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方魚論原創觀點,謝絕抄襲
7月18日,惠州龍門一個溫泉漂流景區發生溺亡事故。有個17、8歲少年落入水中,不幸身亡。還以為他是在漂流過程中出事,仔細看新聞,原來疑似漂流上岸后洗腳,不幸落水被沖走。
景區是要求必須穿救生衣的,這一點做得很到位。可是游客上岸之后,多數都會第一時間脫掉救生衣。少年和其他人完成漂流上岸后也脫掉了救生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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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一個工作人員說,少年穿著拖鞋,上岸后沒去終點放衣服的地方,而是中途可能腳里有點沙子,就直接去水邊洗腳,沒想到可能腳下打滑,掉下去了。他們立刻組織搜救,直到深夜才找到人,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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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經逝去,無法挽回。
這時候可能要開始追究責任了,景區有沒有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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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有點說不清楚。這是少年自己的失誤啊。景區再有各種預防、要求,怎么能想到少年會去洗腳,然后腳滑掉到水里。以后是不是又要多豎一個牌子,“禁止不穿救生衣到水邊洗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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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但是誰又能想到還有這樣的意外發生?
感覺以后景區應該多派人體驗漂流,作為真實游客感受去改善一些設施。比如上岸后在最近最安全的地方有洗腳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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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理解有些奇葩規定就是這樣來的,各種想不到的意外催生了各種看起來奇怪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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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也只是突然得想要洗腳,他很無辜。想起不久前那個在虎跳峽附近景區洗水杯的男子,他也是一時之念,沒想到會掉入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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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他的遺體至今還沒有打撈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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