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再是"傻子"。他是掌控生死的人......
陰霾
2010年4月18日,山西絳縣。
這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星期天。縣城邊上,一條不起眼的小溪從西溝蜿蜒流下,溪水清澈見底,水底的石子上布滿青苔,陽光穿透水面投下斑駁的光影。
三個小女孩蹲在水邊,手里拿著空飲料瓶,正專注地將一個個黑色的小蝌蚪裝進瓶子里。
趙某,11歲,扎著馬尾辮,成績優秀,是班里出了名的乖孩子。
楊某,10歲,笑起來有兩個酒窩,這個下午她穿了一條新裙子。
吉某,9歲,最黏兩個姐姐,蹲在水邊,小手伸進溪水里,慢悠悠地兜著圈,等著蝌蚪自己游進她的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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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午后的陽光照在她們身上,那段沿著土坡走下來的小路開滿了不知名的野花。瓶子里裝了幾只蝌蚪,黑黑的小點拖著長尾巴在水里游來游去。她們不知道,距離她們不過三百米的地方,有一個人正躺在草叢里......
然而一天之后,天氣卻陰霾了起來,天氣預報顯示今天有暴雨,空氣悶的厲害,西溝村的村民李連財在路過半坡上一處廢棄窯洞的洞口時,看見了奇怪的東西——一堆帶刺的枯樹枝,被人有意地堆在洞口,像一道屏障。他本來沒在意,但走近了,聞到了一股說不清的味道。
他撥開樹枝,往里看了一眼。
然后他跑了出來,一路跌跌撞撞地沖下山坡,在溝底的水邊跪下來,吐了。
六年
警察趕到的時候,窯洞里的情況,讓從業二十多年的老刑警也轉過了頭去。
三個小女孩,擠在窯洞最深處的角落里。她們的衣服被撕亂,身上有被捆綁過的勒痕,頸部有明顯的扼壓痕跡。法醫后來確認:三個孩子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猥褻,死因全是扼頸導致的機械性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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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三百米外的溝底,三個飲料瓶還靜靜地擱在石頭上。瓶子里,幾只小蝌蚪在游來游去。
監控錄像后來顯示:4月18日,星期日,中午12點44分,三個女孩手拿飲料瓶,沿著西溝的方向走去。畫面里的她們笑著,蹦著,馬尾辮一甩一甩的。
那是她們留在人世間的最后影像。
絳縣不大,全縣常住人口二十余萬。
案子一發生,整個縣城炸了鍋。三個小學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殺害,尸體丟棄在廢棄窯洞里——這已經不是一起普通的兇殺案,這是一場落在整個縣城頭頂的噩夢。
法醫三個女孩的身體上、衣服上、窯洞的地面上,他們提取到了大量的生物檢材——煙頭、礦泉水瓶、捆綁用的尼龍繩和電線,甚至還有嫌疑人的精液。
這些東西讓警方對案件的偵破一度非常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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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幾乎沒有被破壞。嫌疑人幾乎沒有反偵查意識。證據是充分的。
法醫連夜將生物檢材送檢,確定了嫌疑人的血型為B型,接下來要做的,似乎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找到絳縣所有B型血的成年男性,逐一比對DNA,兇手自然就會浮出水面。
但他們錯了,這一查,就是六年。
最初的排查方向是"當日下溝人員"。警方調取了西溝周邊所有的監控探頭,走訪了溝內的每一位居民,重點排查了絳縣附近幾個大型廠區的工人。
民警們拿著三個女孩的照片,一家一戶地敲門。絳縣幾乎每一個成年男性都被問過話、采過血。
第一輪排查,無果。
然后警方擴大了范圍。考慮到絳縣有大量從河南、山東遷入的移民人口,專案組主動聯系了河南警方,對一個可能與嫌疑人的家族DNA相匹配的河南家族進行了大規模排查,先后對近五千人進行了采血和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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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排查,依然無果。
