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性質惡劣的性侵案件。男子拱某在飯店內見到醉酒的女性被害人后臨時起意,偽裝成飯店工作人員騙取被害人丈夫的信任,當眾將女子帶走并實施侵犯。
最終拱某因強奸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這起發生在公共場所的案件,也給大眾外出聚餐的安全防范提了個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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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席間醉酒、喪失防備
事發當天,被害人朱某某與丈夫、親友一同在當地一家飯店聚餐。席間眾人飲酒交流,朱某某飲酒過量,很快陷入重度醉酒狀態,神志模糊、意識不清,無法正常辨識周遭環境,也完全失去了自我保護的能力,只能靠在座位上昏睡。
當時朱某某的丈夫正忙著和親友推杯換盞,整場酒局熱鬧嘈雜,他的注意力完全放在應酬寒暄上,根本沒有時刻關注醉酒妻子的狀態。
02
偽裝身份、騙取信任
這時,同在飯店用餐的拱某,注意到了醉酒的朱某某。見女子容貌出眾,又處于完全沒有防備的狀態,他當即生出歹念,盤算著如何實施不法行為。
為了順利將人帶走,拱某整理了衣著,裝作飯店服務員的模樣,主動走到朱某某丈夫面前。
他語氣自然地謊稱自己是店里的員工,稱店內有專門供醉酒客人休息的區域,可以幫忙把朱某某安置過去照看,避免客人在座位上著涼不適。
朱某某的丈夫見對方談吐自然,說法也合乎情理,又覺得是在飯店的公共場地內,便沒有核實對方的身份,也沒有向飯店前臺求證,便輕易相信了他的說辭。他當場同意了拱某的提議,還向對方道謝,任由拱某攙扶著醉酒的朱某某離開了聚餐的區域。
03
實施侵害、酒醒報案
拱某帶著朱某某走出飯店后,乘車前往了別處。全程朱某某都處于昏迷狀態,對身邊發生的事情毫無感知。抵達目的地后,拱某趁朱某某完全喪失辨認與反抗能力,違背其意志,強行與對方發生了關系。
次日朱某某酒醒后,發現自己身處陌生環境,身體與衣物狀態均有異常,立刻意識到自己遭遇了不法侵害。
她沒有慌亂,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求助,向警方說明了自己聚餐醉酒后失聯、醒后發現被侵犯的經過。
接到報案后,公安機關立即啟動偵查工作。通過調取飯店及沿途的公共監控、排查當日店內的就餐人員、梳理車輛行駛軌跡等方式,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拱某的身份,并將其成功抓獲歸案。
04
當庭認罪、依法獲刑
到案后,拱某對自己的全部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庭審過程中,他直白供述了自己的犯罪動機:“我就是看她長得漂亮,還醉得不省人事,就起了歪心思”,同時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由法官劉浩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審理。法院審理查明,拱某利用被害人醉酒后無性防衛能力的狀態,違背婦女意志強行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
結合案件事實、犯罪情節以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法院最終依法作出判決,以強奸罪判處拱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05
看法與警示
這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卻能在公共場所、被害人親友在場的情況下得逞,暴露出很多人外出聚餐時的安全盲區。
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大眾對公共場所服務人員的默認信任,以及醉酒后看護人的疏忽,才得以實施犯罪。也利用了被害人重度醉酒、完全喪失反抗與辨認能力的狀態。
這起案件留下的教訓,值得所有人重視:
首先,外出聚餐飲酒要量力而行,盡量避免重度醉酒,失去自我保護能力;
其次,在公共場所切勿僅憑一面之詞就相信陌生人的 “熱心幫忙”,涉及親友人身安全時,一定要核實對方身份,絕不能將失去意識的親友輕易交給陌生人;
最后,如果遭遇不法侵害,要第一時間報警,保留好相關證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的底線不容觸碰,任何抱有僥幸心理、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最終都會受到應有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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