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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華金融評論》王茅
6月26日,中國證監會對深圳前海玖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騰創投資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做出行政處罰,合計罰沒近6000萬元,這是私募基金行業有史以來最嚴厲的行政處罰。此次處罰與國務院辦公廳近期發布的私募監管指導意見“一脈相承”,是政策落地后的標志性執法行動。
開出史上最重私募“罰單”的原因
本次處罰的原因在于,深圳前海玖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騰創投資有限公司這兩家機構存在兩項嚴重違法行為,且均由同一實際控制人鮑嬌燕主導:
利用私募基金進行利益輸送,侵占投資者財產。這是最主要的違規事實。兩家機構旗下多只私募基金互為交易對手,通過債券“對倒”交易進行非公允價格操作。
具體手法為,一只基金以大幅低于市場公允估值的價格賣出債券,另一只自家基金則以顯著高于公允估值的價格接盤。通過這種“左手倒右手”的閉環交易,人為制造價差,將基金財產非法轉移至實控人控制的玖瀛資產及關聯主體。經查,該行為累計非法獲利達2847萬余元,直接損害了各基金持有人的本金與收益。
長期報送虛假信息,對抗監管核查。為掩蓋上述利益輸送行為,兩家機構實施了系統性造假。一是篡改財務數據。在監管核查時,提交經蓋章偽造的銀行賬戶交易流水,人為修改144條交易記錄,掩蓋資金轉移痕跡。
二是隱瞞關鍵信息。長期向監管部門及基金業協會報送虛假的實際控制人信息,刻意隱瞞兩家公司的關聯關系,規避穿透式監管。
三是使用虛假備案材料。整套備案材料長期存續且信息不實,嚴重破壞監管基礎。基于上述情節,監管部門對兩家機構合計罰沒5800余萬元,對實際控制人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及禁止交易措施,注銷其管理人登記,并將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與國務院辦公廳指導意見的關聯分析
國務院辦公廳于2026年6月3日印發《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私募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嚴厲打擊違規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
本次重罰與此政策存在緊密的因果與執行關聯:
一是政策落地首案,彰顯“零容忍”決心。此次處罰是《指導意見》發布后,證監會查處的首例頂格處罰案例。它向市場清晰傳遞了政策信號:對于《指導意見》明令禁止的利益輸送、侵占挪用等觸碰監管“紅線”的行為,監管將采取最嚴厲的打擊手段,絕不姑息。
二是精準打擊政策重點,提高違法成本。《指導意見》的核心目標之一是防范風險、促進高質量發展。本次處罰直接瞄準了私募行業長期存在的頑疾——通過復雜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近6000萬元的罰沒金額、市場禁入、牌照注銷及刑事移送等“組合拳”,大幅提高了違法違規成本,旨在徹底清除行業“害群之馬”,凈化市場環境,這與《指導意見》“明底線、立紅線”的要求完全一致。
三是構建全鏈條監管,推動行業出清。處罰不僅限于經濟罰款,還涵蓋了行政監管、自律管理(注銷登記)與刑事司法銜接。這體現了《指導意見》所倡導的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的全面性。通過嚴懲典型案件,監管旨在引導行業從“規模擴張”轉向“合規經營”,加速淘汰不合規機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從而真正推動私募基金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總結而言,此次近6000萬元罰單是國務院辦公廳私募監管新政的強力執行體現。它具體化了政策中關于打擊利益輸送、強化風險防控的要求,以史上最高違法成本向全行業宣告,私募行業已進入強監管、嚴合規的新階段,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都將面臨嚴厲的法律與監管制裁。
編輯 |王茅
審核丨秦婷
責編 | 蘭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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