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4位“審學研”駐院研究人員帶著他們的思考與成果集中亮相。本期,讓我們走近沈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審管辦副主任、二級法官夏銘鍵,聽她分享兩項課題的研究成果。
日前,遼寧高院“審學研”第9期課題研討會漸入尾聲。沈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審管辦副主任、二級法官夏銘鍵緊扣司法實踐,匯報《健全依職權再審制度研究》與《破產重整中債轉股方式清償的效果認定及程序保障》兩項課題。遼寧高院相關負責同志、專家學者、資深法官、青年干警代表及“審學研”第九期駐院研究人員共同參與本次研討會,以多元視角為課題集思聚智,以思辨破局助力互學共進。
人民法院依職權再審是我國啟動再審程序的一種途徑,是審判監督程序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載著糾錯與監督的雙重功能。
在《健全依職權再審制度研究》課題中,夏銘鍵結合依職權再審制度運行實際,梳理出其存在啟動標準模糊、程序規范缺失、多軌路徑沖突等問題。對此,她認為,明確人民法院依職權再審制度定位為當事人申請、檢察機關監督后的“謙抑補充”地位,并基于程序正義與職權謙抑的雙重考量,一方面建議限縮“公共利益”的邊界;另一方面將啟動事由類型化梳理,構建專業法官會議與審委會銜接保障雙重審查機制,強化聽證程序,探索通過數字化手段搭建跨部門協同監督平臺,讓再審啟動更規范、更透明。
她在匯報中談到,“健全完善依職權再審制度,既要糾正錯誤裁判,也要尊重生效裁判,讓司法公信力在每一次審慎的程序運行中得到提升。”
夏銘鍵除了關注如何實現依職權再審制度向“程序治理”“數字法治”的轉型,她還緊盯如何更好地保障企業主體在法治軌道上實現“重生”。
破產法律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礎性法律制度,具有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促進資源優化配置等作用。人民法院積極引導可以挽救的困境企業進行破產重整,幫助企業從“危機”轉向發展“新機”,“債轉股”這一清償方式在破產重整中被廣泛實踐。但司法實踐中,效果如何客觀認定、債權人權益如何有效保障等,仍是一道有待破解的難題。
在《破產重整中債轉股方式清償的效果認定及程序保障》課題中,夏銘鍵以近三年的司法實踐與典型案例為基礎,提出系統性的應對思路,未來應從“形式合規”轉向“實質公平”,通過重構清償效果認定標準、優化分組表決機制、強化法院實質審查以及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構建一套更加嚴密、科學、透明的程序保障體系,確保債轉股真正發揮其優化資源配置、化解債務危機的制度功能,在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實現企業的可持續重生。
“破產重整中‘債轉股’的目標不僅是簡單的‘數字清償’,而是努力兌現債權人的實質權益。”夏銘鍵的匯報結語擲地有聲。
“研究內容問題意識強,敢于觸碰司法改革深水區,難能可貴。”“文章結構清晰、對策具體,但建議進一步聚焦,把一個問題講透。”“建議在論文的論證中,進一步發揮法官的優勢,充分使用審判經驗和一手案例進行論證,對實踐指導性會更強”課題理論導師、實務導師、與會專家學者、資深法官代表圍繞兩項課題先后發言、匯聚意見,進行思想碰撞,讓這一理論與實務的雙向對話為司法實踐成果的轉化助力。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與會青年干警紛紛表示,將牢固樹立法治精神,在前沿研究中開闊視野,從辦案實踐中練就本領、增長才干,在審判崗位上書寫青春答卷。
審核丨黃艷輝
編輯丨秀 姿
文字丨李寰宇
視頻丨遼寧法治報社
融媒體發展部
制作丨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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