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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匯聚著智能數控電子設備、人工智能等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146家、“專精特新”企業51家,敢闖敢創敢革新成為這座城市的活力之源。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構建“預防在先、調解挺前、審判提效、治理夯基”的“全鏈條”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為轄區新質生產力發展注入了強勁司法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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薌城區法院干警在為商家講解知識產權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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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南平市延平區某電池公司發現漳州市薌城區一家零售商銷售假冒其注冊商標的電池,隨即向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要求查獲假貨并賠償損失。
“我是做電子配件的,客人買產品的同時需要搭配一些電池。有業務員上門推銷,我就隨手進了點貨,沒承想就買到假貨。”商家感到十分委屈,“這批貨之前已經被市場監管部門查扣,我們做小本買賣,實在無法承擔高額的賠償。”雙方協商無果,來到漳州市薌城區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求助。
為節約當事人維權成本,依托薌城區法院與薌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文體旅游局共同簽署的《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框架協議》,漳州市薌城區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邀請薌城區法院法官指導調解,最終促成了雙方達成“以銷代賠”方案——商戶通過銷售正品電池抵扣賠償,讓侵權方轉為合作方,品牌方維持了市場秩序,實現了“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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薌城區法院聯合漳州市知識產權局、薌城區市場監管局調解跨域知識產權糾紛案件。
為構建協同保護矩陣,薌城區法院主動將知識產權保護觸角延伸至基層社會治理末梢,依托區、鎮(街)、村(居)三級綜治中心,對接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平臺,今年以來,該院開展指導調解、委派調解83件次,將大量小標的額、涉民生類知識產權糾紛化解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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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家住吉林的魏某發現,漳州某公司未經其授權,便在公司運營的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推文中使用其攝影作品作為配圖。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魏某將該公司訴至薌城區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該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我們收到魏某的起訴狀后,認為案件標的金額不大、事實較為清楚,在引導魏某使用要素式示范文本、便于法院厘清爭議焦點和明晰訴訟請求的基礎上,將糾紛分流到薌城區綜治中心知識產權融合法庭進行調解。”薌城區法院多元解紛中心負責人劉潔燕介紹。
“我們微信公眾號使用的圖片是在網上搜索下載的,我們不知道著作權人是誰,而且也不是用于盈利目的,讓我們賠錢沒有道理。”該公司負責人表示不理解,僅同意刪除有關推文內容。最終,經知識產權融合法庭法官和特邀調解員釋法明理和耐心疏導,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魏某自愿向法院申請撤訴。
針對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強、類型化特征明顯、當事人維權時效需求迫切等特點,薌城區法院創新構建“知識產權融合法庭”,結合深度融入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組建由民事、行政、刑事、執行法官共同參與、綜治中心特邀調解員協作配合的“復合型”審判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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薌城區法院法官與綜治中心特邀調解員在線調解一起著作權糾紛。
今年以來,薌城區法院通過推行知識產權糾紛“類型化”處理和“立調審執”全流程銜接,審結各類知識產權糾紛135件,平均審理周期25.73天,實現知識產權保護的“加速度”與“高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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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們店是服裝店,我們最近進了一個仿某品牌的包包用于配搭衣服,有客人想搭配衣服一起買包,我們就按成本價出售,怎么就涉侵權要賠償了?”某服裝店商家不久前收到品牌方起訴侵權的開庭傳票,店主很不理解,正在發愁,剛好法官上門普法,便向法官咨詢目前遇到的法律問題。
法官向商家普及了侵犯商標權的典型案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后,商家認識到了“小行為”的“大責任”。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商家對品牌方進行了賠償,并將侵權的包包撤柜,雙方握手言和。
針對小商品零售商戶、小微經營主體知識產權意識薄弱、易成“侵權重災區”的現實,薌城區法院變“坐堂問案”為“上門普法”,利用知識產權宣傳周、消費者權益日、民法典宣傳月等節點,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在古城、商業城、批發市場等場所開展知識產權專題普法活動18場次,以真實案例警示商戶規范進貨渠道、保留合法來源證明,普及“買假貨也是侵權”“朋友圈賣仿品有何風險”等法律知識,讓法律條文變得“鮮活可感”,讓產權保護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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薌城區法院深入轄區“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走訪座談。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火種,守護創新之源就是守護發展的未來。從“融合法庭”內的定分止爭,到“綜治中心”里的握手言和,再到企業車間里的“法治問診”,薌城區法院正以更加開放的姿態、更加務實的舉措,構建起立體化、全周期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為漳州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強市貢獻司法智慧與力量。
供稿:人民法院報
作者:林小燕
編輯:羅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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