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4歲男孩小高,暑假來杭州找媽媽。兩天時間,兩條腿被紋滿了龍和麒麟的圖案。
他是體育特長生,剛被老家一所高中錄取,未來打算考體校、參軍。現在兩條大花腿露出來,學校說:三年之內洗掉,否則沒法入學。
母親高女士崩潰了,找紋身店索賠20萬。店老板只回了一句:“你法院起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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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條腿,從大腿根紋到腳踝
據浙江廣電“1818黃金眼”報道,高女士是江西人,在杭州打工。7月,她把14歲的兒子接到杭州過暑假。
兩天后她發現,兒子的兩條腿從大腿根到腳踝,密密麻麻紋滿了圖案——看起來像龍,又像麒麟。
高女士說,兒子是體育特長生,已經被老家一所高中錄取。她專門去問了學校,得到的回復是:三年之內必須把紋身洗掉,否則無法入學。
“本來是要讓他考體校、去當兵的,現在因為這個紋身,連學都可能上不了了。”
她去三甲醫院咨詢,洗紋身需要10到14次,每次約1萬元,總計10到12萬元。加上精神傷害,她向紋身店索賠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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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店:孩子1米82,師傅“疏忽了”
涉事紋身店位于杭州拱墅區祥泰街,招牌叫“黑熊刺青”。
店老板熊先生(也有報道稱吳老板)承認,店門口確實掛了“未成年人禁止紋身”的牌子,也要求小高簽了《紋身承諾書》,上面寫明了“未滿18歲禁止紋身、需出示身份證”。
但問題是——紋身師沒有核驗身份證。
老板的解釋是:孩子個子太高了,1米82,看著像成年人。師傅“疏忽了”,以為他已經成年。
至于紋身費,老板說“總共就收了他一千多一點”。面對20萬的索賠,老板態度很硬:“該賠你多少錢,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我不相信法院能判出20萬這個價格,能判出20萬,我也會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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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么說?承諾書不是“免責符”
簽了承諾書就能免責?法律上站不住腳。
第一,向未成年人文身,本身就是違法的。
2022年6月,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 ,明確規定: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店家的核驗義務是法定的,1米82絕對不是免責的理由。
第二,承諾書對未成年人不發生效力。
14歲的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紋身是對身體完整性有重大、不可逆影響的行為,不在其年齡智力能獨立判斷的范圍內。而且監護人明確沒有追認——這就導致紋身服務合同自始無效。
簽了承諾書、隱瞞年齡后果自負——這種條款,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法院已有大量判例明確:即使未成年人自愿文身、簽了協議,文身店也不能免責。
第三,店家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依據《民法典》第1165條,店家未盡核驗義務,存在重大過錯,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包括退還紋身費、賠償清洗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參考過往判例,法院通常判店家承擔60%到70%的責任,家長因監護不力承擔30%到40%。精神撫慰金一般在2000到3500元左右。20萬這個數字,法院大概率不會全額支持——但店家想完全不賠,也是不可能的。
一條大花腿,堵死了多少條路?
高女士說“天塌了”,真不是矯情。
參軍:征兵體檢政審,紋身基本一票否決。
考體校、軍校、警校:外露紋身直接刷掉。
考公、當老師、進醫護、航空、消防:很多體制內崗位對紋身有禁止性規定。
高中已經下了最后通牒:三年內洗掉。問題是洗紋身又貴又疼又未必能洗干凈。小高今年14歲,三年后17歲——高考前能不能洗干凈、洗到什么程度、會不會留疤——全都是未知數。
市場監管部門已介入。屬地市場監管所表示,會先調查,后期“該處罰的處罰,該調解的調解”。
14歲,182的個子,兩條大花腿。店家憑“看著像成年人”就接了單,一千多塊錢進了口袋,一個孩子的升學路、參軍路被堵得死死的。
一句“疏忽了”,輕飄飄的。但一個14歲孩子身上的紋身,洗不掉的是疤痕,回不去的是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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