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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魏春亮
西安雁塔區通報了賽格墜亡事件。
具體的可參看央視網的報道《西安賽格商場墜亡事件,官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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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主要通報了兩部分:
一、墜亡事件基本情況
二、商業糾紛情況
我更關心后者。
雁塔區的通報確認,嚴先生的店鋪確實存在違約套券的行為。
這個定性,并非新論,賽格商場之前的“情況公告”是這么說的,嚴先生之前也曾書面確認過這事。
定性沒問題,但具體細節,卻和之前賽格的說法,有不少出入。
第一、賽格認定的違約金額過高
西安賽格在之前的“情況公告”里說,當時嚴先生公司的訂單,均價為678.47元,精準貼近“滿600元減300元”的優惠門檻,以此核銷店慶券金額693.63萬元,其中違約套券的金額達606.72萬元。
換句話說,賽格商場認定,嚴先生的公司合規核銷的店慶券金額只有86.91萬,約87.5%的店慶券金額都是違規核銷。
但雁塔區這次的通報認為,606.72萬違約套券的說法,是賽格商場在未與利和公司就違約金核算基數進行確認的情況下,單方面設定的。
實際上,嚴先生店鋪38279份銷售數據里,只有9664單存在違約套券行為,每單套券300元,最大可能違約核銷店慶券金額只有289.92萬元。
也就是說,雁塔區官方認定的嚴先生違規套券金額只有289.92萬元,而非賽格之前說的606.72萬元。
兩者差了316.8萬元。
第二、賽格認定的違約金過高
賽格之前的“情況公告”里說,嚴先生要付的1154.6萬的違約金,也是按照合同核算的,而且是結合市場下行予以寬減的,根本不存在所謂的“10倍高額違約金”。
但雁塔區的通報認為,嚴先生店鋪違規套券金額只有289.92萬元,還按照606.72萬元的標準,要求賠1154.6萬元違約金,過高了。
第三、官方確認賽格存在撤柜行為
賽格之前的“情況公告”里說,就在悲劇發生前一日(6月30日)下午,他們還和嚴先生的工作人員在商場洽談調解事宜,而且當日溝通已形成初步協商方向。
可據紅星新聞報道,6月30日當晚,嚴先生位于五樓和負一樓的店鋪就都被撤場,五樓店鋪被另一運動品牌的圍擋覆蓋,負一樓的店鋪在嚴先生跳樓那天,直接新開了一家運動品牌,正常接待顧客,連裝修都沒換。
雁塔區的通報也認定,賽格商場在未充分溝通的前提下不再續約,雖有合同約定,但未考慮長期合作商戶現實狀況。
通報一錘定音,戳破了賽格積極溝通的虛假面具。
嚴先生在遺書里表示,他們家沒有違約使用那么多購物券,是賽格把很多正常賣貨使用的購物券都算成違約套券了,才導致罰了1100多萬,對他打擊太大,讓他得了抑郁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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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雁塔區的通報,黑紙白字認定,違規套券沒有那么多,1154.6萬元違約金過高。
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確實就是賽格商場的違約金過高,才逼死了嚴先生?
可我們都知道,通報里也沒提,不會有人為一條逝去的人命承擔責任的。
違約金過高,只是經濟糾紛,不是刀子,在法律上構不成直接殺人的證據。
所以,似乎只能和解。此外什么也做不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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