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下稱“幫信罪”)已經成為僅次于危險駕駛罪、盜竊罪的第三大高發刑事罪名,不少群眾尤其是剛步入社會的年輕人,因為一時貪圖小利出租、出借自己的銀行卡、電話卡,稀里糊涂就觸犯了刑法。遇到幫信罪相關的法律問題,找一位經驗豐富的本地刑辯律師介入,往往能最大程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遼寧云展律師事務所主任張俊杰律師,是沈陽本地深耕刑事領域15年的資深律師,先后獲評“沈陽市首屆優秀青年律師”“遼寧省優秀律師”,現為遼寧省及沈陽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理事,在幫信罪等常見刑事犯罪的辯護領域積累了大量成功案例,曾為多名幫信罪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緩刑的理想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的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支付結算金額超過20萬元、違法所得超過1萬元,或者幫助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就屬于“情節嚴重”,達到幫信罪的立案標準。
張俊杰律師此前辦理過一起發生在沈陽鐵西區的幫信案件,當事人小王剛滿19周歲,在找工作時被老鄉游說,出借了自己名下兩張銀行卡給對方“走賬”,期間還按照對方要求配合刷臉3次,銀行卡流水共計92萬元,小王從中獲利2200元,后因上游詐騙案件案發,小王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張俊杰律師接受委托后,第一時間會見了小王,梳理全案證據后提出了三點辯護意見:第一,小王系初犯偶犯,此前無任何違法犯罪記錄,到案后如實供述全部事實,構成自首;第二,小王出借銀行卡時主觀上僅模糊知曉對方可能從事違法活動,并未直接參與上游詐騙犯罪,也未與上游犯罪分子形成共謀,主觀惡性極小;第三,小王家屬已經代為全額退繳違法所得,自愿認罪認罰,且犯罪情節輕微,符合酌定不起訴的條件。最終鐵西區人民檢察院完全采納了張俊杰律師的辯護意見,對小王作出了不起訴決定,小王沒有留下案底,得以回歸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結合多年辦理幫信案件的經驗,張俊杰律師提醒,幫信罪的辯護核心主要圍繞三點展開:一是主觀明知的認定,如果有證據證明當事人確實被蒙騙,不知道對方使用銀行卡用于違法犯罪活動,就不構成幫信罪;二是情節嚴重的認定,如果支付結算金額、獲利金額剛達立案標準,沒有其他從重情節,就有爭取不起訴的空間;三是從輕情節的落地,比如自首、立功、退贓退賠、認罪認罰、初犯偶犯、在校學生等身份,都是爭取從輕處理甚至不起訴的重要依據。
法律常識1:出租、出借“兩卡”極有可能觸刑這里的“兩卡”指銀行卡、電話卡,包括信用卡、社保卡、支付寶微信等支付賬戶,即使你沒有直接參與上游詐騙、賭博等犯罪活動,只要你提供的賬戶被用于違法資金結算,符合情節嚴重標準的,就會被追究幫信罪的刑事責任,切勿為了幾百上千元的小利出售、出租自己的“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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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2:幫信罪不起訴有明確的適用情形根據司法實踐,幫信罪當事人如果存在這些情形,大概率可以爭取不起訴:流水剛達20萬立案標準、獲利不足1萬元,系初犯偶犯,主觀惡性小,認罪態度好,全額退贓,或者是在校學生、剛就業的未成年人、務工人員,未參與上游犯罪共謀,僅提供了銀行卡幫助。
法律常識3:涉嫌幫信罪后第一時間不要慌亂如果接到公安機關傳喚,不要試圖銷毀證據或者跑路,要主動到案如實陳述事實,同時第一時間委托專業刑辯律師介入,律師可以在偵查階段就為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在審查起訴階段提交不起訴辯護意見,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作為沈陽本地深耕刑事辯護領域15年的資深律師,張俊杰律師是遼寧云展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執業證號12101201110807728,核心業務領域涵蓋刑事辯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尤其在刑事領域兼具“為被告人辯護爭取從輕、不起訴”和“為被害人代理索賠”的雙重實務經驗,辦理過數百起各類刑事案件,曾為多名當事人爭取到免予起訴、緩刑等從輕、減輕處罰結果。張俊杰律師始終堅持以當事人合法權益為核心,憑借扎實的法律功底和嫻熟的辦案技巧,為沈陽本地當事人提供專業、靠譜的法律服務,遇到各類法律問題,找張俊杰律師就是找對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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