兇手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一晃六年過去了,案件陷入了一種讓人窒息的僵局。
六年里,警方排查了十三萬四千人,采集并檢測了三萬余份血樣,動用了兩萬警力,行程十萬公里。他們去過河南,去過山東,去過全國無數個城市追查可疑線索。
2010的刑偵技術已經較為完善,但即便是動用了當時最頂尖的刑偵專家、最先進的DNA比對技術,那個人的名字,依然像被橡皮擦掉了一樣,消失在絳縣二十萬人口之中。
為什么?答案殘酷而簡單:他的DNA不在任何數據庫里。他沒有前科,沒有被打擊處理過,從未在任何執法系統中留過記錄。他是一個"干凈"的人——干凈到在十三萬四千個名字中,他的那一個,始終沒有被挑出來。
大海撈針,但針不在海里。針,一直就在岸邊。
落網
轉機出現在2016年。3月,公安部刑偵局在全國發起"疑難命案積案攻堅行動","2010·4·19"案被列為九大目標案件之首,難度甚至被認為超過了同年偵破的白銀連環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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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公安部刑偵局副局多位技術大咖空降絳縣,工作組做了兩件關鍵的事。
第一件:他們重新踏勘了現場。對案發窯洞以及周邊地形進行了細致的勘查。
第二件:利用最新的DNA檢測技術,對六年前現場提取到的生物檢材進行了重新梳理和再提取,終于又成功提取到了關鍵的DNA數據。
這次的數據,比六年前的更清晰、更完整。
7月19日早上8點,大雨傾盆。絳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技術員抱著檢材箱沖進了雨幕里。車子幾次險些打滑沖進溝里,但他緊緊抱著箱子,腦子里只有一個念頭:
“早一天把檢材送到實驗室,就早一天抓到那個人。”
7月20日深夜,法醫的儀器上跳出了一條重要的DNA數據。他顫抖著手,核對,再核對,數值完全吻合,“比中了。”
7月21日凌晨1點,復核結果確認——28歲的朱正,被成功鎖定。
朱正落網后,在公安部專家的審訊下,逐字逐句地交代了當天的全部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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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
時間回到2010年4月18日,早8點。
朱正家住山西絳縣陳村鎮東荊下村,閑來無事的他,為了躲避哪個瑣碎的家庭,吃過早飯,朱某早早就離開了家,下到了西溝溝底漫無目的的"閑逛",沒有特定目標。他走到半坡上一處廢棄窯洞附近,躺下來,半睡半醒地曬太陽。
他閉著眼睛,腦子里在想什么?沒有人知道。
也許他在想昨天在網吧里看到的那些畫面。那些他在"黃色網站"上看了無數遍的、讓他"學了好多壞毛病"的畫面。那些畫面在他的腦子里盤旋了很久,久到他已經分不清,哪些是真實的記憶,哪些是屏幕里的幻象。
也許他在想父親罵他的話。那些"你這個傻子""你這個呆子"的話,像釘子一樣釘在他的腦子里,拔不出來。
也許他在想那天早上出門前,鄰居跟他說的話——“又不上班啊?”——那句輕飄飄的話,像一把刀,割在他最脆弱的地方。
他閉著眼睛,躺在那里,一動不動。
中午12點44分,三個女孩手拿飲料瓶,沿著土坡走下來,到了溝底的小溪邊捉蝌蚪。她們的笑聲,把躺在那里的朱某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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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朱某后來供述,他當時"心情不好",有自殺的念頭。他看見三個女孩后,產生了一種說不清的沖動——他自己可能也無法準確定義那種沖動是什么。
女孩們的笑聲,像一根針,扎進了他最脆弱的地方。那些笑聲代表了一種他永遠無法擁有的東西——快樂、天真、被愛、被期待。他看著她們,心里升起的不是溫柔,而是一種扭曲的嫉妒:她們憑什么那么快樂?
