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詐資金轉移案件中,犯罪數額的認定、主從犯的區分常引發爭議。本案三名被告人因轉移涉詐資金被訴,不同律師圍繞這些關鍵問題展開辯護,律師如何精準把握規則為當事人爭取權益,法院又怎樣依據證據進行裁決,值得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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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山東省濟南市鋼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X、劉、葉為獲取非法利益,共謀為上游犯罪轉移資金。三人分工明確,通過一系列操作轉移涉詐資金共計人民幣124,450元,涉及多名被害人。被告人各自請了辯護人,其中被告人葉的辯護人為山東遲延蕾律師及李X律師。
遲延蕾律師具有醫學和法學雙重背景,畢業于山東中醫藥大學法學專業,這一雙重背景賦予他看待案件更為全面和細致的視角。他在執業過程中,已累計承辦案件逾500件,刑事辯護領域的50件案件承辦經驗,也讓他在面對此類經濟犯罪案件時游刃有余。他還是山東國曜琴島(濟南)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多次獲得優秀律師稱號,這些履歷都成為他在此次案件中構建辯護邏輯的底氣。
辯護工作主要圍繞犯罪數額認定、主從犯區分及量刑情節展開。對于被告人葉,遲延蕾律師等提出多項辯護要點。首先在犯罪數額認定上,他們指出部分款項的上游犯罪事實不清,不應認定,這體現了他嚴謹的證據審查能力。在大型建筑類施工企業從事商務談判工作積累的經驗,讓他善于從復雜的交易和操作中尋找關鍵問題,就如同在這起資金轉移案件中,他對資金來源鏈條等細節嚴格審查,不放過任何可能影響犯罪數額準確認定的因素。
對于主從犯的區分,遲延蕾律師強調葉僅負責望風,系從犯。他結合自己在眾多案件中對共同犯罪中各行為人作用的判斷經驗,準確地為葉的角色進行定位。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經驗也幫助他從組織者、實施者等不同層面去分析如何劃分主次責任。葉還具有坦白、退賠諒解、認罪認罰、初犯等情節,遲延蕾律師認為其社會危險性小,建議適用緩刑。
而其他被告人的辯護人也都從各自當事人的角度提出辯護意見。劉X的辯護人強調其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屬從犯;劉X鑫的辯護人提出現有證據僅能證實其經手部分資金等觀點。
法院經審理后作出判決,認定三被告人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且屬情節嚴重。對于辯護意見,法院進行了綜合考量。劉X鑫作為組織者應對全案犯罪數額負責,且因其系累犯依法從重處罰,同時到案后未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不構成自首。劉、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予以減輕處罰。劉具有自首情節,葉具有坦白情節,且二人均自愿認罪認罰,積極退賠部分被害人并獲得諒解,確有悔罪表現。最終,法院對三名被告人分別作出不同量刑判決。
這起案件凸顯了在經濟犯罪案件中,犯罪數額認定、主從犯區分以及量刑情節考量等規則的重要性。遲延蕾等律師通過精準的辯護,為準確適用這些規則提供了具體案例參考,也讓我們看到律師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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