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廣西南寧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惡性傷人案件,一對21歲雙胞胎姐妹慘遭妹妹男友入室行兇,最終造成妹妹墜亡、姐姐重傷七級傷殘的慘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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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后續曝出關鍵細節:悲劇發生前僅一小時,涉事男女雙方剛在派出所完成矛盾調解并簽署和解協議。
受害者家屬悲痛之余,認定轄區警方存在履職失職、草率調解、推諉處警等多重問題,隨即提起行政訴訟追責。
歷經一審、二審審理,法院最終作出明確判決,認定警方接處警行為違法,為這起悲劇的履職爭議畫上關鍵司法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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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案件詳細履歷顯示,遇害女孩何敏敏與行兇男子林某某于2024年7月通過網絡相識,短短三個月的戀愛關系,逐漸演變為一場持續的暴力糾纏與人身威脅。
交往期間,林某某展現出極強的控制欲,多次對何敏敏實施肢體暴力,還私自拍攝、留存其私密影像,以此作為要挾籌碼,阻止對方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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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底,不堪忍受折磨的何敏敏正式提出分手,卻遭到林某某的持續騷擾和言語威脅,對方多次揚言要上門滋事、曝光其私密視頻,持續侵擾受害者正常生活。
2024年9月22日,矛盾首次徹底爆發。林某某因糾纏分手無果,強行破壞受害者住宅防盜網翻窗入室,持刀威脅雙胞胎姐妹,暴力拖拽何敏敏離開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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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轄區江南公安分局沙井派出所介入處置,查實林某某存在非法侵入住宅、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誰也未曾料到,此次行政處罰并未遏制林某某的暴力傾向,反而為后續更大的悲劇埋下隱患。
2024年10月9日,林某某拘留期滿釋放,出獄后第一時間再度聯系何敏敏,強勢要求恢復交往,繼續對其進行言語恐嚇和人身脅迫。
此后數日,何敏敏多次出現失聯情況,頻繁往返于林某某住處附近,身心遭受極大摧殘,甚至提前提醒家人注意安全,暗示對方出獄后會伺機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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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3日深夜,何敏敏再次遭到林某某長時間毆打,被掐脖頸、撞擊桌角、掌摑擊打,事后經醫院診斷為鼻中隔骨折、頭部損傷,傷情明確。
當晚23時41分,身心俱疲的何敏敏在親友陪同下首次報警求助,希望警方介入制止暴力、追究對方責任。
此次接警的沙井派出所以案發地不在本轄區為由推諉處置,僅告知當事人前往對應轄區派出所報案,未依法完成受理登記、跟進處置,存在明顯履職疏漏。
無奈之下,何敏敏一行人輾轉前往西鄉塘公安分局上堯派出所報案。
10月14日凌晨,民警接待報案后,先安排傷者前往醫院驗傷,期間林某某也主動趕到醫院試圖求情,被陪同人員當場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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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鼻骨骨折的傷情診斷證明后,何敏敏返回派出所,明確向民警提出希望依法處置林某某、追究其暴力傷人責任。
與此同時,受害者還向警方告知,自己的手機被林某某惡意設置定位共享,長期處于被實時監控的狀態,人身安全時刻面臨威脅。
盡管掌握明確傷情證據、持續騷擾監控線索,且林某某已有前期違法前科,涉事派出所并未依法立案調查、采取強制措施。
民警反復勸說雙方和解,以立案流程復雜、可能判定雙方互毆為由勸導何敏敏放棄追責,組織兩人進入調解室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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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過程持續數個小時,期間林某某態度反復,曾當場撕毀約定刪除私密影像、不再騷擾的保證書,認錯態度惡劣。
但警方并未重視這一危險信號,依舊持續推進調解流程,未核查林某某過往違法犯罪記錄,未評估其暴力復發風險。
2024年10月14日5時46分,雙方最終在警方主導下簽署調解協議書,約定林某某賠償醫藥費、歸還欠款,雙方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清晨6時許,調解結束,何敏敏在親友護送下返回住所,距離悲劇發生僅剩一小時。
6時14分,何敏敏剛回到家中,林某某便尾隨而至,持刀闖入姐妹二人居住的住宅實施惡性行兇。
案發過程中,林某某持刀瘋狂襲擊雙胞胎姐姐何婷婷,致其全身多處重傷,經鑒定達到七級傷殘,終身留下后遺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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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林某某強行將受傷的何敏敏拖拽至小區34層樓頂,雙方爭執后,何敏敏不幸墜樓身亡,釀成一死一傷的重大慘劇。
慘案發生后,行兇者林某某被警方抓獲歸案。2025年8月,南寧市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其提起公訴,同年9月該案一審開庭,截至目前刑事部分尚未宣判。
受害者父親何勇在悲痛之余,堅信此次悲劇并非偶然,警方多層級履職失職、草率調解、推諉處警是悲劇發生的重要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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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梳理全程發現,涉事兩家公安分局均存在明顯執法瑕疵:江南公安分局沙井派出所接警后推諉履職,未依法登記受理警情;西鄉塘公安分局上堯派出所明知受害者存在明確傷情、對方有多次暴力前科,仍違規調解結案,未采取任何保護性措施。
2025年,何勇先后對南寧市江南公安分局、西鄉塘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確認警方行為違法,并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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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對西鄉塘公安分局涉案行為作出一審判決,明確認定其接處警行為違法。
法院審理認為,林某某在短時間內兩次實施暴力傷人、騷擾威脅行為,屬于不宜調解的違法情形,警方無視法定程序強行調解,屬于執法違規。
2026年1月23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后,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正式敲定西鄉塘公安分局履職違法的司法結論。
針對江南公安分局的訴訟,法院一審同樣認定其存在兩大違法履職行為:一是前期對林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件未全面調查取證,遺漏違法事實;二是后續接警后未依法受理登記警情,未履行法定處警職責。
值得關注的是,兩級法院均認定警方履職違法,但均以“警方執法行為與受害者死亡、受傷無直接因果關系”為由,駁回了家屬的國家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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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針對江南公安分局的行政訴訟二審定于2026年6月17日開庭審理,家屬始終堅持追責訴求,希望通過司法途徑倒逼執法規范,同時期盼法院對行兇者林某某作出嚴懲,為兩名受害女兒討回公道。
法律人士解讀該案表示,婚戀情感糾紛中的暴力行為,絕非簡單的民事矛盾,基層警方“以調代處”“能調盡調”的處置模式,極易忽視潛在人身安全風險。
對于有多次暴力前科、持續騷擾、持有受害者私密影像要挾的案件,警方應當優先采取強制措施、立案核查,而非草率調解結案,此次判決也為同類警情處置敲響了規范履職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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