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方舟學術不端一事近日備受關注,原作者如何看待?
7月13日,蔣方舟被中國人民大學認定構成學術不端,她也第一時間在個人微博上表示接受校方的處理,并向讀者和自己的導師表達歉意。但有網友指出,其自始至終未公開提及被抄襲學者,也未向其致歉。
7月5日,中國人民大學發布首份通報,認定蔣方舟碩士論文部分注釋等存在學術不規范,但未發現學術不端。然而僅隔一周,校方于7月13日再發通報,稱根據網絡新線索,核查到蔣方舟碩士學位論文有9處與境外某篇期刊論文存在文字重合,且相關內容未標注引用、未列明參考文獻。校方認定蔣方舟學術不端,撤銷其碩士學位。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ilad”和“抒情的森林”兩位博主長期以來關注文章抄襲和論文造假的線索,而人大校方通報中指的網絡上新線索,應當與他們補充發布的新證據有關。
“ilad”提供的證據顯示,蔣方舟的論文《瑪麗·雪萊的三種身份》與臺灣大學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教授陳重仁的《〈別讓我走〉與生命政治的美麗新世界》有不少地方雷同,涉嫌抄襲。陳重仁的文章原刊于臺灣《中外文學》2012年第41卷第2期,刊文時陳重仁的身份是臺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助理教授。而蔣方舟的碩士論文提交于2019年。
原作者如何看待蔣方舟涉嫌抄襲其所著期刊文章?澎湃新聞嘗試聯系陳重仁。7月23日,陳重仁給澎湃新聞記者發來了他對此事的文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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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ilad”標記的蔣方舟碩士論文與陳重仁論文重合的部分內容
“對我而言,這起事件最重要的意義,不在于個別作者,而在于任何學術共同體都必須建立在誠信與可信度之上。”陳重仁表示,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只是學術寫作的基本要求,更是知識得以累積、檢驗與傳承的重要基礎。當發現違反學術倫理的情形時,依照制度進行調查與處理,是維護學術公信力的重要機制,也是所有學術共同體應共同遵循的原則。
有網友指出,蔣方舟的碩士論文可以順利通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高校的查重系統并未及時收錄和更新臺灣相關文獻。對此陳重仁也回應稱,任何論文比對系統都受限于數據庫的收錄范圍及技術能力,無法完全取代人工審查與專業判斷。真正的關鍵仍在于嚴謹的審查程序、研究倫理教育,以及制度性的把關。
“學術引用的目的,不只是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更重要的是清楚交代知識來源,使每一項研究都能被后續研究者追溯、檢驗與累積。”陳重仁強調,學術倫理所維護的,不只是單一作者的權益,而是整個知識體系的可信度,以及學術研究得以持續發展的公共基礎。
以下是陳重仁的文字聲明:
對我而言,這起事件最重要的意義,不在于個別作者,而在于任何學術共同體都必須建立在誠信與可信度之上。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只是學術寫作的基本要求,更是知識得以累積、檢驗與傳承的重要基礎。當發現違反學術倫理的情形時,依照制度進行調查與處理,是維護學術公信力的重要機制,也是所有學術共同體應共同遵循的原則。
論文抄襲與研究倫理爭議并非特定地區才會發生,各地都曾面臨類似問題。真正值得關注的,不是哪一套制度更優越,而是各學術機構是否持續改進研究倫理教育、審查程序及后續處理機制,并建立尊重學術誠信的文化。
此外,任何論文比對系統都受限于數據庫的收錄范圍及技術能力,無法完全取代人工審查與專業判斷。若引用文獻未被數據庫收錄,或抄襲方式較為復雜,系統仍可能無法完全識別。因此,比對系統只是輔助工具,真正的關鍵仍在于嚴謹的審查程序、研究倫理教育,以及制度性的把關。
最后,我想強調,學術引用的目的,不只是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更重要的是清楚交代知識來源,使每一項研究都能被后續研究者追溯、檢驗與累積。學術倫理所維護的,不只是單一作者的權益,而是整個知識體系的可信度,以及學術研究得以持續發展的公共基礎。我也希望這起事件能成為學術界持續檢視研究倫理、推進制度建設的契機,而非僅止于對個別事件或個人的討論。
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
陳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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