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情人向指尖新聞反映:河南省平頂山一家液化氣供應站在平頂山城市管理局申請燃氣經營許可證時,提交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存疑的情況下,平頂山城市管理局在未獲得地方管理部門確認的前提下,給該燃氣供應站辦法了燃氣經營許可。
知情人稱,儲存的是高壓易燃易爆氣體,一旦用地不合規、安全距離不夠,或者設備不合格,泄漏后遇到火星就是大爆炸。6月29日,平頂山城市管理局告訴指尖新聞記者,未收到地方的確認回函就通過了燃氣審核,是因為“承諾制”。
申報證件存在瑕疵
2025年初,平頂山市城市管理局在受理高新區利祥液化氣供應站(以下簡稱“利祥燃氣”)的經營許可申請時,發現該企業提交的一份2009年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證件,被群眾舉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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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提交的規劃許可證可以發現,首先是編號殘缺, 該《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為“葉地字第200951號”,缺少年份標識及括號(正規格式應為“葉地字第〔2009〕XXX號”),導致無法溯源。其次是附圖缺失。 證件“附圖及附件名稱”欄僅標注“該項目二00八年已建成現為補辦”,未列明附圖名稱及檔案編號,此外,《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的編號僅為“NO0000839-0947”,無“豫村選字”等法定前綴;還有將本應大寫的“仟”寫成了“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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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出具的確認函)
鑒于上述疑點,平頂山市城市管理局于2025年1月8日正式向葉縣住建局發出《關于核實利祥液化氣供應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真偽的函》。該函稱“有匿名群眾向我局舉報該液化氣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系偽造。該站提供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貴局出具,請貴局協助我局核實該液化氣站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真偽,并出具真偽的意見復函我局。”
葉縣住建局:查無檔案與“滯后論”
按照行政程序,葉縣住建局本應核實后復函。然而,指尖新聞記者了解到,該局并未出具任何書面確認意見,但平頂山城市管理局依然在2025年3月18日審核通過了燃氣經營許可證并對外公示。
查閱該局在2025年度的《用章登記簿》,指尖新聞記者并未查到向市城管局出具復函的記錄。但在當年3月卻有清楚地為另外一家燃氣企業使用公章的記錄,6月29日下午,葉縣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我們多次查找,都沒找到這兩份文件的檔案和底稿,也就不能給城管局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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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指尖新聞記者又找到2009年曾參與申報相關手續的原工作人員孫某,并逐一與其核對申報證件上存在的瑕疵,但孫某均將其解釋為:“當時機構改革,到縣里會滯后一些,那時候都是這么辦的,不像現在這么正規。”但孫某也未給出為何兩份文件沒有檔案和底稿的合理解釋。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核發證件時該法已生效滿一年;《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屬地變更與舊證失效
值得注意地是,利祥燃氣所在的遵化店鎮已于2011年正式劃歸平頂山高新區托管。
依據《城鄉規劃法》,行政區劃調整需同步修訂區域城鄉規劃,原葉縣住建局核發的用地規劃證件審批主體已發生變更。按照燃氣經營許可審查要求,企業應當向現屬地高新區規劃部門重新完善用地合規手續,不宜直接沿用多年前葉縣出具、且無檔案留存的舊規劃證件用于危化燃氣許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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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氣站)
針對上述證件編號殘缺、附圖缺失及地名錯誤等硬傷,以及葉縣住建局“查無檔案”的現狀,指尖新聞記者于6月30日多次致電利祥燃氣負責人楊龍求證。截至發稿前,楊龍始終未接聽電話,其號碼隨后轉入“呼叫轉移”狀態,短信亦未予回復。
城市管理局憑“承諾制”放行
一邊是葉縣住建局的“查無檔案、未予回復”,一邊是行政區劃變更帶來的舊證失效,利祥燃氣依然于2025年3月21日拿到了燃氣經營許可證。
平頂山市城市管理局燃氣專班王姓負責人向指尖新聞記者證實:“沒收到葉縣住建局的確認函。”對于“在已有真偽懷疑且未獲屬地確認的情況下為何仍予許可”的問題,該負責人給出了一個令人意外的答案:“現在都是承諾制,他(企業)承諾這些都是真的,就像有人給你個假證,你怎么知道是假的?”
查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及《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可知,申請燃氣經營許可必須具備“符合燃氣發展規劃要求”這一前置條件,且該條件須經規劃主管部門確認,屬于實質審查范疇。河南省推行的“證照分離”改革及告知承諾制,并未將燃氣經營許可列入可免予實質審查、僅憑企業自我聲明即可發證的范圍。
換言之,平頂山市城市管理局援引的“承諾制”,僅僅是企業簽署的通用《申請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這份承諾不能替代行政機關對“規劃證是否真實有效、是否符合現行規劃”的核實義務。
截至發稿,平頂山市城市管理局未就“在未獲屬地確認及舊證失效情況下的發證依據”向記者作出書面說明。
指尖新聞將持續關注。
指尖新聞記者 叢志國
來源:指尖新聞 沈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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