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賬號閑置
以為借出去、動動手指
就能輕松賺零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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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已有多名群眾踩坑栽跟頭
錢沒撈到
反倒挨了行政處罰!
近日
濉溪縣公安局
新城派出所、五溝派出所
接連查處兩起
非法出借支付賬戶案件
4名違法人員悉數被依法處罰
新城派出所
2026年5月28日
新城派出所行政處罰2名
非法出借支付賬戶的違法行為人
經查
2025年10月10日、19日
違法行為人周某義、武某
在濉溪縣某小區一住宅內
分別將自己名下的支付寶賬戶
出借給他人刷流水使用
并分別獲利670元、700元
5月28日
民警輔警將周某義、武某
傳喚到新城派出所
經詢問
二人對自己非法出借支付賬戶
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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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相關規定
濉溪公安分別給予
違法行為人周某義、武某
罰款670元、700元的行政處罰
并沒收非法所得
五溝派出所
2026年5月29日
五溝派出所行政處罰2名
非法出借支付寶賬戶的違法行為人
經查
2025年10月份左右
王某、馬某武將自己名下支付寶賬戶
出借給他人刷流水使用
王某未從中獲利
馬某武共獲利300元整
5月29日
民警將王某、馬某武
傳喚至濉溪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
經詢問
二人對自己非法出借支付寶賬戶
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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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相關規定
濉溪公安分別給予違法行為人
王某、馬某武罰款300元整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支付賬戶
僅限本人合法使用
出租、出借、出售個人賬戶
幫他人走賬刷流水
極易淪為電信網絡詐騙、洗錢等
違法犯罪的幫兇
即便沒賺到錢
只要存在出借行為
就違反《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面臨罰款、征信污點
一旦涉案資金涉詐
還可能觸犯刑法
承擔刑事責任
切莫貪圖小額傭金
因小失大、自踩法律紅線
來源:濉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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