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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文學中的女子與國難》
作者:李惠儀
版本:上海古籍出版社
2026年5月
甲申年(1644)三月十九日,隨著北京被闖軍攻陷,崇禎帝朱由檢(1627—1644在位)在煤山自縊。按照后來入主中原的清廷(1644—1911)所述,這一事件標志著明朝(1368—1644)的滅亡。但明清易代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同年五月,思宗從兄福王朱由崧(1644—1645在位)即位南京,改元弘光。南京政權乍起旋滅,1645年顛覆后,有志復明之士紛紛擁立明朝宗室,奉明正朔,先后有魯王朱以海(1618—1662)稱監國于紹興,唐王朱聿鍵(1602—1646)則稱帝于福州,建號隆武。還有桂王朱由榔(1623—1662)于肇慶即位,改元永歷。復明運動不絕如縷,似乎明祚猶可茍延殘喘。假如要計算明朝覆亡的確實日期,我們還是可追溯到1662年永歷帝被殺。但如果包括鄭成功(1624—1662)及其后人反清復明的主張,則又可把明朝滅亡推遲到1683年臺灣歸降。從歷史的后見之明去看,清朝定鼎其實也是一個相當漫長的過程,其中也包含了許多偶然的因素。江南、南方、西方、東南沿海的抗清斗爭,在順治(1644—1661)年間持續。順治末年至康熙初年的大案——明史案、奏銷案、通海案——有意針對和打擊江南、浙江士人,也許與此有關。康熙帝愛新覺羅·玄燁(1661—1722在位)八歲即位,及至成年,清政權似乎逐步穩固,三藩之亂(1673—1681)卻旋即爆發。清軍入關后,賴明降將經略南方,鏟除反清勢力。所謂三藩,即指這些降將及其后嗣——駐廣東的平南王尚可喜、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鎮云南的平西王吳三桂,而其中以吳三桂的兵力最強。三藩之亂嚴重威脅清廷,亂定后清政權始真正鞏固。康熙十七年(1678),平亂大局已定,詔征博學鴻詞,各地薦舉并送至北京,次年考試。這項清朝籠絡漢族士人的計策頗成功,應詔者包括一度參與復明運動的士人,但亦有明遺民力辭不就或拒絕受職。
明清之交戰亂頻仍,常被稱作天崩地解、彌天皆血的時代,此際文字充滿了暴力、破壞、滅裂的意象。明亡清興,尤其是剃發易服的政策,有人認為是國族與文化危急存亡的關鍵,遂重新勾起華夷之辨。當時對生與死的抉擇、忠節與妥協的界定,均有熱烈激切的討論。在時人反復辯論以死明志的意義與茍存性命的理由時,有些人決定毅然赴死,以身殉國。拒絕仕清的遺民,涵蓋多種模式與生命形態——有積極參與抗清的志士、避世逃禪的隱士、睥睨一切的狂士、繼續詩酒風流的雅士等。同一退隱不仕新朝,有的遺世苦節,有的方外披緇,有的在不同程度上與清官交往。當然,還有很多人選擇與新定鼎的清朝合作。明臣仕清者,后來成為乾隆帝(1735—1796在位)所貶斥的“貳臣”。不過,即使委身仕清也不代表他們沒有故國之思,不代表他們內心沒有與清朝保持距離。
歷史與文學互相扣連
明清易代與中國文學史上一段大放異彩的時段剛好重疊在一起。因政治動蕩而衍生的情緒與心理的輾轉反復,為許多作品提供了動人的題材。我們可從各種文類看到這些鼓蕩人心的敘述,譬如史籍、紀傳、憶語、詩詞、小說和戲曲等。趙翼(1727—1814)演繹傳統“文窮而后工”的說法,用“國家不幸詩家幸,賦到滄桑句便工”來評論經歷金元之際離亂的元好問之詩。假如我們相信這兩句話所勾勒的關系,認為詩文的創作因國家的磨難而彌見精深,那么作者的歷史背景可以說跟他們的創作剛好成了一種“反比”的關系。事實上,黃宗羲(1610—1695)也提出過類似的說法。他認為厄運危時可以镕鑄偉辭:因為天地元氣會在這種歷史時刻閉塞鼓蕩,使詩人坌憤激訐,最終他會不期而然地把這種強烈的感受書于詩作之中,所以衰世亂世轉致文章之盛。這種有關詩歌生成的理論可能源于人們在經歷困厄時對文字所寄的厚望,認為文藝創作源于與權力架構悖離的落寞、國變途窮的悲懷,是別具魅力的視野,與浪漫主義的蚌病成珠、設定人生與藝術之對立殊途同歸。以黃宗羲為例,他的“亂世詩學”設想艱危會激發詩人,使其不得已盡其性情為驚天地泣鬼神之文,即把文學創作看成時代衰亂的回應和補償。
