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需要世界市場與和平開放的外部環境,世界經濟發展也需要中國的貢獻。21世紀以來,中國深度融入全球經濟體系,對世界經濟的態度已從“回應沖擊”轉向“主動塑造”。2020年11月1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2013年1月2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強調,“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堅持開放的發展、合作的發展、共贏的發展,通過爭取和平國際環境發展自己,又以自身發展維護和促進世界和平”。這表明,國內治理與全球治理同等重要、不可偏廢,二者相互促進。這一邏輯在經濟治理領域尤為鮮明:國內經濟治理是根基,全球經濟治理是保障,二者構成深層的“雙向互構”關系,正從簡單互動走向“共生型治理”。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后,首次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峰會于同年11月在美國華盛頓召開,全球經濟治理由此從個別發達國家主導轉向發達國家與新興經濟體合作的“南北共治”,中國也正式步入全球經濟治理的舞臺中央。國內治理成果為中國參與全球治理體系變革提供了基礎,而開放穩定的全球經濟環境也為國內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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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經視覺
中國需要世界:國內經濟治理的目標演進與現實挑戰
中國國內經濟治理的每一次躍升,都離不開相對穩定、開放的外部環境;而外部環境的惡化,則會倒逼國內治理范式作出調整。厘清不同階段的核心任務與治理邏輯,有助于理解外部環境變化對國內發展形成的壓力,以及中國為何必須從被動回應轉向主動塑造。
21世紀以來,中國經濟經歷了突飛猛進的增長,不同時期的經濟治理目標與側重點也隨之變化:2000年至2008年,以夯實基礎和高速增長為核心,通過推進工業化與重化工業結構升級、深化國企改革及初步建立生態制度框架,力求在高速增長中兼顧城鄉協調與市場體制完善;2008年至2015年,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治理目標轉向危機應對與結構轉型,著力以消費、投資、出口協同拉動增長,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并強化自主創新,同時引入碳排放約束推動可持續發展;而2016年至今,面對國際形勢的復雜變化和國內高質量發展要求,經濟治理更加突出科技自立自強與新質生產力培育,通過創新驅動、核心技術攻堅、挖掘內需潛力、徹底消除絕對貧困及推進共同富裕,實現在外部壓力下保持戰略自主與經濟社會長期穩定。
以上三個階段展現了國內經濟治理能力從積累到躍升的軌跡。然而,治理能力的提升并不意味著外部環境的同步改善——恰恰相反,隨著綜合國力增強,中國面臨的地緣政治壓力也日趨嚴峻。
近年來,美國以“印太戰略”分裂亞太合作氛圍,并以“國家安全”為由實施貿易限制、技術出口管制與投資壁壘;歐盟以“去風險化”為名采取類似限制措施;日本亦在半導體領域采取管制。此類行為以地緣政治邏輯取代市場經濟邏輯,不僅阻礙了中國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也極大損害了開放包容的全球經濟合作氛圍。面對這種結構性外部壓力,若以“回應沖擊”為唯一目標,國內經濟將陷入被動與脆弱。因此,我國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掌握多邊合作主動權,通過主動塑造外部環境來保障內部安全,實現從“回應沖擊”到“主動塑造”的戰略轉型,成為必然選擇。
自共建“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中國持續探索深化多邊合作的具體路徑。初期合作以擴大對外開放、優化貿易投資結構為主要目的;隨著在推動國際組織改革、參與氣候變化等國際規則構建、提出全球發展倡議等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中國已深刻認識到完善全球經濟治理機制的重要性。從應對外部沖擊轉向主動參與全球經濟治理以塑造有利外部環境,不僅是國家戰略的調整,更是全球治理觀從“建設和諧世界”到“共商共建共享”再到“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深刻演進,體現了我國從全球治理的“參與者”向“建設者”乃至“引領者”轉變。
