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不是在找我嗎?我已經(jīng)死了,就在彩虹橋底下,我現(xiàn)在是在陰間給你們打電話......
無頭尸
2010年2月5日,臘月二十二。貴州都勻,劍江河穿城而過,彩虹橋橫跨兩岸。這座橋在鬧市區(qū),橋下是流淌的河水,橋邊是小吃一條街。年關將近,這座小城熱鬧非凡。
一個清理河道的工人拿著長桿,沿著河岸清理垃圾。走到彩虹橋下時,他停住了。
河面上浮著一個東西。編織袋。長約一米,寬約六十公分,就是那種建筑工地最常見的蛇皮袋。袋口用繩索扎得緊緊的,沉甸甸地半浮在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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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用桿子捅了捅。袋子很沉。他拽著繩索拖上岸,感覺手里濕漉漉的,低頭一看——手上沾著暗紅色的液體,黏的。
他解開繩索,里面是一床紅色毛毯。毛毯濕透了,滲出來的水在他腳下積成一灘紅。
他扯開毛毯,一具沒有頭顱的男性尸體,蜷縮在毛毯里,工人雙腿一軟,坐倒在地。
警方很快趕到了現(xiàn)場,死者是男性,約四十歲,身高一米六左右。雙手被反綁在身后,手腕上勒出了深深的印痕。右胸口有一道銳器傷,非常深,直刺內臟——致命傷。死亡時間超過二十四小時。
2月的都勻,氣溫只有幾度,河水冰冷刺骨。死者的衣著卻讓所有法醫(yī)皺起了眉頭——他只穿著秋衣秋褲,單薄得可憐。
沒有人會在臘月的冬夜里穿著秋衣秋褲出門,警方立刻判斷:第一現(xiàn)場在室內,死者應該是在室內被殺害。兇手割走了他的頭顱,為什么?為了不讓警方確認死者身份?
死者手上結著厚厚的老繭,手腕上戴著一塊廉價電子表。他身上的衣物、裹尸的毛毯、裝尸的編織袋——全是農(nóng)民工常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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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到城里打工的農(nóng)民工,身上沒什么錢,誰會對他下這樣的毒手?仇殺?情殺?而最關鍵的問題——頭顱在哪里?
駝背人
警方很快調事發(fā)地段全部錄像,一幀一幀地看。很快,2月4日凌晨兩點十二分,距離彩虹橋約兩百米的監(jiān)控畫面里,出現(xiàn)了一個身影。一個中年男人,推著一輛二八自行車,在空無一人的街道上緩慢地走著。
凌晨兩點,氣溫接近零度,街上沒有一個人,只有他。
他的自行車后座上馱著一個很大的編織袋,和打撈上來的那只幾乎一模一樣。編織袋看起來很沉,他推車時身體前傾,每走一步都很吃力。
他始終低著頭,看不清臉。但有一個特征非常明顯——他的背是駝的。
這段錄像只有幾秒鐘,卻讓所有看過的人后背發(fā)涼,難道,他就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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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警方全力追查這個駝背人的時候,一個市民來到公安局,報警說他表哥失蹤了,表哥叫吳健,兩天都聯(lián)系不上,手機關機。
吳健,三十多歲,和妻子在彩虹橋邊的小吃街上做米粉生意。警方拿出死者衣物的照片讓他辨認,他看了看,說"有點像"——但尸體沒有頭,他也說不準。
警方立即開展對吳健的調查,很快,有人反映,吳健失蹤前幾天,在彩虹橋邊和另一個男人吵過架,差點打起來,那個人的名字——周保平。
周保平,三十五歲,從鄉(xiāng)下來都勻給人送米粉為生。平日在街坊眼里很老實,沒有什么前科。但有一點讓警方坐不住了——周保平是駝背。
警方調出監(jiān)控截圖,和走訪中拍到的周保平一比對。駝背的身形、推車的姿態(tài)……相似度極高。難道就是他?