當然,這并不是說明清之際所有作家都在回應明代的覆亡,但是歷史與文學在這時候確實以一種引人入勝的方式互相扣連。因此,即使有人筆下完全沒有提到當時動蕩的政局,這種沉默有時也會被人理解為一種有意為之的壓抑,以為這一定是作者有意三緘其口。明朝為何滅亡?如何滅亡?我們該如何記憶這段歷史?明亡又如何影響了個人的生死,以及人們在政治上的選擇?這一系列問題主導了整個清初文壇的文學想象。到了后來政治動蕩的時刻,諸如太平天國起義、晚清的國難、抗日戰爭等,人們往往會回溯明清鼎革的作品,從中找出一些英雄俠客、殉國義士、賣國權奸和變節小人的原型。反清復明的故事,煽動清朝末年的反滿排滿情緒、鼓舞民國時期對國族自主的追求,激勵抗日戰爭期間再御外侮、力挽狂瀾的斗志。明遺民的氣節,成為民族主義的先聲、政治抗爭的暗喻、爭取思想自由的投射。百多年來,傳統文化在戰爭、革命、現代化中消磨,對此去國懷鄉的人,往往取譬于明清易代的記憶與想象——畢竟清朝的滅亡太接近、太混亂了,晚清政治太腐敗了。“文化遺民”容易移情明遺民與明季抗節之士,因為他們代表對失落國度的執著與依戀,對政治權力架構以外文化空間的追求,不為世用、不合時宜的獨立精神與自由思想。
在審視清朝以降的詩文如何呈現明代覆亡時,我發現與女性相關的想象和議論空間特別重要。這空間既包含女性自己的詩文,也涵蓋了其他有關女性的作品,以及男性文人以閨閣之筆、陰柔婉約的辭藻來書寫的著作,我們可以借此了解前人在回憶和反思明清易代時的情感與幽懷,并借此思考后來世代如何因應本身的需要而重新發掘明清鼎革的重要性。它展示了歷史與文學的相交點,并闡明了人們如何借用性別的范疇來理解和書寫自己的經驗,來敘述易代離亂。在詩文小說戲曲等文類中,著者分別以性別的界限、女性的自主性、她們所面對道德兩難的局面,以至于她們的貞節或淫蕩,來寄寓國家的命運和個人的政治選擇。“寄寓”本身或隱或顯,時而幽隱深曲,時而昭然若揭。男性文人在一些隱曲的作品中會借由女子的聲口表達自己的感懷。逾越性別界限是屢屢出現的主題:有些男性詩人繼承了以往的文學傳統,作閨音或借用女性形象寄托政治感慨,有些女性詩人則在自己的作品中申明政治抱負或想象英雄志業。恰恰當文人隱然在自己的作品中逾越性別的界限時,男女顛倒本身也成了當時詩文戲曲中常見的主題。
按照這樣的觀察,本書擬從性別與界限想象的關系展開我們的分析。本書無意要定義什么是典型(或者歷史上不斷演變)的男性和女性的聲音。事實上,“陰柔”和“陽剛”不過是一組標簽,以便于傳統詩文評論借此分類各種修辭。這里更關鍵的問題其實是性別角色的轉換如何挑戰了想象和寫作的界限。因此本書第一章將探討明清之際男性文人如何使用關聯女性的修辭來表達自己的政治抉擇和對時局的看法。這種類比書寫上溯到《楚辭》(約公元前3世紀),從之衍生的闡釋習慣也用來解讀《詩經》中的一些篇章。歷朝歷代的文人一直都在利用“美人香草”來指代自己(通常是失敗)的政治追求。不過,我們會發現17世紀中葉是這一傳統的一個高峰:當時許多詩文都有“美人香草”之喻。除此之外,時人也往往會在評論前人的作品時提到同樣類比。其實,現在我們常常認為某些詩人在運用“比興寄托”的手法,在纏綿幽微的語言中暗寓自己的政治懷抱,這往往是基于清初的解釋。清初人對比興寄托的傳統別有會心,其時崇尚晚唐西昆的評家詩人,如吳喬(1611—1695)和馮舒(1593—1645)、馮班(1602—1671)兄弟,均倡言比興寄托。