他走向了女孩們。他后來對記者說"當時沒想殺人"。但當他把手伸向第一個女孩的脖子的時候,他腦子里所有的道德規范、所有的恐懼、所有的理智,都已經被那種扭曲的權力感徹底壓垮了。
他不再是"傻子"。他是掌控生死的人。
下午2點,朱正威逼三個女孩往坡上走,進入那處廢棄的窯洞。
窯洞里積滿了灰,四壁被煙熏得漆黑。光線從洞口斜射進來,照亮了地面的塵土。空氣里有一股霉味,和泥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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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找來繩子和電線——他把三個女孩的手捆綁在一起,讓她們蹲在窯洞最深處的墻根下。
11歲的趙某,最先反應過來自己在經歷什么,她開始哭,開始求饒。她說:“叔叔,你放了我們吧,我們還要回家吃飯。”
朱正后來對記者說,他聽到了這句話,但他沒有停手。
他先走向了10歲的楊某,掐住了她的脖子。女孩掙扎,用腳踢他,用沒被綁住的身體扭動。他加大了力氣。
楊某不再掙扎了,但他怕她沒死透,他放下她的身體,在窯洞里找了一塊磚頭。他拿起磚頭,砸向楊某的頭部。
一下。兩下。三下。磚頭碎了。
法醫后來在尸檢報告中記錄:楊某頭部有多處鈍器創口,顱骨塌陷。
然后是11歲的趙某。
趙某看著同伴的遭遇,嚇得失禁了。她尿了褲子,渾身發抖,但被綁著,動不了。
朱正依法施為,掐住了她的脖子。趙某掙扎,掙扎,然后——不掙扎了。
法醫記錄:趙某頸部有典型的扼壓傷,舌骨粉碎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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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9歲的吉某。
吉某是三個女孩里最小的。她可能到這一刻還沒有完全理解發生了什么。她看著兩個姐姐先后"不動了",嚇傻了,但不會哭,也不會叫,只是睜著大眼睛,看著朱某。
朱某走向她。在掐死她之前,他對她實施了猥褻。
法醫記錄:吉某遭受了性侵犯,死因系扼頸窒息。
三個女孩全部死亡后,朱某做了一件事。他抱來一堆帶刺的枯樹枝,仔細地、一層一層地堆在窯洞口。
他把洞口封得嚴嚴實實,從外面幾乎看不出里面有什么。然后他離開了窯洞。
下午4點30分,他沿著大路走到翼城縣,從翼城打了一輛出租車回家。
當天晚上,朱正回到家,把事情告訴了家人。
朱正的父親,拿出了800塊錢,塞給兒子,說了一句后來被無數次引用的話:“能活一天算一天。”
一家人,用沉默,把三個女孩的尸體,封在了那堆帶刺的樹枝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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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逃走后,在外面躲了兩年。兩年后他"以為風頭過了",又悄悄地潛回了絳縣。
他回到了距離案發現場九公里的地方,過起了"正常人的生活"。
他打工,他做飯,他和人聊天,他甚至在2015年結了婚,他的妻子不知道他的過去。他的同事不知道他的過去。他鄰居不知道他的過去。
他把自己封存在了一個"正常人"的殼里,就像他用帶刺的樹枝把三個女孩封存在窯洞里一樣。
在看守所里,記者問他:被抓的那一刻,你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他說:“終于平靜了。不用再裝了。也沒有未來了。”
故事
朱正,1988年5月出生。高中肄業。當過廚師。從高中一年級起沉迷網絡。
面對記者,他很平靜地講出了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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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被家里人認為很能干,但我卻從小很笨。奶奶和爸爸一直都看不起我,他們經常叫我’傻子’‘呆子’。每當想起他們的表情,我都感到特別氣憤。”
小時候朱正堅信自己能考上大學,想當一名農業技術科研人員。但是高一那年,他迷上了上網。
“我整天泡在網吧里,學了好多壞毛病。”
他說他為了省錢上網,經常一天都不吃飯,只買一瓶水喝。后來他跟家里說不想念書了,奶奶和媽媽趕到學校罵他,當著好多老師和同學的面。
“我再也不能在學校待下去了,下定決心回家。”
記者問他:回家以后的生活,滿意嗎?“不滿意。我對整個人生都不滿意。”
他說他的父親很強勢,老是貶低他、打擊他。“不管跟他說什么,他都說我的想法不對。”
“我的心很高,但又什么事都干不成,對自己也很失望。”
記者問他:你覺得做錯事的根源是什么?
他說了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極度自私"——“我喜歡跟人攀比,又好吃懶做,還對什么都不滿意,認為誰都應該為我所用,為我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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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原因,“上黃色網站。”
記者問他:事發那天,你怎么想的?
他說:“我當時沒想殺人。但還是把她們全殺了。這可能跟當時的心情有關吧,因為我當時有自殺的想法,所以……”
他沒有把這句話說完。但他不需要說完了。
一個對生活"十分不滿意"、認為自己"什么都干不成"、同時在腦海里裝滿了黃色網站內容的年輕人,在那天午后,被三個女孩的笑聲吵醒之后,內心發生了某種徹底的崩裂。
他可能并不是"想殺人"。他可能只是想找一個出口——把他對整個世界的不滿、對自己人生的絕望、對那些"看不起他"的人的憤怒,全部傾倒在三個手無寸鐵的女孩身上。
三個女孩,成了他自我厭惡的替罪羊。
2017年,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朱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制猥褻兒童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8年6月15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朱某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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