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一家上訴法院認定瑪麗娜·勒龐犯有挪用公款罪,但減輕了她不得擔任民選公職的限制。法院裁定,她必須接受佩戴電子監控裝置的居家監管,即便她決定競選總統,也仍需執行這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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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上訴法院周二認定這名右翼政黨領導人犯有挪用公款罪,并處以100000歐元罰款。法院將她不得擔任民選公職的期限從5年縮短至45個月,其中三分之二緩期執行。法院表示,其中1年刑期將以佩戴電子監控裝置的居家監管方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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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防止酷刑委員會指出,法國長期存在監獄人滿為患和羈押條件惡化的問題。使用電子監控裝置,部分原因正是為了避免進一步加重這一局面。根據法國法律,電子居家監管要求當事人佩戴電子腳環,除法官批準的時段外,不得離開住所或其他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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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監管地點,以及當事人必須留在該地點的時段,由法院或負責刑罰執行的法官決定。這種裝置會讓政治競選變得困難,但并非完全無法進行。在勒龐被定罪后,未來數周或數月內,一名專門法官將決定如何執行對她的電子監管,包括她必須在哪處住所服刑,以及她獲準外出的具體時段。
上訴法院在一份聲明中強調,法律規定,“在刑期調整期間,被定罪者每年最多可獲得6個月減刑”,甚至還有可能獲得附條件釋放。電子監控裝置何時安裝到勒龐身上,將影響她是否能在競選最后階段擺脫這一限制,而這一程序本身可能需要數月。法國下一屆總統選舉首輪投票定于4月18日舉行,第二輪投票定于5月2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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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全國刑罰執行法官協會主席塞琳·貝爾泰托說:“上訴法院已經決定讓她有可能參選,因此這一裁決必須得到尊重。”她還表示,關于減刑,“對于1年刑期,最多可以減6個月,但前提是她必須遵守獲準外出的時段,并繳納刑事罰款”。勒龐上周再次表示,如果上訴法院要求她佩戴電子監控裝置,她明年將不會競選總統。
她在接受LCI電視臺采訪時說:“如果我可以成為候選人,我就會參選,前提是我能夠開展競選活動。因為如果我雖然被允許參選,卻實際上無法自由開展競選,你們也明白,那就不可能了。”
當被具體問及電子監控裝置是否會成為主要障礙時,她回答說:“那當然。我不能依賴法官批準我去舉行競選集會……或者去逛市場。”現年57歲的勒龐離開法院時沒有發表講話。她可能會在周二晚間的一檔電視采訪中進一步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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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前總統尼古拉·薩科齊去年因腐敗案被判處1年監禁后,也曾佩戴電子監控裝置。當時有人拍到他戴著該裝置外出慢跑。僅3個多月后,他就獲得附條件釋放,并因此得以摘除電子腳環。
法國媒體當時報道稱,薩科齊獲準在每天8時至20時之間離開住所。另據報道,這一許可在周一、周三和周四延長至21時30分,以確保他能夠出席另一場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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