清初出現了好幾種箋注李商隱(813—858)詩的著作,奠定了后人對義山詩的“政治解讀”。1679年,清人重新發現了宋元之際(約13世紀80年代)的詞集《樂府補題》。詩人和學者朱彝尊(1629—1709)認為《樂府補題》中哀感頑艷的詞作實則寄托了宋末隱士的身世之感;而另一位著名的詞人陳維崧(1625—1682)則視之為遺民表現志節的微詞。錢謙益(1582—1664)認為詩與史之大義同歸于“微”,“微”標志著亂世中的詩足以繼承并發揚史之大義。本書的第一章會從這個背景出發,以一些案例考察動蕩不安的政局與含蓄幽微的詩學之間互相依存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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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冷枚《美人圖》
我將討論一系列的可能性——冒充女性者,選擇“閨閣之筆”者,采用陰柔委婉的修辭并以女性為代言人者,轉向討論女性的情感、觀點與抉擇并以此作為詩文主題者。女子的感性和言語、情欲的追求與失落如何聯系到政治的懷抱之上?我們將分析私人和公共領域之間各種對應關系,借此從更廣泛的角度審視含蓄幽微的詩學,反思其中所蘊含的各種變數。我的重點是詩人選擇這種委婉的表達手法如何影響他們詩歌的表達和交流,尤其是在國難的陰影下,自明其志與互通消息一方面更迫切,另一方面更難實現。在明清易代之際,文禁變得更加森嚴,即使政治化的解讀在當時已成為人們一種普遍的詮釋方式,詩人還是嘗試尋求一種委婉含蓄的表達方式,借此托寓自己的抱負,并抒發那些矛盾而曖昧的情感。
既然“假托女性之辭”是委婉的表達方式,我們什么時候才能確定當中真的隱含了作者的政治寄托?所謂政治寄托是明確的立場還是隱含猶豫或矛盾的觀點?在什么情況下我們才可解讀出明確的訊息或無法化解的含糊與模棱?女性的聲音或意象如何成為男性文人詩歌交流酬唱的符號?他們如何以這些符號為基礎來肯定共通點和協商歧異立場?如何借此表明自己的政治抉擇,或互相交流各自的見解?有一點是肯定的:當文人習以為常地運用香草美人來寄托自己在政治上的感懷時,詮釋的框架也就成為時人關注的焦點(有時甚至刻意以戲劇化的方式表現詮釋的過程)。在這種背景下,我們發現源遠流長的比興寄托實則可以衍生出一系列不同的解讀。這一時期豐富的文獻材料可讓我們窺見當時創作和閱讀的語境,進而讓我們更深入地探討這種幽微的詩學的社會功能,乃至于分析這種詩學如何具體呈現在文人的交往過程中。
突破傳統的性別角色
第二章探討政治的動蕩如何促發女性在她們的詩文中突破傳統的性別角色。如果說,17世紀中葉的男性文人有意借鑒以往的文學傳統而使用幽微委婉的修辭,那么清初女性作家挑戰性別界限的做法,可說是開創了一個新的傳統。到了清末民初,這個傳統也在當時革命的修辭中得到回響。在中國最著名的女詞人李清照(1084—約1155)的別集中,我們會發現她的幾首詩和一首詞作,突破了婉約的風格,或訴述自己壯闊的襟懷,或表現自己對時政和歷史的見解。相對而言,大批女性作家同時嘗試在清初回應當前的國難。這是明清鼎革以前從來沒有出現過的一種全新的現象。從更寬廣的角度看,這可以說是明清女性文學的其中一個巔峰。
戰爭與破壞誘發了當時的人叩問自己多少能左右整個時局,又多少能控制自己的一生。他們嘗試思考人類的能動性,并反思自身的局限。對于一些女性作家來說,明清易代為她們開創了一個真實或想象的空間,讓她們可抒發自己的壯志,表現自己的政見和史識。我會在第二章中更詳細地闡明這個現象。當我們看到一篇題詠落花或秋柳的詩作時,假如這篇作品出于男性文人之手,我們很自然會把它視為政治的隱喻,并會嘗試從比興的角度分析其中的寄托,尤其當詩人的傳記提供了一些線索讓我們可以作相關的聯想。但當女性作家寫出同一類作品時,她們并不會預設別人先從政治的角度解讀自己的作品。因此,即使當她們也在追求含蓄婉約的意蘊,她們往往也會刻意為自己所運用的象喻加入更明確的“寓意指標”(allegorical index),讓人更容易尋繹其中的深意。
