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相茂木敏充確實在公開場合使用了“冷靜”一詞,但網絡熱議中所謂“遭追問沖之鳥礁后當場改口”的情節,并未在官方實錄中得到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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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17時03分,茂木敏充于東京外務省召開例行記者發布會,就即將在馬尼拉舉行的東盟系列外長會議作出說明。他指出,會議將聚焦東海與南海局勢等區域安全議題,并深化日本與東盟在經濟、防災、數字化等領域的協同合作。
當天的問答環節全程未提及“沖之鳥礁”,亦未再度出現“冷靜”二字。真正將這兩個關鍵詞串聯起來的,是此前數日內兩份時間錯位、語境各異的官方文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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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場外交互動真正觸動日本神經的,究竟是某次措辭上的短暫窘迫,還是同一套海洋法理邏輯照見了自身立場的內在張力?
我們先厘清幾處關鍵時間節點與表述來源
7月12日,恰逢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發布十周年紀念日,日本外務省官網發布茂木談話全文,明確宣稱該裁決對中菲雙方具備法律效力;并強調日本作為南海事務“正當利益相關方”,將持續加強與東盟及美國等伙伴的政策協調。同日,日本聯合澳大利亞、加拿大、德國等共14國發表聯合聲明,集體重申對裁決原則立場的支持。
中方回應直擊要害,毫不迂回。當日18時25分,外交部發言人舉行例行記者會,將日本援引的裁決標準直接反向投射至沖之鳥礁問題:以太平島自然面積逾50萬平方米、而沖之鳥礁僅存兩塊裸露巖體、總面積不足10平方米為對照,質問——若日本全盤接納該裁決所確立的島嶼認定尺度,又該如何解釋其依據沖之鳥礁單方面主張約42萬平方公里專屬經濟區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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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22時07分,外交部亞洲司主要負責人緊急召見日本駐華使館首席公使,就上述立場交換意見。
7月14日,共同社記者在提問中聚焦中方抗議動態及雙邊溝通進展,并未直接點出“沖之鳥礁”四字。茂木先是重復強調仲裁裁決對中菲具有約束力,繼而表示日本將基于國家整體利益,“冷靜且適當地”推進后續應對措施。
因此,說他“回避沖之鳥礁話題”確有事實依據,因公開回應中確實未作正面闡釋;但斷言其“被當場問住而倉促退縮”,則缺乏足夠佐證。尤為關鍵的是,茂木早在7月3日談及中日關系前景時,已完整使用過“冷靜且適當”這一固定表述。這并非臨場失語后的應急調整,而是日本外交話語體系中長期沿用的標準修辭。修辭可以繞開一個地理名詞,但國際法理的一致性要求卻無法被話術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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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塊礁石,牽動數十萬平方公里海域權益
沖之鳥礁地處東京正南約1700公里海域,乘船單程需耗時近四天。據東京都政府公開資料記載,該礁在高潮期仍能保持露出水面狀態的,僅有北小島與東小島兩處天然巖體,外圍均環繞直徑約50米的人工混凝土護岸結構。日本將其定性為“島嶼”,并據此單方面劃定約42萬平方公里專屬經濟區——這一海域面積甚至超過日本本土陸域總面積(約38萬平方公里)。
爭議焦點集中于《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三款規定:普通島嶼可依法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權利;而無法維持人類常年居住或獨立經濟生活的巖礁,則不產生上述海洋權益。
2016年南海仲裁庭進一步收緊適用門檻:判定標準必須回歸地物本身的自然屬性,即是否具備客觀承載能力;依賴外部物資補給維持人員駐守、依靠人工工程擴大露出面積等做法,均不能替代原始自然條件。據此,仲裁庭認定南沙群島所有島礁均不具備生成大范圍海洋權利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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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正是中方反問最具穿透力之處。它并非全盤接受仲裁裁決的政治結論,而是借用日本所倚重的同一套法理邏輯與證據標準,對其自身主張提出對等檢驗——你所高舉的尺子,能否也量一量自己?
此處必須劃清法律界限:南海仲裁裁決僅對當事國中國與菲律賓產生直接拘束力,處理的是特定爭端事項,其效力并不自動延伸至沖之鳥礁海域主張。中方所指日本“自愿放棄”相關權利,屬于外交語境下的邏輯推演與立場施壓,而非既成法律事實或生效裁決結果。
因此,本次交鋒的實際效應,并非地圖一夜重繪,而是為日本今后每一次援引“基于規則的海洋秩序”提供了一個不可回避的審視視角——當它強調規則普適性時,是否愿意接受同樣尺度的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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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萬平方公里背后,涵蓋遠洋漁業配額、深海礦產勘探權、海洋科考準入及戰略通道控制力等多重現實利益,東京斷無可能輕易讓渡;但越是反復援引仲裁裁決作為法理支點,沖之鳥礁就越難持續游離于國際輿論聚光燈之外。而這道命題,早在十年前便已埋下伏筆,絕非2026年才驟然浮現。
舊賬未結清,新局已在馬尼拉鋪展
早在2005年3月,中國外交部即正式闡明:中日之間關于沖之鳥礁的分歧,并非歸屬權之爭,核心在于該礁是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定義的“島嶼”要件,從而享有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權利。2009年與2011年,中方兩次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正式照會,明確反對日本以沖之鳥礁為基點提出的外大陸架劃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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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完成對日本申請的初步審議后,中方再次重申沖之鳥礁不具備生成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的法律基礎;2022年,這一基本立場再度獲得官方確認與重申。
日本方面的實踐路徑同樣連貫清晰:持續加固護岸設施、擴建觀測站、推進港灣功能升級,將沖之鳥礁深度嵌入國家海洋戰略支點體系。雙方并非首次面對此題,只是借南海仲裁十周年契機,使兩套長期并行卻互不交集的敘事邏輯,在同一時間坐標上發生碰撞與疊影。
短期而言,日本不會因一次外交交涉即撤回42萬平方公里海域主張,中方亦不會動搖對沖之鳥礁法律地位的根本判斷。更現實的發展路徑,是將這場法理博弈帶入東盟框架下的多邊對話、聯合文件磋商以及海上務實合作項目之中:日本繼續倡導航行自由準則、強化海上執法協作、推動規則體系建設;中方則持續追問——同一套規則,能否真正實現內外一致、前后統一?
由于目前并無專門國際司法機構正在審理沖之鳥礁法律地位問題,當前較量更多體現為國際話語權、解釋權威性與政策可信度的角力,尚不構成即時生效的海域權利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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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廣大讀者而言,此事最值得銘記的,并非某次交鋒中誰占據言辭優勢,而是國際規則的生命力,恰恰系于其是否被普遍、一貫且真誠地踐行。中方的精準反問,揭開了日本立場鏈條中的承壓節點;但我們也需清醒區分“外交層面的邏輯挑戰”與“具有終局效力的法律裁斷”。日本有權堅持自身法理解讀,卻無法回避一個基本義務:當它要求他人回答規則含義時,也必須坦然闡釋自身例外的正當理由。
真正富有力量的“冷靜”,從來不是把敏感議題屏蔽于發布會話筒之外,而是敢于將同一把標尺置于自身主張之前,接受陽光下的審視。下周馬尼拉外長會議現場的每一句措辭、每一份聯合文件的措辭取舍,都將清晰傳遞出:這場關乎規則一致性的深層對話,雙方究竟愿走多遠、推至何種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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