世界需要中國:全球經濟治理體系的變革與中國的角色
回顧全球經濟治理體系的演變軌跡,可以看到它正從“霸權治理”逐步走向“南北共治”,而中國在這一進程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
二戰后建立的布雷頓森林體系,本質上是美國主導下的國際貨幣秩序。盡管設立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多邊機構,但形式上的多邊共治與實質上的美國主導并存,制度安排中權利與義務明顯不對稱。1997年至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暴露出IMF等西方主導機構的結構性局限:該組織將拉美財政失衡型危機的緊縮模板套用于財政穩健的亞洲,加息政策加劇企業高負債困境,急于關閉問題金融機構反而觸發銀行體系恐慌、信貸凍結。這些教訓凸顯了這種缺乏新興市場國家充分參與的治理體系,難以有效兼顧不同發展階段經濟體的結構性特征、實現真正的全球公平的事實。
在此背景下,G20非正式部長級會議應運而生,主要發展中國家首次在全球經濟治理的核心決策機制中獲得了與發達國家平等的制度化對話席位。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使七國集團(G7)無力獨自應對,G20由此升級為領導人峰會,標志著全球經濟治理從發達國家壟斷轉向與新興經濟體合作的“南北共治”,中國正式成為核心參與者。2009年匹茲堡峰會上,G20領導人共同指定該機制取代G7成為“國際經濟合作的首要平臺”,標志著治理格局從封閉走向開放、從少數國家壟斷到多元主體共治的演變。這一歷史進程為中國從被動適應走向主動參與提供了重要契機,并推動其最終成長為不可或缺的建設性力量。2016年9月,G20領導人峰會在我國浙江杭州舉行。中國以主辦國身份提出一系列富有發展中國家特色、聚焦平等、開放與發展的“中國方案”,推動全球經濟治理長效機制建設,標志著我國從全球經濟治理的積極參與者向主動建設者、積極完善者的重要轉變。
這種角色的轉變依托于綜合國力的持續提升。第一,經濟總量跨越式增長。2010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超越日本成為全球第二,與美國差距持續收窄,長期保持高于發達國家的增長率。經濟規模與增長韌性使中國成為全球穩定與增長的重要引擎,構成了世界需要中國深度參與全球治理的核心物質基礎。
第二,金融市場影響力提升。截至2025年末,A股總市值達123萬億元,債券托管余額為196.7萬億元,均為全球第二;外匯儲備穩定在3.4萬億美元左右。金融體系的深度、廣度與國際化水平穩步提升,逐步形成與經濟規模相匹配的金融影響力。全球金融風險防控離不開中國的參與,中國金融發展實踐也為新興經濟體完善金融生態、融入全球體系提供了重要參考。
第三,國際貿易水平提升與機制建設。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中國貨物貿易總額穩步攀升,2025年進出口總值達45.47萬億元,連續9年保持全球貨物貿易第一大國地位。自貿區網絡持續深化,目前我國已簽署24份自貿協定、覆蓋31個國家和地區,2025年與自貿伙伴貿易額占全國貨物貿易總額的45%;雙邊投資協定網絡不斷拓展,現有協定升級取得積極進展。中國已成為1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伙伴,是全球貿易網絡的核心節點。作為全球貿易樞紐,中國推動建立包容性貿易合作機制,為破解全球治理碎片化、維護多邊貿易體系提供了重要實踐路徑。
與此同時,廣大發展中國家也逐漸從全球治理的邊緣參與者轉變為擁有制度性話語權的平等主體,能夠主動提出治理建議、共擔全球發展責任、共享經濟發展成果。
雙向互構:國內經濟治理與全球經濟治理的協同機制
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是中國治國理政的基本理念。隨著全球治理與國家治理在當今時代互動互融、相互貫通,二者已日益形成一種“整體性治理”。在地緣政治競爭加劇的背景下,中國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掌握多邊合作主動權。
一方面,國內經濟治理支撐全球經濟治理。
在物質基礎層面,中國實體產業根基深厚,產業結構持續優化。第三產業占比穩步上升,已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柱,經濟轉型升級動力強勁。技術研發能力大幅提升,高科技出口占比位居世界前列,不僅以科技創新驅動國內經濟高質量發展,也為全球高新技術交流互鑒作出重要貢獻。基礎設施建設與輸出能力突飛猛進,對外承包工程規模長期居于世界領先位置,強大的設計建造能力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下的產能合作與互聯互通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支撐。上述綜合實力為中國參與全球治理奠定了堅實保障。