有時候女詩人或會選擇更直接地傳達自己的見聞,或提出自己的見解,或書寫自己的記憶。她們直寫當時的家國大事,有時也會因此而挑戰了原來對于性別角色存有的刻板印象。另外,參與抗清或同情遺民志節的女詩人往往有意識地塑造英雄勇武的自我形象。她們的作品假如提到刀劍和兵戎,我們一般不能按字面去理解她們的意思,以為她們真的上陣殺敵;更常見的是她們希望借由這些意象來申明自己獨立的意志,展示其英雄氣概,并闡明自己對固有的性別角色有所不滿。一般來說,這種不滿與她們的政治關懷互為因果:有時她們嘗試借政治關懷來挑戰性別的樊籬,有時則因性別的局限而促發她們投注精神于時代與歷史。與此同時,友誼的修辭也隨之而有所改變(包括女性之間的友誼和男女之間的交游)——我們看到當時更強調朋友之間在政治、思想和精神上的契合,這種契合來自共同的抱負,或源于國難之際的相似經歷。明清易代也是一個自我反省的時刻:許多女性作家都在自覺地思考寫作的意義,尤其是作為女子而寄情書寫的意義。
本書第二章主要探討女詩人如何書寫自己的豪情壯志,至于第三章則集中分析歷史與虛構的英雄如何在文本中大展威風。我們將會把焦點從詩歌轉移到彈詞之上。以往一般認為《天雨花》這部彈詞出自17世紀中葉的一位女性作家之手。在《天雨花》序里,作者聲稱希望留下自己的見聞,通過書寫明朝的潰滅來追念那位期許自己有“木蘭之才能,曹娥之志行”的父親。根據文本的內部線索,我認為這部作品寫作的年代較晚,大概是18世紀才完成的著作。但這便引起另外一個問題:一個沒有直接經歷明清易代的女作家為什么會以晚明的危機來闡明父女之間的恩怨情仇?政治上的亂局如何使一個女兒的叛逆顯得更合理,又如何使她可名正言順地繼承父親的事業?
從更寬廣的層面看,女英雄的形象讓人可以從17世紀中葉的動蕩不安中找到一點尊嚴,同時卻又使這個時代顯得更加悲壯。各個作者或紀念真實的女英雄,或想象虛構的女豪俠,描寫她們在亂世中伸張自主,或挽狂瀾于既倒,或嘗試創造新秩序。這些作品背后都隱含一種冀盼,盼望探索人力可否左右個人與家國的命運,并在面對國難時嘗試想象另類的可能。在清初論斷重審晚明重情適性的框架下,上述那些女英雄的故事提供了空間,讓各個作者或可指斥晚明的頹靡,或表達懷舊和歉疚之情,或流露后悔和遺憾之意,以至于界定自我,提出自己對歷史的判斷。以上種種情景其實與他們對明清易代的記憶和反思密不可分。我將會探討女性化身英烈的主題如何可以包容各種對明清鼎革的思考,并說明后世如何審視這個主題。有時候我們會看到歷史上女英雄的故事可能會被當時或后來者刻意壓抑,某些“違礙”的片段有時被篩選淘汰,這種挑選的機制很可能決定了我們對女英雄的記憶。時人可以利用女英雄來控訴整個士人群體和文臣武將的失敗,也可利用她們來捍衛晚明浪漫的美學價值觀,為任性縱情的晚明文化提供一個自我救贖的可能。在想象一個新的社會秩序的復雜過程中,女英雄的歷史大多受到褒揚,但同時她們的形象也可能在流傳的過程中被刻意馴化。女英雄形象可能會使暴力升華、讓人覺得雖敗猶榮、把過去化為一種賞玩的奇觀、成就新舊兩代的秩序互相協商周旋。第三章的標題是“化身英烈”——“化身”的概念其實也就指向了形象的起源不一定會與其在文本中的再現同出一轍,亦即暗示了形塑過程中內在的張力或矛盾。當我們遇上同一人物或同一故事的多個版本時,這種張力也就尤其明顯。
