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蒲縣山中鄉村民王某某妻子尚女士自述,其家庭土地承包登記信息在未獲告知、未進行公示的情況下信息變更,且多年來未收到村組織關于二輪土地延包權屬證書更換的相關通知。
尚女士稱,其主動前往鄉鎮咨詢土地信息變更相關問題后,先后遭遇村內工作人員言語施壓,后續在鄉政府協商過程中發生肢體拉扯,尚女士受傷。她表示,事發后當地相關部門處置工作存在疏漏爭議,其多次通過多渠道反饋相關訴求,暫未收到實質性處理結果,希望上級主管部門介入核查此事。
村民自述:土地權屬信息調整,正常咨詢引發矛盾
據尚女士個人陳述,6月27日,其在未收到村委會書面及口頭通知的情況下,查詢發現自家土地承包登記信息、二輪土地承包使用權限發生變更。為維護自身土地相關權益,她主動致電山中鄉政府咨詢此次信息調整的依據與辦理流程,鄉鎮工作人員隨后將該情況轉達至對應村級工作人員。
尚女士自述,6月29日,涉事村干部獲悉其向鄉鎮反饋問題后,主動致電與其溝通,溝通期間存在過激言論,其稱感到心理不安。她表示,其本人僅依規咨詢村務、反饋合理疑問,未出現過激行為,卻遭到針對性言語施壓。
協商現場起沖突 村民自述遭遇肢體拉扯致身體損傷
6月30日,山中鄉政府通知尚女士前往會議室協商土地相關事宜。據尚女士講述,溝通過程中,其與涉事村干部因觀點分歧產生言語爭執,雙方后續發生拉扯行為。
尚女士稱,現場鄉鎮相關負責人未有效居中化解矛盾,后續與村干部一同與其發生肢體推搡,拉扯過程中,其手臂出現關節脫臼損傷。
據其介紹,事發地位于深山區域,交通出行不便,其當日上午十時左右出現手臂關節損傷情況,直至下午三點才完成正骨復位治療。受當地基層醫療條件限制,事發后未能第一時間拍攝傷情影像資料,也未取得完整的急診診療記錄,傷情核驗工作未能同步開展。當日接診醫生僅診斷為關節內部損傷、體表無明顯外傷,書面診療資料缺乏完善,對后續事實核查認定造成一定影響。
尚女士表示,沖突發生后,涉事村干部撥打了報警電話。山中鄉部門工作人員抵達現場后,口頭告知其就近就醫,未對現場相關人員信息進行登記,未制作詢問筆錄,也未登記受理該起事件,事后未開展回訪跟進工作。目前,其已自行留存現場視頻、后續診療憑證等相關材料,以備核查。
多渠道維權反饋 當事人稱處置銜接不暢
傷情發生后,尚女士多次聯系山中鄉派出所詢問事件處置進度,被告知相關情況已移交山中鄉部門統籌處理,派出所不再跟進,建議其與鄉鎮部門直接溝通。
隨后,尚女士多次對接山中鄉鄉鎮主要負責人及工作人員,陳述事發現場經過、自身身體受損情況,同時提出追責、賠償、整改土地登記信息等相關訴求。她表示,鄉鎮工作人員僅口頭告知將核實情況,未出具書面處理方案,也未開展實質性調查、調解工作。雙方溝通出現分歧時,工作人員建議其再次報警,未主動牽頭推進矛盾化解工作。
為核實警情登記情況,尚女士致電蒲縣公安局查詢案件受理狀態,獲悉公安系統內暫無相關警情登記記錄。公安局接線工作人員登記其身份信息與聯系方式,表示將安排山中鄉派出所工作人員對接回復,截至目前,尚女士表示其暫未收到相關處置答復。
當事人提出四項訴求 望上級部門介入公正處置
尚女士結合自身經歷,自述村委會未依法履行土地變更公示、告知法定程序,鄉鎮、村級基層工作人員存在言語不當、處置方式粗暴、履職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其人身權益、土地財產權益受損,據此提出四項訴求:
1. 對涉事鄉鎮、村級工作人員言語施壓、肢體沖突等問題開展全面核查,依規作出相應處理;
2. 由相關部門核實其受傷事實,由責任方全額承擔診療、誤工等全部相關經濟損失;
3. 全面核查本次土地承包信息調整的全過程,補齊公示、告知等法定流程,恢復其家庭原有合法土地承包權益;
4. 建立常態化群眾溝通保障機制,杜絕基層工作人員對訴求群眾采取過激言行,保障村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不受影響。
目前,尚女士已完整留存溝通錄音、現場影像、診療單據等全部佐證材料,懇請上級主管部門介入全面核查,厘清事件事實,依法依規公正處置,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均基于當事人尚女士單方陳述及提供的相關材料整理撰寫,所述內容僅代表當事人個人觀點,不代表本平臺立場。涉事單位、相關知情人員可提供補充線索及佐證材料,以便全面還原事件全貌,若內容存在不實之處,歡迎平臺核實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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