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北京日報記者獲悉,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近日對被告人高某損害小米汽車商品聲譽一案依法作出判決,判決書顯示,認定其因“捏造虛假事實”“主觀故意損害他人商品聲譽”等,被判犯損害商品聲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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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視頻截圖 圖源:大河報
2024年8月,一段汽車碰撞評測視頻在社交媒體上線后,播放量迅速突破300萬次。視頻中,擁有百萬粉絲的汽車自媒體博主高某聲稱,小米SU7因設計缺陷導致碰撞后全車斷電、緊急救援呼叫系統失效。
視頻中的小米SU7對撞后,工作人員拉不開車門、自動緊急呼叫未見工作痕跡,中控電子屏不亮。
實際上,這是一個醞釀了4個月的“爆款”——早在2024年4月,該博主就發布了預熱視頻,稱如果點贊超過10萬次,團隊就買車做碰撞。據《南方周末》報道,涉案博主公司商務曾在受訪時介紹,雖然一個碰撞試驗估算要花一百多萬,“我覺得只要能漲粉就行”。
碰撞測試視頻爆火的同時,也引來網友質疑——在同一個視頻中,有的畫面小米SU7車身上有小電瓶,有的沒有;有的畫面小電瓶標簽處有破損、極柱有破損,有的沒有——這意味著視頻可能是摘了小電瓶進行拍攝,故意營造小米汽車碰撞后沒有電的情況,以實現故意抹黑汽車品牌的目的。
視頻發布后,小米公司通過律師函、官方微博、微信等多渠道澄清“小電瓶斷電”相關信息,并通過民事訴訟、向警方報案等方式發起維權行動。
根據判決書,經審理查明,高某及團隊在制作測試視頻過程中,隱瞞小米SU7小電瓶的電源線在碰撞之前被人為拆裝的事實,使用了被叉車損壞的小電瓶照片特寫并將損壞原因直接描述為在碰撞中損壞,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宣稱小米SU7的eCall(汽車緊急救援呼叫系統)功能遭碰撞后沒有正常運作,致使小米汽車聲譽受到嚴重影響。
據了解,此次高某被判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的關鍵在于“捏造事實”“主觀故意”“損失巨大”。
公開資料顯示,小米公司于2024年11月向警方報案,2025年通過官方微博透露“此前惡意抹黑小米汽車的某平臺博主及其同伙已經被依法緝拿歸案”,直至今年7月該案宣判。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柴永林律師認為,此類案件往往取證難度較大,因此整體處理周期較長。本案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限內,充分行使了偵查權、審查起訴權以及審判權,體現了對案件的審慎態度。
據悉,此案作為國家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網絡測評活動規范》后宣判的標志性“網絡測評”案例,有望對各類違規違法的“測評”起到警示作用,也將成為清朗網絡空間、維護民營企業合法經營、合法維權的典型判例。
編輯|梁露月 易啟江
校對|段煉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北京日報、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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