第三章講述的英雄故事都有一種虛構的性質。這性質讓人可以從更遠的距離去審視明清易代的歷史,從更宏觀的角度討論易代的問題。第四章將會從更微觀的角度出發,轉而思考個人的經歷和記憶。當這一章提到的文人在題詠堅毅果敢的名妓和侍妾時,他們都嘗試透過細節和片段來重構自己的回憶,或為自己昔日和當下的決定辯護,或質疑自己生命中的各種選擇。他們從鼎革以后的后見之明回頭反思晚明的文化風尚。這往往隱含了他們對于情欲與聲色的反思,即審視情色如何改變他們個人及家國的命運,如何形塑他們一代的集體記憶。他們把浪漫的懷舊之情融會到自己對家國的悲悼之中,展現了一種“以情悟史”的視野。
我們經常會在清初文人回顧往事的詩文中看到一些才女的身影。她們在易代之際的悲慘命運和流離遭際往往成為文人書寫的題材。這類作品經常把晚明任性恣情的風尚聯系到士人的政治理想與道德堅持,似乎總在隱然替晚明的浪漫風流辯護。對于那些曾流連在秦樓楚館的明遺民來說,這些記憶是他們定義自己的一個重要元素。有時候,寫作關于女性的詩文也會促發一種輯佚和刊刻女性詩文的熱潮。畢竟在政治動蕩的年代,這些作品的亡佚有了更深沉的象征意義。對于委身仕清的明朝舊臣來說,風流與節義互為因果的話題有特殊的矛盾與曖昧之處。我將會在第四章分析三位因為與清室妥協而名節受損的“貳臣”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中把深愛的女性點染成忠勇堅決的象征。這些“情欲對象”怎樣搖身一變而成為英雄呢?雖然這里三個案例背景和意義各不相同,但均與男性文人自身的投射相關。他們都在自責與自辯這兩種情緒的推動下書寫自己的愛侶,并借由她們的形象來寄托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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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馮箕《賣花圖》
有關女性劫難的書寫
本書第五章將探討有關女性劫難的書寫,分析這些作品為何關注離亂中女子是否能實踐自己意志的問題。單純從作品的數量上說,明清易代之際關于女性的題詠最多的,大概是為“殉國”的“烈女”或“烈婦”而寫的悼詞。她們或以死來保全貞節,或在抵抗敵人時被殺(這里所謂敵人既可能是流寇,也可能是清兵或明兵)。她們的死往往會被視為“遂志”的行為,因為想象受難者仍能實踐自己的意志給予人們一種補償和安慰。這些流離道路的難女通常都是被擄北行,驅馳馬上,因此只能在驛壁上或衣裾間題詩,或書寫自己的哀慟,或懇求時人的援助。其中有的是對國難的判斷與見證,有的則是絕命前的自我剖白。這些難女(有時是假托為難女)的詩文引發了許多文人的酬唱,一方面反映了人們對受害者的聲音總是有特殊期待,另一方面又開辟了有關女性被擄以后,在貞節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應當如何自處的討論。這種由唱和衍生之虛設的文學群體及其論述空間也就展示了下判斷者和被批評者之間的主客關系如何不斷逆轉。不同的記錄有時會為同一首詩賦予不同的寫作背景,并把作品歸屬到不同的作者之下。這些情況都說明了受難者的詩文其實會因應不同的目標而被敘事者挪用。深入分析這些情況也就有助于我們厘清這些詩文各種各樣的用途。
這些被擄的難女究竟還能把握多少自己的命運?這個問題引起了時人的興趣。縱使她們身不由己,她們在路上流離闖蕩的意象有時卻會被想象成一種自由。有些詩作、小說和戲曲即提到了一些難女因面對這樣的逆境而獲得了新的身份,甚或另結情緣。悲悼因為國難而受挫的愛情和婚姻當然也就打破了私人與公共領域的界限。在這種情況下,才子佳人的團圓也就無可避免地有了政治上的含義。
當時有關難女的故事探討了各種程度的妥協:譬如說,假如一個女性的貞節被玷污了,那又會怎樣呢?在中國傳統里,道德上的兩難(例如一個人必須在忠孝之間作取舍)多數都以自殺告終。假如一個女子的父母或丈夫要求她犧牲自己的貞節,以拯救他們的生命,那這位女子應該怎樣自處?與其白白殉身,許多難女都選擇犧牲自己的貞節,或至少違反了傳統的婦德,借此去保護自己的家人。我將會討論一些“逾界”的故事,看看它們如何在忠貞與妥協、公義與私利、剛正不阿與委曲求全之間曖昧模棱的灰色地帶游移,借此為女子在道德上的妥協作辯解。
