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三十多年,在征收利益面前,情分竟如此脆弱。還因為沒領結婚證,到頭來可能老無所依。
上海黃先生的故事,給很多情況相似的老年人敲響了警鐘。
一句承諾,換來可能被掃地出門
黃先生與老伴風雨同舟三十多年。因老伴的兒子反對,兩人始終未領結婚證。
黃先生早年與前妻離婚時,協議約定原公房若征收,他可分得一套。十多年前,這套公房果然被征收,黃先生分得松江一套產權房,產證上只有他一人名字。之后,他和老伴及其兒子一同搬入居住。
前些年,老伴嫌松江偏遠,勸說黃先生賣掉這套房子,搬到她在市區的一套使用權房(租賃公房) 里居住,并口頭承諾:以后這套房征收,分兩套房,一套給兒子,一套老兩口自住。
黃先生賣掉自己松江的房后,200多萬房款大部分用于二人日常開銷,還拿出10萬給老伴的兒子買車,20萬給老伴炒股。
但當黃先生提出將戶口遷入老伴那套市區使用權房時,卻被對方以“兒子不同意”為由拒絕。
如今,這套市區房子真要征收了,老伴卻變了臉,找各種理由想把黃先生趕出去。來源:新聞晨報綜合自案件聚焦說明:本文由人工整理相關素材手動撰寫,為賬號粉絲提供資訊信息,資訊信息來源均核對過真實性和準確性,系統請別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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