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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來隨著氣溫持續上升,邕江沿岸游泳、漂流、槳板、皮劃艇、摩托艇等涉水休閑運動日益增多。其中,邕江游泳和槳板運動呈井噴式增長態勢,部分市民不顧自身安全,隨意闖入或穿越船舶通航密集的主航道,嚴重影響正常的水上交通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為維護暢通有序的水上通航環境,避免發生船舶碰撞人員導致群死群傷事故,南寧海事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主責主業,依法整治各類影響船舶通航安全的違法行為,積極排查消除水上交通安全隱患,全力防范水上險情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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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現場巡查,及時制止礙航行為。加大邕江市區通航水域巡查頻次,在邕江大橋、清川大橋等市民涉水活動集中的重點水域進行定點值守和流動巡查。執法人員對進入航道內游泳、劃行槳板等涉水人員開展面對面勸導和警示教育,現場講解航道內活動的安全風險,勸導市民遠離航道水域,選擇安全合規的涉水活動場所游玩。對于屢勸不聽、拒不配合者,依法予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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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水上臨時交通管制,保障通航安全。自6月11日起,每日1530時至2000時對邕江西明大橋上游296米至青山大橋下游74米航段實施水上交通管制,禁止船舶航經管制水域,待管制水域重大安全隱患消除再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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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通航管控,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通過VHF、短信、微信群等多種方式,提醒途經邕江市區航段的船舶降速慢行、加強瞭望、鳴笛示警,最大限度規避突發風險。同時,督促各航運企業及船舶船員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密切留意水面動態,謹慎駕駛,全力防范船舶與涉水人員發生意外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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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備勤值守,做好突發應急處置準備。嚴格落實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更新調整應急力量部署,在重點航段安排應急艇及應急人員隨時待命。發現人員遇險或突發險情,第一時間開展水上救援與應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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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知識普及。向市民普及邕江是國家航道,不得隨意侵占,游泳、槳板、游艇、摩托艇等水上休閑活動必須堅持安全第一,不得妨礙船舶通航安全,否則極易引發事故,造成人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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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部門提醒,航道是船舶通行的“高速路”,進入航道內活動十分危險。參與涉水活動的有關機構、市民和游客要增強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切勿到航道內進行游泳、漂流、劃行等活動,避免發生人身傷害,如遇險情,可及時撥打水上搜救電話12395尋求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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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安全知識小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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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別航道?
邕江是西江水系干線,屬于內河三級等級航道,全線通航船舶。邕江沿線設有航標燈、橋涵標等明顯的助航標識,在橋區水域,江面主航道兩側一般設置有紅、白浮標,為船舶主要通行水域,嚴禁游泳、槳板運動等人員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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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道內運動會有什么危險?
航道猶如水上公路,船舶交通流量大,過往船舶在航行過程中會產生波浪和暗流等,具有較強沖擊力和吸附力,涉水人員可能被水流沖擊、船舶撞擊或卷入螺旋槳造成機械致命傷,給自身置于極度危險之中。尤其在邕江大橋橋區航道范圍內,受限于通航孔布置和通航凈寬影響會加劇船舶操縱難度,容易發生船舶緊急避讓航道內游泳者、槳板撞擊邕江大橋橋墩的重大安全事故。另外,船舶駕駛臺往往在船舶后方,有一定的視覺盲區,船舶在航行過程中并不像車輛那樣能及時“剎停”,一旦出現險情,無法在短距離內讓船舶停下來,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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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安全有序開展水上運動?
水上運動應在主管部門劃定的水域內進行,或參加經批準的水上活動。未經批準情況下,不能擅自進入航道內進行游泳、漂流、劃槳板或皮劃艇、尾波沖浪等運動,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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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運動有哪些事故案例?
2026年5月17日,在江蘇無錫太湖水域,2人玩槳板時不慎被風浪吹翻,落水后迷失方向無法返回,只能報警求助。民警迅速出動,將2人成功救起。![]()
救援人員將兩人救起。圖源:央視新聞
2026年5月16日晚?,重慶嘉陵江7人劃槳板(3板串聯、部分人員未穿救生衣)遇貨船浪涌翻覆,?1人因腳繩被卡躉船底部遇難?,其余6人獲救;涉事群體為親屬結伴“夜劃”,屬典型野劃行為,重慶海事局已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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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情況。圖源:國家應急廣播
2025年7月27日,受臺風天氣影響,浙江溫州永嘉縣楠溪江雨水充沛,水流湍急。有四人結伴擅自下水劃槳板游玩,其中一人失聯,經過搜救被發現時已無生命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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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運動有什么法律法規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責航道管理的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五)其他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內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線上進行下列可能影響通航安全的作業或者活動的,應當在進行作業或者活動前報海事管理機構批準:……舉行大型群眾性活動、體育比賽。”
根據《南寧市邕江濱水區域條例》第二十三規定:“在禁止的區域下水游泳、垂釣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作業和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第六條規定:“在內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線上進行下列水上水下作業或者活動,應當經海事管理機構許可,并根據需要核定相應安全作業區:……舉行大型群眾性活動、體育比賽。”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安委〔2019〕4號)規定:“嚴禁違法占用航道。水上體育競技、游樂等活動應在劃定的專用水域內開展。專用水域應標明明顯界線,不得侵占航道。”
來源 | 南寧海事局
審核 | 魏月星
責編 | 徐碧苑
編輯 | 孟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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