這類故事對逾越界限有特殊興趣。相對而言,有些英勇的女子奮不顧身,以慘烈的死亡來逃避或抵抗自己被俘虜的命運,表現了堅定不移的道德價值。這里隱含的邏輯似乎是死亡越慘烈,美德越顯著。在明清易代之際,我們很少會看到有人詳細描摹國難中兇殘暴力的具體場景。因此,受難女性的身體也就成了一種替代品,讓文人可借此記錄時代的創傷。本書的第六章首先會考慮兇暴、記憶和歷史判斷之間的關系。我們將考察筆記、小說、方志、詩歌和傳記如何描述 1645 年揚州屠城。利用這一清初最慘烈的事件,我試圖分析有關揚州婦女的選擇和命運的書寫,借此叩問我們是如何記憶創傷,又如何作出歷史判斷。人們怎樣運用各種不同的修辭來頌揚或貶斥那些卷入揚州屠城的女性?為什么“淫婦”代表被征服的恥辱?她們如何被形塑成亡國的象征?究竟什么樣的歷史背景和敘事框架可讓這種斥責顯得更合理或使之變調?至于那些為防止被敵人凌辱而殉身的女性又如何被褒揚為烈士?在這些稱贊的邏輯背后又是否隱含了一些周旋妥協的地方?
隨著揚州在清初恢復升平,創傷的記憶與遺忘也是通過文人唱和中關乎聲色與女性形象的書寫展開的。這些文學團體包括遺民和清官、身歷鼎革者與晚一輩的文人,他們的唱和囊括了記憶與遺忘的種種精神資源。揚州的繁盛讓我們想到江南文化的魅力及其于晚明展現的光輝。我們在罪與罰的討論中,不免會想到誰有資格真的為歷史中的對錯一錘定音。這個問題尤其適用于那些沒有親身經歷明清易代的作家。他們與親歷國難的一代人酬答訂交,利用他們留下的文獻材料,嘗試建構“第二代記憶”,并在平衡懷舊與批判兩者的張力之中回顧歷史。
中國文學傳統中最容易招致批評的女性形象莫過于傾國傾城的禍水紅顏。她們激發起強烈的情欲,足以撼動整個政體。然而,即使是那位在傳說中讓吳三桂沖冠一怒,最終招致清兵入關的名妓陳圓圓(約17世紀20 年代生),當時的人似乎也無法簡單地把她歸類為禍國的紅顏,無法對她的功過作一明確判斷。最后主流的論述——尤其在晚清——都把她的故事聯系到救贖的主題之上。不論是通過宗教,通過國族主義,還是援引她自己的判斷和自我認知,這些論述都為她提供了救贖的可能。可以說,陳圓圓的故事闡明了歷史判斷形成的條件及其抒發的功能。
在引介本書的主要論點時,我刻意避開人名和書名,因為我相信這樣羅列一堆名字對于讀者來說大概沒有什么幫助——即使其中有些作品聞名遐邇,但想必還是有許多陌生的人名和書題。另外,本書所討論的體裁涵蓋詩詞、戲曲(包括北方的雜劇和南方的傳奇)、文言小說、話本、章回小說、彈詞、筆記、小品、傳記和方志。我意識到這樣做會帶來一些風險——文體的歷史和習慣可能沒有得到足夠的關注。如此一來,討論主題的變換很可能會掩蓋了這些文體特征的差別。但是,隨著材料本身的牽引展開論述也是自得其樂。我希望讀者也能享受這一過程。本書所討論的作品大多創作于明清易代之際和清代初年(17世紀中葉至18世紀初)。我在寫作期間發現有必要更深入地研究清中葉、晚清和民國的材料,因為我們還是可以從這些后期的著作中看到他們如何回應明朝的覆亡。假如要仔細分析這些材料而擴大本書的研究范圍,我力有未逮,而且如此冗長的篇幅也很可能會讓讀者不耐煩;因此,我只會在書中稍稍觸及這些作品,僅僅把它們視為明清易代的回響。
本文摘選自《明清文學中的女子與國難》一書,為書中“引言”,略有刪節。經出版社授權刊發。
原文作者/李惠儀
摘編/張進
編輯/張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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