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教育局關于開展中小學
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五臺山風景名勝區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中小學校:
為貫徹落實省教育廳《關于開展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生入學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水平,切實維護教育公平,現就做好2026年全市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鞏固拓展專項行動覆蓋范圍,深入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普通高中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等政策,不斷完善義務教育均衡編班制度,全面整治“暗箱操作”行為,從嚴規范中小學特定類型招生,健全公平公開、規范透明、監管有力的長效機制,構建更加公平、更有質量、人民滿意的基礎教育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合理統籌,保障學位供給
一是科學統籌教育資源,合理制定招生政策。各縣(市、區)要統籌考慮人口出生率、城鎮化、人口流動、戶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建好學齡人口預測數據庫。以縣域為單位動態掌握校舍資產、教師配備、裝備配置等基本辦學條件,精準研判各學段各年度基礎教育學位余缺狀況,提前做好預判應對。
各縣(市、區)要依據學齡人口變化,在科學全面評估、廣泛征求意見后妥善處理好義務教育學校片區劃分調整、學校布局調整等群眾關注的切身事項,提前向社會公布,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片區內登記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或學校實際承載能力的,未錄取的學生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招生情況按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入學。實施小升初對口直升的,應提前向社會公布相關政策要求。省屬、市屬、高校附屬、集團化辦學義務教育學校都要嚴格遵循屬地義務教育招生政策。
二是科學核定辦學規模,合理安排義務教育招生計劃。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本轄區范圍內年滿六周歲(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進行認真核查統計,綜合考慮轄區現有校舍、師資、設施設備等基本辦學條件、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相關要求、入學實際需求等因素,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要求,合理安排2026年義務教育招生計劃。忻府區、原平市、定襄縣、繁峙縣、代縣、靜樂縣、五寨縣、寧武縣、保德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鞏固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成果,科學確定縣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總體規模和分校計劃,于6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審批。
三是科學核定招生計劃,有序增加普通高中學位供給。各縣(市、區)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需求,通過挖潛擴容、擴大綜合高中班試點、新改擴建學校等方式,切實增加普通高中學位供給,科學核定招生計劃和班級規模。要大力改善辦學條件,確保基本辦學條件、師資隊伍配備滿足《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山西省普通高級中學辦學基本標準(試行)》和高考選課走班要求。
(二)嚴明工作紀律,規范招生秩序
一是嚴禁各類違規招生,嚴肅招生紀律。義務教育階段全面實施免試就近入學,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方式選拔學生,嚴禁以學科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培訓證明等作為錄取依據。普通高中全面落實屬地招生要求,嚴格實行”公民同招“政策,嚴格規范各類加分項目和分值。認真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薄弱初中的政策,嚴禁以指標到校名義跨區域掐尖招生。中小學嚴禁違規招生,嚴禁通過“意向登記”“預錄取協議”“保底錄取協議”“分班保證協議”等名義變相提前招生,嚴禁在招生環節收取所謂的“擇校費”“意向金”,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合作招生,嚴禁將招生錄取與“捐資助學”“教育基金”等各類贊助掛鉤。
二是嚴格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做好年檢工作。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招生、同步錄取。民辦學校在審批區域內招生,納入審批機關所在地統一管理,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入學需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在有關部門監督下,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多胞胎子女可捆綁搖號)。招生計劃、報名情況、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參與電腦隨機派位未被錄取的學生,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余情況,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不得擇校。在一貫制學校連續就讀滿六年的應屆小學生可直升本校初中,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數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招生結果。要以縣為單位做好2026年民辦學校年檢工作(市直民辦學校由忻府區教體局統一排查),年檢報告7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
三是嚴格規范特定類型招生,從嚴審批監管。加強對中小學各類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實驗項目及特長招生的統籌管理,全面實行特定類型招生省級、市級審核備案制度。縣級不得自行批準學校開展特定類型招生。經省、市審核準予開展的項目,必須提前向社會公示報名條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及培養方案。普通高中招生特長生嚴格按照《忻州市2026年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辦法(試行)》執行。錄取結束后,須按規定在相應范圍內公示名單。嚴禁任何地方、任何學校未經省、市批準,在義務教育階段以創新人才早期培養項目名義開展特殊招生。數學、科技類等創新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實驗項目要堅持不掐尖、重培養,原則上不得與小學、初中招生入學掛鉤。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需嚴格控制在試點范圍內開展,嚴禁隨意擴大實施范圍及各種搭便車行為。開展小語種特色培養項目的學校要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和計劃,在小升初過程中不得開展或變相開展文化科目測試,小學階段不得開展此類招生。
四是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編班,保障起點公平。義務教育學校應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要求,推進師資均衡配置、學生隨機分班,全面實施均衡編班,嚴禁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等,或以其他方式違反均衡原則配置資源,造成班際差距。學校編班方案、過程及結果應向家長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確保程序公開透明。鼓勵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編班。編班結果一經公示確定,不得擅自變更。
