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首爾市長吳世勛因涉嫌花錢操縱民調,在一審中被判處罰款1000萬韓元(4.57萬人民幣),若最終定罪,將失去市長職位,且無法參加2030年總統大選。
![]()
去年12月,吳世勛被控在2021年4月7日首爾市長補選前,從“政治掮客”明泰均處獲取民調結果共計10次,并指使贊助人金某代其支付3300萬韓元(15.09萬人民幣)費用。
上月17日,特檢要求判處吳世勛1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300萬韓元。
吳世勛是否有罪的關鍵就在于金某給明泰均的錢是否可以被視為民意調查的費用。
![]()
此前,法院曾將政治人物委托進行民意調查、收到調查結果卻未支付費用的行為視為“非法接受政治資金”,認為這等同于從中獲取了相當于調查成本的經濟利益。
特檢以吳世勛違反《政治資金法》為由,對吳世勛提起訴訟,理由是“吳世勛和明泰均事先約定接收調查結果,而吳世勛通過讓金某代為支付費用并最終免費獲得調查結果而獲利”。
但吳世勛始終聲稱他與明泰均的關系早在2021年2月左右就已經斷絕,金某在吳世勛不知情的情況下,自愿向明泰均支付了部分民意調查費用。
金某也作證說,給明泰均錢是為了“讓吳世勛在與前總統尹錫悅關系密切的明泰均面前顯得更有面子”,并非用于支付調查費用。
![]()
然而法院認定,吳世勛當時有動機委托明泰均進行民意調查(當時吳世勛民調落后于羅卿瑗)。
明泰均也聲稱吳世勛委托他進行民調,并表示“我們迫切需要一次民調來擊敗羅卿瑗”。明泰均還聲稱吳世勛告訴他:“按你認為合適的方式進行民調,我會確保金某承擔費用。”
![]()
由于雙方說法大相徑庭,特檢同時傳喚明泰均和吳世勛進行當面訊問,明泰均甚至作為特檢的證人出庭作證,參與了吳世勛的庭審。
最終法院認為,如果沒有吳世勛的要求,金某沒有理由向明泰均送錢或貴重物品,因為金某此前根本不認識明泰均。
![]()
法院表示金某支付的民意調查費用屬于“政治資金”,并判處吳世勛罰款1000萬韓元。
看起來只是罰款,但要命的是根據《政治資金法》第57條,若因收受非法政治資金而被處以100萬韓元以上的罰款,則喪失公職,并五年內不得參加任何公職選舉;若被判處緩刑或更重刑罰,則十年內不得參選。
若今日的罰款維持原判,吳世勛不但會失去首爾市長職位,還將無法參加2030年舉行的第22屆總統選舉。
當天下午1點51分左右,吳世勛抵達首爾瑞草洞法院,進入法庭時未發表任何具體聲明。
宣判后,他表示:“我無法接受這個判決,判決完全基于徹頭徹尾的騙子明泰均的證詞和間接證據,所有調查結果都應該判被告無罪,這才是公正的。”
![]()
判決結果出來后,各方勢力自然都基于自己立場表態,國民力量黨喊出“執政黨無罪,在野黨有罪”,共同民主黨喊出“正義最終得以伸張”。
但吐槽最給力的,還是韓國國會最老的議員樸智元,他諷刺道:“吳世勛要實現張東赫首爾市長重選的夢想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