警方火速找到周保平,審訊室里,燈光慘白。周保平的額頭全是汗,嘴唇哆嗦著,他承認2月4日凌晨在彩虹橋附近推過自行車,但說后座上馱的是米粉,反復強調自己沒殺人,但他為什么和吳健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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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的追問下,原來周保平和吳健的妻子有不正當關系。那天吵架,是因為吳健發(fā)現(xiàn)了兩人的事。
但殺人?他不承認,警方搜查他的住處,沒有發(fā)現(xiàn)兇器,沒有血跡,沒有任何和案子有關的物證。
如果周保平不是兇手,那真正的兇手在哪?案件像一團迷霧,越走越深。
死人語
就在警方糾結周保平的去留時,公安局接到了一個電話。對面?zhèn)鱽硪粋€男聲。那個聲音很怪,帶著一股陰陽怪氣的腔調:
“你們不是在找我嗎?我已經(jīng)死了,就在彩虹橋底下,我現(xiàn)在是在陰間給你們打電話。”
還不等民警問話,電話馬上掛斷了,民警愣了三秒鐘,后背一陣發(fā)涼,回撥——關機。
號碼迅速被查了出來:機主正是吳健。失蹤的吳健,被誤認為死者的吳健,手機一直關機的吳健,現(xiàn)在他用那部關機好幾天的手機打來電話,說自己"已經(jīng)在陰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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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刻聯(lián)系吳健的家人,反復撥打那個號碼,終于,電話接通了。那頭確實是吳健。只是,他沒有死。他承認那天晚上喝了酒,聽說河里發(fā)現(xiàn)的無頭尸被當成了自己,一時沖動,搞了這個惡作劇。
他因妻子外遇,賭氣離家出走,關了手機,跑到外面待了幾天。他以為開了個玩笑,不知道自己把所有正在全力偵破殺人案的公安民警都嚇出了一身冷汗。
吳健回家了,周保平也排除了。但真正的死者,依然沒有名字。真正的兇手,依然在逃。
一段轟動全城的離奇插曲過后,一切歸零。
警方的搜索范圍沿著劍江河不斷延伸意圖尋找死者頭顱,2月8日,在龍?zhí)犊诤佣危麄儼l(fā)現(xiàn)了一個包裹。里有血衣,有一把帶血的刀——剔骨刀,還有兩張紙條,難道這是殺人兇器?
一張紙條上寫著幾個電話號碼。另一張紙條上,寫著一些名字和金額:“張某某 50元,李某某 100元……”像是一張農(nóng)村辦酒席時收的隨禮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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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著紙條上的信息,警方找到了幾個聯(lián)系人。那些人說,這紙條的主人——大概是一個姓高的男子,麻江縣人,在都勻打零工。
與此同時,排查出租屋的民警帶回了一條關鍵線索:一個房東說,他的兩名租客突然不見了。“兩個都是麻江人。個子不高,四十來歲。一個姓高,但具體叫什么記不清了,在城內打工”
打開那間出租屋的門時,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飄了出來,屋子被徹底清掃過。異常的干凈整潔——一點也不像兩個農(nóng)民工的房間。
經(jīng)檢測,果然地面、墻上都有血跡殘留,這些血——屬于橋下無頭死尸,這就是第一現(xiàn)場。
可憐人
通過紙條上的電話號碼指向了麻江縣谷硐鎮(zhèn)擺沙村。這是個藏在貴州的大山褶皺里的小村子,村民們看了警方帶來的信息,思來想去,說出了一個人名:“像高秀品。”
高秀品,四十多歲,家里有年邁的父母,三個未成年的孩子。妻子在村里帶孩子,他在都勻打工。他的妻子聽說這件事后,臉一下子白了。但她提供了一個極為關鍵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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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住的地方……有一個駝背的,和他住在一起。”
又一個駝背人!這難道是巧合?很快,高秀品同村的另一個男人進入了視線——高秀峰,四十多歲,未婚,駝背,性格孤僻。
警方立即驅車趕往高秀峰的老屋,高秀峰蹲在屋子中間,面前擺著一塊砧板,手里握著一把砍刀,正在砍骨頭。他的個子不高,駝背。
民警的目光往上掃——房梁上,吊著一個編織袋,編織袋正在往下滴血。
一瞬間,所有人的神經(jīng)都繃緊了,擔當民警打開編織袋——里面裝的確卻是豬肉。
經(jīng)詢問,高秀峰不是和高秀品一起住的那個人,也和高秀品沒有什么往來,警方很快排除了他的嫌疑,但案件卻再次陷入僵局。兩個駝背,都不是兇手。案件兜兜轉轉,走到哪里都是死胡同,但轉機也很快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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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下午,一個村民向警方反映,和高秀品一起住的那個人,好像是姓楊,大家都叫他——楊駝背。又是一個駝背人。
楊光星。三十二三歲,未婚,駝背。麻江縣谷硐鎮(zhèn)擺沙村人,經(jīng)了解,他的身世很苦。父親早亡,母親改嫁,他從小就駝背,身體不好,干不了重活。在村里,大家都叫他"楊駝背",帶著一絲憐憫,也帶著一絲輕視。
大概半年前,他跟著高秀品一起到都勻打工。他身體弱,干活慢,掙錢少,時不時還要買藥吃。高秀品看他可憐,讓他搬進了自己租的房子——免費住。
每天,高秀品做好了飯,都會喊他一起吃飯,就這樣,兩人在出租屋生活了,半年,整整半年。
警方找到楊光星時,他正蹲在老屋門口,駝著背,仰著頭望著天,民警走到他面前,“你認識高秀品嗎?”
