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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太湖縣發布2026年度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告,計劃選調工作人員21名。
2026年度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太湖縣縣直事業單位面向全縣(縣直及鄉鎮)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工作人員21名。具體選調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要求等見附件《2026年度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
太湖縣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國家承認學歷、大學專科及以上;
2.進入鄉鎮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和“三支一扶”“特崗教師”人員在服務期內的工作年限)、退役軍人軍齡12年以上的放寬至進入鄉鎮工作滿2年、進入現縣直單位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以上(除有另行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外)、鄉鎮調入縣直單位的應當在調入單位工作2年以上;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中 “38周歲及以下”為“1987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6年7月31日,凡工作時間達到12個月,即視為具有1年工作經歷。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報考崗位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需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需要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8.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要求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選調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牽頭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共同參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三樓事業股辦公室
4.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兩寸正面免冠照片3張。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所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及選調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二)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會同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按崗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為確保選調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被取消選調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7月28日8∶3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三)面試
1.面試滿分100分,重點是識別了解應試者的政治素質、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科學決策和應急處理等方面能力,以及形象氣質、語言表達、心理素質等方面特點,對應試者進行量化評分。
2.最低分數線:為確保選調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達到70分的選調人員,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擬選調崗位數1:1的比例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如出現成績相同,則以近三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多者優先,如考核等次相同,則以學歷高者優先。如以上原則仍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須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五)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調動手續。因擬調人員公示結果影響選調、自愿放棄選調、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調出現空缺的,可按規定依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按要求進行公示。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人社局、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會同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6-4188332
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監督舉報電話:0556-12380-5
附件:
1.2026年度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2.2026年度太湖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x
???????????????????? ??????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公告原文及崗位表登錄太湖縣政府官網查看
鏈接:https://www.thx.gov.cn/thxw/tzgg/2030511012.html
| 來源:太湖縣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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