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走在汕頭的馬路上
你是不是也發現了?
時代廣場、中山東路、韓江路……
不少行道樹上都掛滿了沉甸甸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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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串串青黃相間的果子壓彎了枝頭
不少“吃貨”已經開始蠢蠢欲動
“這免費的芒果,能不能摘來嘗嘗?”
停!打住!
市城管部門提醒:
這些路邊的綠化芒——
不能摘!
更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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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芒≠水果店芒果
很多人覺得:
“不都是芒果嗎?長在樹上還能有毒?”
綠化芒和芒果
還真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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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芒不能吃的三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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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屬超標,吃了傷身
種在馬路邊的芒果樹
每天“吃”的是什么?
汽車尾氣、道路粉塵、工業廢氣……
長年累月下來
果實中會富集鉛、鎘等重金屬元素
這些有害物質肉眼看不見
但吃進肚子里,對身體都有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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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殘留,風險不小
作為市政綠化植物
綠化芒在養護過程中
會定期噴灑農藥防治病蟲害
這些農藥可不是
按照水果食用標準來使用的
果實上的農藥殘留沒有安全間隔期
直接食用存在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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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套袋種植,果蠅產卵是常規操作
果園的芒果套有保護袋
路邊的綠化芒全程裸奔
果皮上可能有蟲眼、汁液滲出、
黑斑都是常態
你咬下去的不只是果肉
可能還有“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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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不能吃——摘也違法
除了果子本身不可食用
以及攀爬摘果有安全隱患
采摘“綠化芒”也是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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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汕頭經濟特區城市綠化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明確禁止下列損壞城市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
(一)踐踏、損壞樹木花草;
(二)在樹木上懸掛或者張貼廣告、標語;
(三)在樹木或者綠化設施上涂寫、刻畫、釘拴、捆綁物品和懸掛、倚靠重物;
(四)在城市綠地內設置攤點或者進行經營活動;
(五)在城市綠地內違法停放車輛;
(六)在城市綠地內采石取土、亂搭建,傾倒垃圾、有害廢渣廢水、油類或者堆放、焚燒物料;
(七)破壞樹木支架、綠化帶欄桿、花基、坐椅、庭園燈、園林小品、景石、公益指示標志、水景設施和綠化供排水等設施;
(八)損壞綠化的娛樂活動;
(九)違反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修剪樹木,截除樹木主干,去除樹冠;
(十)其他損壞城市綠化或者綠化設施的行為。
根據《汕頭經濟特區城市綠化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實施損壞城市綠化及其設施的行為的,由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侵害,恢復原狀,并按照下列規定予以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違反第一項規定損壞草坪的,按照每平方米二百元處以罰款;損壞混栽花壇和花草的,按照每平方米三百元處以罰款;損壞單排綠籬的,按照每米三百元至五百元處以罰款;有其他損壞樹木花草行為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第四項規定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按照占用或者損毀、破壞的綠地面積,每平方米處以三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第七項規定的,按照設施造價或者破壞實際價值的二倍處以罰款;
(六)違反第八項規定的,對組織者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七)違反第九項規定的,按照樹木價值的五至十倍處以罰款。
世上好吃的食物千千萬
別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吃進嘴里的食物
還是要到正規渠道購買
信息來源:汕頭城管、汕頭融媒集團
編輯整理:濠江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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