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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進度慢了一拍。在王安石這里多停留一下。
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
蘇軾、蘇轍兄弟扶著父親蘇洵的靈柩,在眉山守喪三年期滿后,重新回到京師開封。
兄弟倆都還不到三十五歲,正準備在朝中舒展拳腳。可他們一腳踏進的,是一個已經(jīng)變了天的大宋。
就在這一年,一個叫王安石的人,被宋神宗任命為參知政事——副宰相。一場此后綿延十余年、把整個朝廷攪得天翻地覆的"新法"運動,正式開場。
東坡后來半生的漂泊、貶謫、詩獄,根子都埋在這一年。
林語堂把這一章題作《王安石變法》。他真正想寫的,不只是幾條法令,而是一套治國思路怎么撞上舊官僚、怎么把好人卷進黨爭、又怎么改變了蘇軾的命運。
這一章,我們就順著林先生的章脈,來看一看。
這一章到底講什么
先把范圍說清。
林語堂這一章的跨度很大:從王安石早年的怪癖與名聲講起,到蘇洵寫《辨奸論》,到神宗即位、君臣密談,再到熙寧二年新法出臺、九項法令逐條鋪開,最后以鄭俠獻《流民圖》、神宗廢止多項新法收尾。
內(nèi)容雜,但脊梁只有一條:一場以"富國強兵"為目的的財政改革,是怎么設計、怎么推行、又怎么走到民怨沸騰的。
林語堂自己有個框架:他把中國四千年里的四次大變法(商鞅、漢武帝桑弘羊、王莽、王安石)并列,說王安石是"第四次失敗",還隨手給商鞅貼上"法西斯極權(quán)主義"的標簽。
這套框架是他的主觀論斷,帶著二十世紀視角和強烈好惡。我們不必跟著跑。
平實看:宋朝到了神宗朝,確實積弱積貧、邊患沉重、財政吃緊,變法有它的現(xiàn)實動因;而王安石這套新法,設計有理想,推行出亂子,后果很復雜——這中間的功過,后世爭了一千年,沒爭出定論。
本章我們就做一件事:把變法的背景、人物、內(nèi)容、后果,用可考的事實和細節(jié),講清楚。
交代大背景:宋朝為什么非變不可
要懂王安石,得先懂他面對的攤子。
宋朝開國靠"陳橋兵變",得位不正,所以歷代皇帝嚴防武將,重文輕武,實行強干弱枝的中央集權(quán)。好處是天下穩(wěn)定,壞處是:冗官、冗兵、冗費"三冗"越來越重,國庫常年緊巴巴。
更要命的是外患。西夏、契丹(遼)、后來的金,都在北邊虎視眈眈。宋和它們打了打,打不過,只能每年送錢送綢緞買和平。
林語堂在書里算過一筆賬:每年付出的財帛,在十萬到二十五萬緡之間。這不叫"歲幣"還好聽,對皇帝來說是實打?qū)嵉那琛?/p>
神宗趙頊,是英宗的長子,治平四年(1067年)即位,那年正好二十歲。
王水照《蘇軾傳》里記了一樁事:神宗曾跟大臣說起太宗當年親征遼國、兵敗而歸的舊事——太宗腿上中了兩箭,年年發(fā)病,最后就是箭傷復發(fā)死的。神宗說著說著哭了:"這樣不共戴天之仇,我們還年年給人送錢,做子孫的能心安嗎?"
一個二十歲的、有血性的年輕皇帝,坐在積貧積弱的朝堂上,心里想的就是四個字:富國強兵。
他需要一個人,幫他把這個想法變成制度。
這個人,就是王安石。
王安石其人:怪,但不是神話
林語堂寫王安石,開口就是"怪人"。這是他的主觀色彩,我們先放一放,看事實。
王安石,字介甫,慶歷二年(一〇四二)中進士。后人稱他"王荊公""臨川先生"。他是江西臨川人,文章寫得好,是宋詩里"王荊公體"的開創(chuàng)者,也是當時數(shù)得上的大學者。
關于他的"怪",宋人筆記里留下不少故事。林語堂挑了幾個好玩的講(上一篇文章也說到了)。
比如不愛洗澡換衣。有個流傳很廣的說法:朋友們約他去寺院澡堂,趁他泡澡,偷偷在外面留了一件干凈長袍,想試試他換不換。王安石洗完出來,隨手穿上那件新袍子就走,完全沒發(fā)覺衣裳被換了。
又比如"鹿肉絲"的故事。朋友們告訴他夫人:"你丈夫可愛吃鹿肉絲了,一頓把一盤全吃光。"夫人很意外:"他向來不注意吃什么,怎么會突然愛吃這個?"問清鹿肉絲是擺在王安石正前方,夫人說:"明天你們把菜換個位子試試。"第二天把鹿肉絲放得遠遠的,王安石只顧吃面前那盤,壓根不知道桌上有鹿肉絲。
還有一個,是他在揚州當韓琦幕僚時的故事。王安石常徹夜苦讀,天快亮才在椅子上打盹,醒來來不及梳洗就跑去辦公。韓琦看他一副潦草樣,以為他夜里縱情聲色,勸他:"老弟,趁年輕多用功念書吧。"王安石站著沒辯解。后來他名氣大了,韓琦改了看法,想把他當自己人,王安石反而惱了。
這些故事真假難辨,多半是后人添油加醋。但有一點靠譜:王安石確實不修邊幅、生活極簡、把全部心思撲在學問和政事上。他不是"裝怪",是真的不在意這些。
蘇洵后來在《辨奸論》里寫他"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這話很重,我們后面單講。
二十五年不進京:一種特殊的"養(yǎng)望"
王安石還有件讓當時人嘖嘖稱奇的事:他屢次謝絕朝廷的提拔。
從二十一歲中進士,到四十六歲得勢,中間二十五年,他一直謝絕京城的高位,寧愿在外地當個小官。仁宗在位時天下太平,才俊都往京都擠,他偏不。
他不是沒本事。恰恰相反,他在地方上干得很漂亮。
他當過鄞縣(今浙江寧波)、舒州(今安徽潛山)、常州等地的地方官,興修水利、改革學校、甚至在地方上試辦過"農(nóng)民貸款法"——這正是后來青苗法的雛形。治績斐然,百姓愛戴。
越謝絕,名聲越高。朝廷上下都好奇:這人到底長什么樣?