在經驗輸出層面,中國注重社會平等,兼顧效率與公平,區域、城鄉間發展的結構性差異持續改善,中西部地區與東部地區的經濟差距逐步縮小,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率趨于靠攏。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使近1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提前10年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減貧目標,為全球減貧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
在平臺載體層面,中國通過亞投行、共建“一帶一路”等平臺輸出“發展導向型”治理范式,強調“共商共建共享”。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采用“平權治理”模式,創始成員國股權均等,重大決策遵循平權表決機制,需經有效多數或特別多數通過,為全球治理體系的“增量創新”與“存量改革”提供了制度模板。
另一方面,全球經濟治理賦能國內經濟治理。
在外部安全保障層面,中國秉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通過積極參與G20、IMF改革等議程,主動構建“可控的相互依存”關系。當前地緣政治競爭加劇,中國面臨的非傳統安全威脅日益突出,技術制裁、數據安全風險、氣候問題等貫穿經濟、生態、信息科技與社會公共安全等眾多領域,具有突發性與全球性特征。其突發性意味著,一旦國內遭遇以技術制裁和能源危機為代表的外來性經濟波動,僅依靠國內力量難以快速實現核心技術研發突破和關鍵資源替代,短期內將面臨供應鏈斷鏈與企業停產風險;而其全球性特征則意味著,一旦其他國家遭受沖擊,原材料價格上漲、系統性風險蔓延等問題同樣會影響我國國內經濟。因此,建立以包容合作為原則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是維護國內經濟安全、降低地緣政治沖擊風險的必然選擇。
在發展賦能層面,聯動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帶動“雙循環”,實現產能、資本與資源在國內外的流通與優化配置。與不同國家建立的多邊貿易協定及伙伴關系,極大地促進了國際貿易發展;加強與國際金融市場的互動,既可吸收國際先進經驗、促進金融體系完善,也有助于緩解信息不對稱、提升國際投資活力;積極參與國際分工,學習國際先進技術與管理經驗,有助于推動我國在全球價值鏈中向附加值更高的位置攀升,打造更強的國際競爭優勢。只有在穩定的全球經濟環境中,中國的經濟利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經濟發展才能持續實現。
在制度學習層面,對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等高標準規則,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標準制定,實質上是全球治理規范通過“規范本土化”機制賦能國內治理——國際規則經本土化調適后,內嵌于國內制度框架之中。
總體來看,國內治理的成功經驗通過“規范塑造”上升為全球治理理論,而全球治理實踐則通過“規范本土化”反哺國內治理理念。G20杭州峰會、共建“一帶一路”倡議、亞投行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等制度載體正是這一互構邏輯的具體體現:G20杭州峰會推動“共享發展”理念的全球規范輸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將國內發展經驗轉化為全球治理規范,實現利益共生與責任共擔;亞投行既吸納國際標準進行本土化制度設計,又輸出“發展導向型”治理范式,實現了規范本土化與規范塑造的有機統一;RCEP則展現了中國在區域經濟治理中的規則引領能力,體現了規范塑造在區域層面的延伸。
(外交學院國際經濟學院副院長、教授,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心研究員 張文佳)
本文第二作者為外交學院國際經濟學院田益萌;本研究得到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全球經濟治理人才培養改革與實踐”(項目編號:JG2024-05)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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