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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央企中某建一局一公司欺壓中小分包商:虛構代付抵扣工程款,反以未開票追責
安徽碭山青山郡王府項目上,一場強弱懸殊的工程款糾紛,撕開了建筑市場分包生態(tài)的殘酷一角。安徽騰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中某建一局集團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發(fā)包的勞務、臨建與材料供應工程,雙方結算總價清晰可查,卻因總包方一筆“無原件、無實名、無完整流水”的代付工資爭議陷入死局!更荒誕的是,欠款在先的中某建一局一公司反倒率先提起仲裁,以“未開具發(fā)票”為由索要違約金,最終裁決分包方平白承擔27萬余元賠償。一邊是工程款被惡意抵扣、尾款拖欠難討,一邊是合法抗辯反背負違約賠償,工人工資與材料款無力支付,中小建筑企業(yè)在央企總包的強勢操作下步步維艱,合法權益與民生欠薪風險同步高懸!
一、項目結算明明白白,百萬代付暗藏貓膩
2019年,騰昂公司與中某建一局一公司簽訂勞務分包等系列合同,承接碭山青山郡王府三期項目主體勞務、臨建工程及模板木方供應業(yè)務。項目完工后,主體勞務項目最終結算總價明確為1128萬元,截至2021年2月,中某建一局一公司累計對公支付工程款9723715.3元,剩余尾款本應按約結清。
就在尾款結算環(huán)節(jié),中某建一局一公司提出“代付155萬元農民工工資”的主張,要求以此等額抵扣應付工程款。對此騰昂公司明確表態(tài):155萬元所謂代付款中,僅認可其中700060元為真實代付的工人工資,該部分款項已結清,不存在任何異議;剩余85萬元本應直接撥付至騰昂公司對公賬戶,卻被項目負責人段某私自以代付名義支出,全程無完整支付憑證、無工人身份佐證,也從未經(jīng)騰昂公司簽字確認,相當于無端讓分包企業(yè)為這筆去向不明的款項承擔損失。
整套代付的證據(jù)鏈存在爭議:核心憑證四方工人工資預結單始終無法提供原件,仲裁審理中總包方以“項目部搬遷、原件丟失”為由搪塞,復印件真實性無從核驗;該預結單未經(jīng)騰昂公司同意便被私自蓋章,違背雙方“款項須付至對公賬戶、否則不予確認”的約定流程;配套的銀行轉賬回單無法對應收款人與案涉項目工人身份,缺少勞務合同、刷臉考勤記錄、三級安全教育卡等農民工工資發(fā)放必備材料,無法形成閉環(huán)證據(jù)鏈。
騰昂公司下游全部材料商、勞務班組欠款合計恰好為700060元,與認可的代付金額完全吻合,項目根本不存在額外85萬元的工資欠付基礎。所謂155萬元全額代付,更像是總包為克扣工程尾款炮制的操作,用一筆證據(jù)殘缺的“糊涂賬”,堂而皇之地抵扣掉應付給分包企業(yè)的真金白銀。事件發(fā)生后,騰昂公司多次向中某建一局總公司實名反映該問題,始終未得到任何正式答復與處理,層層投訴均石沉大海!
二、違約在先反咬一口,仲裁追責權責倒置
案涉合同明確約定了“甲方先審核確認工程量、乙方再開票、甲方后付款”的先后履行順序。項目完工后,騰昂公司按時報送完整結算資料,中某建一局一公司卻長期未完成結算審核,也未足額支付剩余工程款,違約事實清晰在先。按照法律規(guī)定與行業(yè)交易慣例,付款方拒不履行結算義務、拖欠款項的,收款方有權暫緩開具發(fā)票,依法依約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可中某建一局一公司全然無視自身違約事實,反倒以“未足額開票”為由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其仲裁申請共提出三項主張:一是認定騰昂公司未按約定提供發(fā)票,二是主張案涉工程款已結清,三是索要未開票造成的違約金損失。仲裁庭審理后,裁決騰昂公司支付未開票補償性違約金275185.75元。這樣的裁決結果,無異于默認了總包拖欠工程款的合理性,卻讓弱勢分包企業(yè)為合法抗辯買單!
自身欠錢不占理,就靠“發(fā)票”做文章反向追責,利用央企的資源優(yōu)勢與仲裁程序轉嫁違約成本,權責完全倒置。對中小分包企業(yè)而言,不僅拿不到本該屬于自己的工程款,還要反過來為對方的拖欠行為支付“違約金”,公平二字蕩然無存!
三、欠款滋生民生風險,央企擔當何在?
工程款被無端抵扣、尾款遲遲不到賬,直接壓垮了本就抗風險能力薄弱的中小建筑企業(yè)。目前騰昂公司下游涉及多名材料供應商與十余人的勞務班組,欠款遲遲無法清償,一線務工人員的血汗錢、小微企業(yè)的周轉資金,全都卡在總包的拖欠之中!
作為央企下屬建筑企業(yè),中某建一局一公司本應帶頭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保障下游分包與務工人員權益。可現(xiàn)實卻是,其靠著證據(jù)瑕疵虛構代付名目、克扣分包工程款,還利用規(guī)則優(yōu)勢轉嫁違約成本,將欠薪欠款的民生風險全部甩給下游。這種“店大欺客”的操作,不僅直接損害了中小建筑企業(yè)的生存權益,更損耗了國有建筑企業(yè)的行業(yè)口碑與社會公信力,觸碰了農民工權益保障的制度紅線!
四、四項核心訴求,盼監(jiān)管介入還公平公道
面對不公,騰昂公司始終堅持依法維權,提出四項明確的訴求:
一是據(jù)實結算工程款,要求中某建一局一公司重新核賬,剔除無證據(jù)支撐、未經(jīng)確認的違規(guī)代付款項,將本應付至對公賬戶的85萬元尾款足額支付。
二是糾正不合理違約認定,中某建一局未完成結算審核、拖欠工程款違約在先,騰昂暫緩開票屬合法履約抗辯,請求免除27萬余元不合理違約金。
三是核查代付工資合規(guī)性,提請屬地住建、人社部門介入,徹查155萬元工資代付的真實性與流程合規(guī)性,查處假借工資名目抵扣工程款的違規(guī)行為。
四是保障下游款項清償,督促中某建一局盡快支付欠款,確保騰昂公司及時結清材料款與工人工資,化解欠薪民生隱患。
建筑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從來不是靠強勢方恃強凌弱、克扣下游來維系。一筆本就清晰的工程款,因為總包的刻意操作變得錯綜復雜;一次合法的履約抗辯,反倒讓弱勢分包背上違約賠償!當央企的信用優(yōu)勢變成欺壓小微企業(yè)的籌碼,當農民工工資的名義淪為抵扣工程款的工具,受損的不只是一家企業(yè)的利益,更是整個建筑市場的公平秩序與法治底線!
我們期待相關監(jiān)管部門能夠正視這起糾紛,徹查代付工資的真?zhèn)危m正權責倒置的不公裁決,督促央企履行付款責任與社會擔當,讓中小建筑企業(yè)拿到應得的工程款,讓一線務工人員拿到辛苦的血汗錢,讓公平正義回歸每一個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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