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出現過酷吏,不管是張湯還是杜周,都算是酷吏。還有來俊臣。也算酷吏,尤其是武帝劉徹當國的五十三年,出產的酷吏非常多,而且個個出類拔萃。酷吏存在是有理由的,主要還是獲得了皇權的庇護,甚至被默認為合法合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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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張湯辦過“巫蠱案”,治理過淮南王劉安、衡山王劉賜、江都王劉非的謀反案,升任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他辦案非常嚴酷,使用各種手段,最終讓犯人屈服。他敢蔑視法律,總是按照皇帝劉徹的好惡來辦事,又總是做的那么完善,眾人難以公開指責他什么。杜周是張湯手下的廷尉史,沒過多久就升為御史。他出差巡視邊遠的郡縣,殺了不少人,辦了不少陳年累月的積案。回長安,奏報朝廷以后,被皇帝賞識,升任御史中丞。他辦案的套路和張湯的套路是一樣的,一切以漢武帝劉徹的好惡為基礎。皇帝看不上誰,他就去整誰,而且一定要整出個名堂來,把這個人整死為止。如果皇帝看得上誰,或者說他在整一個人的時候,皇帝改變了主意,那么他就立刻判這個人無罪,而且想盡各種各樣的方法為這個人開脫。曾經有人到杜周的家里喝酒,要和他推心置腹說一番話。這位朋友說杜周并不執行法律,也就是不按照“三尺法”上規定的律例辦事,只是一味迎合皇帝的要求,怕別人指責他。他毫不以為意,認為所謂的“三尺法”是皇帝制定的,按照皇帝的意思去辦事,就是遵守法律。也就是說,皇帝說的話就是法律,皇帝的喜好,就代表法律的方向,沒必要顧及什么法,只需要迎合皇帝的意思就可以了。
酷吏辦事,一般都依照皇帝的喜好,或者說以皇權作為背書,當然做起事來就會沒有下限,想要整誰,就能把誰往死里整,想要為誰開脫,即便這個人已經犯了死罪,也可以讓他們輕松出獄。酷吏就是皇帝手中的一張王牌,皇帝想整誰,就讓酷吏去整。長此以往,很多人就不敢隨便說話,不敢隨便搞串聯。當酷吏升任三公的時候,就證明皇權已經承認了他們的存在。或者說他們是皇帝手中的一把利劍,專門用來打擊政治對手。倘若那個時候皇帝用反腐敗作為手段,來直接打擊政治對手,就算比較拙劣的,因為每一個官員都貪污腐敗,并不可能借助反腐敗的手段,把政治對手整下臺。而皇帝利用酷吏來整事兒,打擊政治對手,簡直一整一個準兒。司馬遷的《史記》專門寫過《酷吏列傳》,記載漢初至武帝時期十余名酷吏事跡,重點刻畫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杜周等人。郅都任濟南太守時族滅瞷氏首惡,使郡中不拾遺;張湯治獄嚴酷卻廉潔,首創‘腹誹罪’;王溫舒任河內太守時殺戮,致流血十余里。司馬遷將酷吏分為兩類:郅都、張湯類雖用法嚴苛,但抑強扶弱;周陽由、義縱類執法酷烈,波及無辜。皇帝就是借助酷吏的手,強化中央集權,卻導致犯法的人逐漸增多,盜賊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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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法律是限制所有人的,卻成了皇帝隨意擺布的工具,也成了酷吏們手中隨意玩弄的工具。酷吏會聽皇帝的話,想要整誰就直接整,而且冠以法律的名義,至于用怎樣嚴酷的手段,就是酷吏說了算的,而不是被審判的人說了算的,也不是法律能夠規范的。酷吏并非都是貪污腐敗之徒,有一些酷吏本身就是清官,而且非常有名,不接受私人饋贈。只是他們辦案的手段過于嚴酷,讓很多人不寒而栗。酷吏郅都是歷史上最早的一個酷吏,還是一個清官,從不收受賄賂。他按照漢景帝的旨意,到濟南郡做官,要整治當地的豪強。當地的豪強三百多家,相互勾結作惡。當時的太守要看豪強的眼色行事,并不能自己做主。郅都行事狠辣,將名氣最大的豪強抓起來,全部當街斬首,把當地的人全都震懾住了,沒有任何一個豪強敢反抗。僅僅過了一年,濟南郡成了漢朝治安條件最好的郡,犯罪的人都銷聲匿跡。漢景帝讓郅都擔任中尉,管理京城內的治安。皇親國戚依仗著家族的勢力,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前幾任中尉都不敢約束他們。郅都上任之后,只要有人犯罪,不管身份如何,都依照漢朝的法律懲處,絕不法外留情。京城的權貴都害怕他,給他起了個綽號,叫“蒼鷹”。郅都敢于對抗皇親國戚,憑借的是皇帝和太后的支持。后來郅都逼死了漢景帝的長子劉榮,被竇太后找到機會賜死,算是給自己制造了災禍。
郅都以后有十幾個酷吏出現,但清廉程度都不如郅都。酷吏的后臺是皇權,倘若沒有皇權的庇護,酷吏很容易被同僚彈劾,也很容易死得很慘。一般情況下,酷吏會成為皇帝手中的利劍,既可以打擊政治對手,又可以整治皇族內部的不良現象,甚至可以消解皇族內部的矛盾。但酷吏只是皇帝手中的利劍,皇帝用得著就用,用不著就可以隨意丟棄。何況皇族內部的關系錯綜復雜,矛盾非常多,并不是一兩個酷吏能夠完全整治過來的。酷吏甘愿為皇帝驅使,當然就有可能升官發財,也有可能身敗名裂。關鍵要看酷吏是否能夠做到平衡各種關系,是否能夠全身而退。可是酷吏往往聽皇帝的,而皇帝并非統治江山一萬年,也有壽命,有時候和太子的意見完全不一致,有時候又和太后的意見不一致,酷吏只是聽皇帝的意見,那么就很可能招致太子或者皇太后的記恨,身敗名裂也是理所當然的。酷吏的辦案手段非常厲害,會用各種酷刑來折磨犯人。有成語請君入甕的故事,說的是酷吏對酷吏使用酷刑的手段。唐朝武則天時期,酷吏周興設計許多慘無人道的酷刑對付囚犯。有人密告武則天,說周興想謀反,武則天派另一個酷吏來俊臣去查辦。來俊臣請周興喝酒,詢問對付囚犯的辦法,周興說在大甕中注水,把犯人弄到里面,在大甕下架火燒,犯人就承認了罪狀。來俊臣請周興入甕,周興立刻慌了,招了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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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說:“多行不義必自斃。”酷吏就是這樣,總是害人害己,而他們甘愿當皇帝的工具人,甘愿當皇帝手中打擊政治對手的利劍,最終難免落得兔死狗烹的結局。但這樣的人確實是存在的,而且有存在的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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