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養牛場被曝光長期收留身份不明殘障人員喂牛勞作,三年無人上報、無償干活、居住環境惡劣。志愿者曝光后官方火速介入,當事人被送返、經營者被傳喚。私人收留流浪殘障人員干活,法律邊界在哪里?不報、用工分別承擔什么責任?
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師。
近日,打拐志愿者上官正義實名曝光河北邯鄲臨漳縣一養牛場,長期讓殘障人員從事苦力勞作引發全網關注。官方快速核查通報,厘清事件全貌。
法律金句:收留流浪殘障人員并非私事,不報備、不付酬、強制勞作,突破用工底線與社會救助法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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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完整權威時間線
7月11日,志愿者上官正義曝光該牛場違規用工并同步報警;
當日下午,民政部門為當事人做全面體檢,公安開展身份大數據比對;
7月12日,官方通報查實:38歲殘障男子三年前流落當地,被牛場經營者收留,長期安排喂牛干活,全程未向鄉鎮、民政、公安報備;
目前當事人已聯系親屬并安全送返,養牛場經營者高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傳喚,案件進一步偵辦中。
二、兩大核心違法責任拆解
1、用工層面:屬于典型違法用工
殘障人員屬于特殊弱勢群體,用人單位用工必須合規備案、支付勞動報酬、保障基本權益。
本案當事人長期無償勞作、無勞動合同、無社保、無薪資結算,私人私自收留并無償役使,完全違反《勞動法》《殘疾人保障法》,屬于嚴重非法用工。
2、救助報備層面:未盡法定上報義務
根據社會救助相關規定,個人發現流浪、身份不明、無自理能力的殘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上報民政、公安或屬地鄉鎮,交由官方救助安置。
經營者私自收留三年、隱瞞不報,使弱勢群體長期脫離官方救助體系,剝奪其尋親、康復、幫扶的合法權利,屬于拒不履行社會救助配合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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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續法律追責邊界
公安機關傳喚經營者重點核查兩點:一是是否存在強迫勞動、限制人身自由情形,屬實將觸及刑事犯罪;二是長期無償役使弱勢群體,依法需承擔民事賠償與行政處罰責任。
周兆成提醒:善意收留不等于私自管控、無償役使。弱勢群體權益受法律特殊保護,任何個人不能以“提供吃住”為名,規避用工責任、逃避報備義務,占用他人勞動力牟利。
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做一名專業有溫度的律師,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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