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高某損害小米汽車商品聲譽一案依法作出判決。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其因“捏造虛假事實”“主觀故意損害他人商品聲譽”等,被判犯損害商品聲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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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高某在社交媒體發布一段有關小米SU7碰撞測試的視頻,播放量迅速突破300萬次。視頻中,擁有百萬粉絲的汽車自媒體博主高某聲稱,小米SU7因設計缺陷導致碰撞后全車斷電、緊急救援呼叫系統失效。視頻發布后,小米公司通過律師函、官方微博、微信等多渠道澄清“小電瓶斷電”相關信息,并通過民事訴訟、向警方報案等方式發起維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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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經審理查明,高某及團隊在制作測試視頻過程中,隱瞞小米SU7小電瓶的電源線在碰撞之前被人為拆裝的事實,使用了被叉車損壞的小電瓶照片特寫并將損壞原因直接描述為在碰撞中損壞,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宣稱小米SU7的eCall(汽車緊急救援呼叫系統)功能遭碰撞后沒有正常運作,致使小米汽車聲譽受到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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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新能源汽車領域“野生測評”的行業亂象頻發,為此,國家網信辦、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網絡測評活動規范》,旨在清朗網絡空間、維護民營企業合法經營、合法維權的正常環境。
本文源自:金融界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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