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布一起電學領域發明專利侵權糾紛上訴案。該案判決厘清了涉及邏輯電路的電學領域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時需要考量的因素,對同類案件處理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現予轉載,以饗讀者。
涉邏輯電路專利權利要求的解釋及等同侵權判斷
——(2023)最高法知民終2903號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審結一起電學領域發明專利侵權糾紛上訴案,明確在解釋涉及邏輯電路的電學領域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時,應當重點理解各技術特征之間的邏輯連接關系、信號流向與控制時序,避免將技術特征從其所處的邏輯鏈條中割裂出來解讀;在判斷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是否以等同方式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時,應防止僅關注電路最終實現的抽象功能而忽略各模塊的具體設置及直接技術效果,導致不當擴大保護范圍。
芯某公司系專利號為20171056****.6、名稱為“用于同步整流管的控制裝置和方法”的發明專利(以下簡稱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其認為茂某公司制造、許諾銷售、銷售的電源管理芯片(以下簡稱被訴侵權產品)侵害涉案專利權,其起訴請求判令茂某公司及被訴侵權產品的銷售商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00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中的電路模塊與權利要求1中的脈沖信號生成特征構成等同特征,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的保護范圍,遂判決茂某公司等停止侵權并賠償芯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20萬元。茂某公司不服,提出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對涉案專利權利要求的理解和對被訴侵權技術方案落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保護范圍的認定有誤,撤銷一審判決,駁回芯某公司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關于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爭議的脈沖信號生成特征的理解,應當立足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的視角,從權利要求整體技術方案出發,結合說明書及附圖的內容、本領域的公知常識和權利要求的撰寫特點,進行綜合理解。第一,對權利要求整體技術方案的體系化解讀。脈沖信號生成特征位于權利要求1對脈沖電路的界定段落,與脈沖電路直接關聯的是權利要求1中緊隨其后的邏輯門電路的界定段落。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脈沖電路和邏輯門電路的界定段落,能夠確定端口與信號的對應性、信號分別具有的功能以及脈沖電路與邏輯門電路的關系。基于對權利要求1整體技術方案所限定的電路邏輯關系,難以得出還包括其他信號用于生成脈沖信號的結論。第二,結合專利說明書及附圖內容理解。涉案專利說明書與附圖所展示的實施例,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關于包含脈沖電路的導通控制電路的限定完全對應,直接印證了脈沖信號僅由第一比較信號觸發生成,難以得出脈沖電路輸入端還包括其他信號用于生成脈沖信號的結論。第三,利用本領域的公知常識輔助判斷。在本領域技術人員看來,脈沖電路的核心功能是生成脈沖信號或對已有脈沖信號進行整形,其本身通常不直接進行邏輯運算,而是提供脈沖信號作為后續邏輯運算的基礎。權利要求1限定的內容符合本領域技術人員的認知,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由脈沖電路生成的脈沖信號不應理解成還包括由其他信號進行邏輯運算后直接形成的信號。第四,通過權利要求撰寫特點佐證。權利要求1采用模塊化撰寫方式,對每個功能模塊(如脈沖電路、邏輯門電路)均限定其輸入端口、輸出端口及輸入輸出信號間的邏輯關系。脈沖電路段落僅列明第一比較信號和轉換速率閾值調節信號,即意味著脈沖信號由這兩個特定信號經由脈沖電路所決定,難以得出還包括其他信號用于生成脈沖信號的結論。綜上,脈沖信號生成特征應當理解為:脈沖信號系由第一比較信號觸發,由轉換速率閾值調節信號調節,由脈沖電路對上述兩個信號進行處理生成并在輸出端輸出。
關于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是否具備脈沖信號生成特征或與其等同的特征,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判斷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是否以等同方式落入涉及邏輯電路的電學領域專利權保護范圍,應當重點關注實現的具體手段是否相同,該特征在各自整體技術方案中所承擔的具體功能是否相同,以及實現具體功能時帶來的直接技術效果是否相同。第一,從信號的生成邏輯看,兩者的技術手段不相同。芯某公司與茂某公司均認可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中或非門的輸出信號nodly是三路輸入信號進行或非邏輯運算的結果。而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的技術方案中脈沖信號是由第一比較信號觸發,由轉換速率閾值信號調節寬度,由脈沖電路生成的信號。第二,從信號的功能和效果看,兩者在技術方案中的作用亦不相同。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中,或非門的輸出信號nodly輸出時已經完成了開關電壓轉換速率的判斷,是或非門運算后的結果,其直接輸出邏輯判斷結果。而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的脈沖信號僅是參與下一步邏輯運算的基礎,是最終生成導通控制信號的兩個信號之一。綜上,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中nodly信號相關特征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中脈沖信號生成特征在手段、功能、效果上均不相同,在案證據亦不足以表明在導通控制電路中采用脈沖信號生成特征是本領域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征,因此,二者既不構成相同特征亦不構成等同特征。被訴侵權技術方案不具備脈沖信號生成特征。
電學領域專利權利要求通常保護的是具有邏輯關系、控制時序的抽象電路,在進行權利要求的解釋及等同侵權判斷時,應基于該領域特點綜合考慮、審慎認定。
*注: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來源 |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編輯 | 陳曉琳
校對 | 羅冠明
審核 | 冼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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