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一家兒童游樂園發生一起意外事件。吳女士7歲的女兒在玩耍時,無意間撿起一根白色塑料管拋了出去,正好砸中一名男童頭部,致其前額受傷。事后,各方就責任劃分和賠償問題產生分歧。
7月20日,吳女士帶兩個孩子在海口瓊山開心哈樂兒童游樂園游玩。女兒在蹦床區域撿到一根斜切面較為鋒利的白色塑料管,隨手一拋,不巧砸到一名男童。男童前額被砸出約二三十公分的傷口。吳女士稱,游樂園工作人員讓她帶孩子去處理傷口,“既然是我小孩的責任,我肯定要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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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口處理后,受傷男童家長提出醫療費約5000元,希望吳女士和游樂園各承擔一半。但吳女士認為,塑料管不應出現在蹦床區域,游樂園存在安全隱患和巡邏疏忽,應負主要責任。“我要求游樂園當面道歉。”吳女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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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樂園方面承認巡邏存在疏忽,但表示吳女士未按規定穿襪子進入蹦床區陪同孩子,也應承擔一定責任。店長助理王女士介紹,塑料管原本是沙池區的玩具,被一名一兩歲的小朋友拿到蹦床區,“工作人員沒有及時巡邏發現”。
轄區派出所介入協調后,三方達成協議:吳女士賠償1500元,游樂園賠償3500元,共計5000元支付給受傷男童家長。
多部門現場排查隱患
要求立行整改
事發后,轄區商務、街道、社區等部門對游樂園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檢查發現,場內存在塑料積木掉落未及時清理的問題,孩子跑動時可能踩到滑倒或磕碰受傷。商務部門要求商場管理方加強巡查,經營方及時回收散落玩具。社區網格員建議引導店員加大巡查頻次,將散落玩具分門別類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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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樂園承諾盡快整改,表示后續將加強巡邏,安排工作人員在場地內外值守,發現玩具被帶離規定區域及時提醒。目前,園內雖張貼了“須家長陪同”的入園須知,但仍有家長坐在場外等待區玩手機。
街道方面提醒,家長帶孩子游玩時要盡到監管責任,時刻關注孩子動態,游樂場所管理者也要及時提醒家長認真看護,避免類似安全事故再次發生。
記者:邱倩莉、秦新波
編輯:戴玉春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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