(三)強化人文關懷,優化入學服務
一是保障重點群體公平入學,強化人文關懷。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清理簡化證明材料,保障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享有同遷入地戶籍人口同等權利。義務教育資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縣要實現隨遷子女僅憑居住證入學,取消附加或限制條件。服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放寬在流入地參加中考報名條件。重點關注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確保應入盡入。依法依規落實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等教育優待政策,全面實行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格證明信制度。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多孩子女義務教育長幼隨學政策。
二是深化“教育入學一件事”,提升便民服務效能。依托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加快推進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學籍等入學相關信息的互通共享,減少家長填報信息的數量,縮短材料審核周期。及時修訂完善“教育入學一件事”辦事指南,實現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報名、審核、錄取等全流程“一網通辦”。同時,保留必要的線下辦理渠道,簡化線上表格填寫和證明材料提交,實現入學報名、資格審核、入學通知領取“只進一門”。探索利用數字化手段提供政策解答、報名指引等智能咨詢服務。
三是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做好學籍管理。各縣(市、區)要落實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加強排查、幫扶、協同、管控,進一步完善政府及有關部門、學校、家庭多方聯控聯保責任制,形成工作合力,守住不讓適齡兒童失學輟學底線。要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隨遷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群體作為重點排查和監測對象,做到排查無遺漏、幫扶有力度、就學有保障。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督促其保證輟學學生盡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省教育廳《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要求,及時做好小學新生注冊和初中、高中新生學籍接續工作。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學生“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嚴禁出現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學校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開學30天之內各學校向所屬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招生名單,建立新生電子學籍檔案,確保一人一籍,嚴防輟學。
(四)加強陽光公開,防范化解風險
一是加強招生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各縣(市、區)要建立招生入學信息集中發布機制,提前通過互聯網等多種方式公布轄區內每所中小學校招生政策、劃片范圍、報名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等群眾關心的重要信息。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須設立專門的招生入學熱線并向社會主動公開,建立響應機制,指導轄區內熱點中小學校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二是加強風險防范工作,維護和諧穩定。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風險排查機制,聚焦學校劃片、報名、錄取、分班等關鍵環節,重點排查政策執行偏差、程序不規范、信息公開不足、網絡輿情隱患、突發安全事件等風險點,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前置排查學校辦學情況,對有停辦風險的,要做好預警并提前制定應急預案,做好學生安置預案,嚴防學校突然關停等產生的退費、師生安置等問題。加強廉潔風險防控,加強對重點崗位人員的教育監督,嚴防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違紀違法行為。
三是把握輿論導向,積極宣傳引導。各縣(市、區)要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家長形成合理就學預期。對不實招生信息要主動發聲、及時辟謠、釋疑解惑。要加強教育類自媒體的引導和監管,對于泛化炒作“教育內卷”“中考狀元”“盲盒率”、升學率等話題,以及攻擊抹黑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行為,要及時管控處置,全力營造平穩和諧的輿論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教體局、市直各中小學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開展專項行動作為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重要事項,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對照工作要求,逐項研究落實,加強工作部署、統籌指導和督促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主體責任,認真實施專項行動,確保工作實效。要系統總結梳理中小學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6)實施情況,對實際入學情況開展全面排查,查漏補缺,開展控輟保學專項行動,于2026年10月1日前向市教育局報送相關工作總結。
(二)接受社會監督。市教育局開通中小學陽光招生市級舉報申訴受理平臺,并公布各縣(市、區)舉報申訴渠道,建立問題臺賬,對問題線索進行督辦或組織明查暗訪,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招生行為,形成有效震懾。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全程接受社會監督,耐心解答群眾咨詢和質疑,有效化解矛盾隱患,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違規查處。各縣(市、區)教體局要聯合當地公安部門切實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和教育環境,嚴厲打擊各類違規宣傳“明碼標價”承諾入學、買賣所謂“指標”“學位”的“招生黃牛”“學托”“學販”,嚴厲打擊采取威脅、恐嚇,纏訪、鬧訪,圍堵學校、機關,非法聚集上訪等方式謀取不合理訴求和刻意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和個人。要加強對招生期間問題頻發、輿情較多學校的指導,嚴查“暗箱操作”違規招生行為,對違法違規問題嚴肅追責問責。對于因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市、縣級舉報投訴受理渠道一覽表
忻州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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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忻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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