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海一位剛上大一的19歲男生在中華遺囑庫靜安分庫辦理了公證遺囑,他名下有套房子加上存款,總價值約2000萬元,他把這些財產全部留給了從小一起長大的發小,而親生父母作為法定繼承人,卻沒有分到任何財產,這件事在7月7日被紅星新聞報道后,在網上迅速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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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父母早就離婚了,各自又組建了新家庭,他跟過其中一方生活一段時間,后來基本上是自己一個人住,他說不清楚新家庭里的成員關系,也不怎么跟兩邊來往,不是因為怨恨誰,只是覺得沒有地方可去,小時候放學沒人來接,生病了自己去買藥,過年要么一個人過,要么去同學家里蹭頓飯,這種沒有家的感覺,比吵架還讓人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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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熱衷極限運動,跳傘攀巖自由潛水都嘗試過,他不怕危險,只怕萬一出事時錢財無法交到想給的人手里,按照民法典規定,沒有遺囑的話遺產會留給父母,但父母已經再婚,配偶依法能分走一半財產,之后如果配偶去世,這部分錢又可能轉給繼子女,他計算過這筆賬,兩千萬資產最后可能落到幾個連名字都叫不上的人手中,這不僅是錢的問題,更是關于信任的考量。
他選擇的是遺贈,不是遺囑繼承,這兩個詞聽起來差不多,但實際區別很大,遺贈是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比如他的發小,法律規定受贈人必須在60天內明確表示接受,否則就自動放棄,他特意辦理了公證手續,就是擔心以后產生糾紛,另外民法典第1141條規定,如果父母沒有勞動能力也沒有收入,他必須留一部分財產給他們,但他查過父母都有工作,退休金也夠用,這條規定不適用他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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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律承認的遺囑形式有六種,手寫、打印或者錄像都行,年滿19歲已經成年,完全可以自己決定,不少人覺得孩子不能隨便分配家產,其實法律只看你有沒有行為能力,不看姓氏關系,大家經常混淆遺囑繼承和遺贈,前者留給親屬,不需要確認,后者留給外人,必須在60天內表示接受,否則就無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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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看起來離奇,其實背后很現實,血緣不一定代表親情,當家里沒人愿意聽你說話、沒人記得你的生日,你自然會去找那些真正陪你熬過低谷的人,錢就成了最實在的“我信你”的表達,我見過不少獨生子女和重組家庭的孩子,悄悄問過怎么寫遺囑,他們不是想跟父母作對,是擔心萬一哪天自己倒下了,最后那點心意也被規則給吞掉。
以前打遺產官司時,親戚們總是搶著要分財產,這回情況反過來了,有人主動放棄繼承權,也有人被排除在繼承名單外,家庭功能一旦垮掉,法律就成了唯一能依靠的地方,最近不止他一個人遇到這種事,七月初好幾個地方法院反映,來咨詢遺囑事宜的年輕人增加了近四成,平臺數據還顯示,“極限運動愛好者”“單親家庭子女”和“繼子女”這三類人群,在預約列表里排在最前面。
他發小在工地搬磚時收到消息,盯著手機愣了半天,才回了一句"你肯定是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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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答道,我沒有瘋,我只是不想讓錢替我認錯人。
遺囑庫工作人員回憶說,他填寫表格時手很穩當,回答問題也很清楚,既沒有哭出來,也沒有猶豫過。
辦完手續后,他出門買了杯奶茶,一邊走路一邊給發小發語音說,下次見面我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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