他慢慢低下頭,看了民警一眼。沒有驚訝,沒有慌亂。
“被我殺死了。”四個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頭呢?”“在港龍酒店旁邊的河里面。”沒有猶豫,沒有狡辯,沒有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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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六
時間回到2010年2月2日。那天,高秀品拿到了年前最后一筆工錢——他喜滋滋地去買了一部新手機,花了七百塊,還剩九百六十塊錢,他拿著那部新手機,翻來覆去地看,楊光星在旁邊,也看著那部手機。
高秀品不知道的是,楊光星看他的眼神,已經(jīng)不對了。
那天晚上,高秀品心情好,買了酒菜,和自己這個免費的"室友"吃了一頓。兩個人在十平米的出租屋里,對著幾碟便宜的菜,喝著廉價的酒。
高秀品說:“兄弟,你多吃點。”
楊光星吃著高秀品買的菜,眼睛卻始終離不開床頭那部嶄新的手機。七百塊錢的手機,他買不起,他甚至連藥都快吃不起了。
黑暗中,某些東西在慢慢發(fā)酵,不是感激,是恨,恨他為什么身體好。恨他為什么能掙這么多錢。恨他為什么可以買新手機,而自己連藥都吃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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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凌晨,出租屋里黑得伸手不見五指。高秀品喝了酒很快便躺下睡著了,那部新手機就放在枕頭邊。他睡得很沉。
旁邊那張床上,楊光星睜著眼睛,沒有睡,他盯著黑暗中的天花板,聽著高秀品均勻的鼾聲。那部手機的呼吸燈一閃一閃的,仿佛散發(fā)某種魔力。
然后他起來了,像一個被惡魔控制著的傀儡,他拿起白天用來切肉的剔骨刀,走到高秀品的床邊,刺下去,一刀,兩刀,三刀……
高秀品從睡夢中驚醒,劇痛讓他本能地掙扎。他的手去擋刀,被劃開了口子。他想喊,但胸口被刺穿的氣管已經(jīng)發(fā)不出聲。
他掙扎著,抽搐著——然后不動了。楊光星放下刀,從高秀品的外衣口袋里掏出九百六十塊錢。拿走了那部新手機。
然后他做了更殘忍的事——他用同一把剔骨刀,割下了高秀品的頭顱,清理了現(xiàn)場。
然后推著自行車,那輛自行車前輪有一個燈,在深夜的街道上搖搖晃晃。像一個幽靈,隨后他將馱在自行車上的尸體拋入冰冷的劍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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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元贓款,楊光星只花了大約200元,還有那部被他留下的新手機。
庭審中,楊光星非常平靜。他對所有指控均表示無異議,說:“愿意接受法律的懲處。”
公訴人問他:“你和被害人平時關系怎么樣?”
楊光星說:“平時和高秀品關系挺好,而且兩人還經(jīng)常同睡一張床。”
同睡一張床的人,用同睡一張床的刀,殺了他。
2010年11月11日,法院一審判處楊光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尾聲
高秀品的父親后來對記者說了一段話:“那個楊駝背,有時候一整天都不吃飯,就一個包子對付過去了。我兒子回來,就煮上飯,拉他一塊兒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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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秀品拉他一起吃飯,拉他一起住,拉他一起打工。
楊光星吃的每一頓飯,都是高秀品買的。
楊光星睡的每一張床,都是高秀品租的。
他把一個無家可歸的駝背人,當成親兄弟一樣照顧。
然后楊光星為了九百六十塊錢和一部手機,殺了這個對他好的人。割下他的頭,拋進河里。
我們一直在找,一個好人變壞的理由,一個吃著你買的飯、住著你租的房的人,為什么能用你廚房的刀,把你殺死在睡夢中?
高秀品至死都不知道,他對一個餓著肚子的人施以的善意,竟然成了自己被殺的理由。
但楊光星知道,他從一開始就知道。因為他的心里,從來沒有長出過"感激"兩個字,有的只是嫉妒、怨恨,和一把剔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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