似,但這些指控一直沒有得到蔣方舟的正面回應。
一個7歲寫作、9歲出書、12歲開專欄、19歲被清華大學降60分破格錄取的“天才少女”,一個以文字為生的職業作家,在公開道歉的53個字里接連出現基礎語病,連道歉對象都能搞錯,這已經不是“失誤”能解釋的了。這是基本功的全面塌方。
有人說,這是吹毛求疵,是落井下石,我不這么看,恰恰相反,公眾揪住這幾處語病不放,揪的不是文字本身,而是這53個字暴露出來的東西:一個靠著“天才”光環享受了二十多年特殊待遇的人,在最需要拿出專業素養的時刻,連最基本的文字能力都拿不出來。
清華降分錄取她的時候,支持者說這是“不拘一格降人才”,現在呢?53個字的道歉信句句有病句,你告訴我這叫“天才”?這叫“人才”?
蔣方舟用53個字親手打碎了自己戴了二十多年的“天才作家”光環,不是被輿論打碎的,不是被舉報者打碎的,是她自己寫下的這53個字,一字一句敲碎的。
一個靠文字吃飯的人,連道歉都寫不利索,這才是對“天才作家”這四個字最響亮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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