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息顯示,聯想集團(00992.HK)全資子公司聯想(北京)有限公司于7月6日被列入央企不良供應商名單,列入主體為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移動采購與招標網于7月6日發布的公告顯示,聯想(北京)有限公司在河北移動2026—2027年政務云安全備份服務項目中存在違約行為,根據《中國移動集中采購供應商負面行為處理規則》(以下簡稱“處理規則”),中國移動河北公司對其作出如下處理: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該供應商同類產品(信息安全服務)記一次嚴重負面行為;取消其在上述項目中的中標/中選資格,終止其在中國移動河北公司剩余份額的執行;自公告發布起三年內,本產品“信息安全服務”采購活動禁止與該供應商合作,其他產品扣減當期采購評審綜合得分2分(百分制);扣除項目投標保證金2萬元。
具體為何種違約行為,中國移動方面并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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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并非聯想(北京)有限公司首次因負面行為受到中國移動處理。
2025年6月20日,中國移動采購與招標網發布的《關于聯想(北京)有限公司負面行為處理結果的公告》顯示,聯想(北京)有限公司在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移上研院”)2024年政企行業強縣工程信息化支撐項目采購項目中,存在違反《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集中采購供應商負面行為管理辦法》的情況,對其記一次嚴重負面行為,并給予其警告處罰。
根據中國移動在2025年6月公布的處理規則,供應商負面行為分為三級:“一般負面行為”包括產品質量問題、延期交貨、違規分包等;“嚴重負面行為”涵蓋弄虛作假、串通投標、無正當理由棄標、無正當理由不履約或拒絕整改、因供應商產品造成事故等;“特別嚴重負面行為”包括單位行賄、造成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等。
對照中國移動公布的《供應商負面行為責任追究措施表》,聯想(北京)有限公司被認定的是“嚴重負面行為”。
公開資料顯示,聯想(北京)有限公司是聯想集團在中國的核心運營公司,1992年12月在北京成立,法定代表人為聯想集團董事長兼CEO楊元慶。在被列入不良供應商名單的同時,該公司近期還出現了法律風險。愛企查平臺顯示,2026年6月30日,聯想(北京)有限公司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被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對應執行標的為89732元。
來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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