林語堂推測,王安石是"坐以待時"——他深信時機一到,自己必能辦大事。當時朝中名臣如范仲淹、司馬光、歐陽修、曾公亮都在,銳意的改革容易被人側(cè)目,他選擇在地方上積累資歷和聲望。
這個推測合理。王安石不是淡泊名利,他是要等到一個真正能讓他放手干的皇帝。
嘉祐五年(1060年),朝廷任命他為三司度支判官,他才第一次進京。顯然,他的興趣在經(jīng)濟財政——他認為自己只有在這塊才能對國家貢獻最大。
后來母親去世,他辭官守喪;守喪期滿又被召,他還是謝絕,留在金陵(今南京)。
直到一個人出現(xiàn):年輕的神宗。
蘇洵的《辨奸論》:一份提前寫下的"惡評"
這里得插一段蘇家的恩怨,因為它和東坡直接相關,也是林語堂這章濃墨重彩的一筆。
王安石在京師時,名聲已經(jīng)很大。老一輩名臣如富弼、文彥博、歐陽修都對他印象不錯。歐陽修還曾把他介紹給蘇洵,想讓蘇家和他結(jié)識。
蘇洵,東坡的父親,卻堅決不納。王安石母親去世,所有被邀的朝臣里,只有蘇洵拒不去吊喪。
原因不止是性格不合。蘇洵有個老友張方平,曾和王安石同僚,相處不洽,從此不跟他往來,想必把早年的壞印象告訴了蘇洵。再加上王安石那些不近人情的做派,蘇洵更反感。
于是蘇洵寫了那篇著名的《辨奸論》。
這篇文章的開頭,說了解人的性格很難,連聰明人也常上當,只有冷靜的觀察者能看透。他舉了兩個古例:西晉的山濤預言王衍會誤國,唐朝的郭子儀看出盧杞陰險。
然后話鋒一轉(zhuǎn),指向一個"今有人":
今有人,口誦孔老之言,身履夷齊之行,收召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相與造作言語,私立名字,以為顏淵孟軻復出,而陰賊險狠,與人異趣。
現(xiàn)在有這么一個人,嘴上念著孔子老子的話,身子行著伯夷叔齊的清節(jié),招攬那些好名之徒、不得志的人,一起造輿論、立名號,裝得像顏回孟子再世;可骨子里陰狠怪僻,跟常人不是一路。
接著蘇洵點名批評王安石的外表:
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
臉臟了知道洗、衣臟了知道換,這是人的常情。現(xiàn)在這人偏偏不——穿奴仆的衣服,吃豬狗的食物,披頭散發(fā)、臉像剛奔喪一樣,卻在高談詩書,這哪是常情?凡做事不近人情的,很少不是大奸惡。
蘇洵希望自己的預言別應驗,那樣他就成了"善戰(zhàn)者無赫赫之功"的名將。可他還是寫了:"使斯人而不用也,則吾言為過……不然,天下將被其禍,而吾獲知言之名,悲夫!"
如果這人始終不被重用,那我的話就是過慮;可若真的任用他,天下就要遭他的禍,而我落個"有先見之明"的名聲——想到這兒,我反倒悲哀。
林語堂說,東坡和弟弟子由當時都覺得父親罵得太重,只有張方平完全贊同。可不久之后,同代人就覺得老蘇看得太準了。
這事怎么看?平實說:蘇洵的《辨奸論》是一篇帶著強烈個人好惡的"預判決書",用"不近人情"推到"大奸慝",邏輯上并不嚴謹。王安石的邋遢是真的,但由此斷定他是奸臣,是蘇洵的偏見。
不過,這篇文章確實流傳千古,成了后世"看人"的一篇名文。它更像一個信號:在王安石上臺之前,朝中已有清醒的人,對他抱有深深的警惕。
萬言書:王安石的治國藍圖
王安石進京任三司度支判官后,給仁宗上過一封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
這是他治國思路的集中表達。林語堂引了他財政改革的核心原則:
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
利用天下的人力,去生養(yǎng)天下的財富;取用天下的財富,去供給天下的開支。
說白了:不是向百姓橫征暴斂,而是把人力物力組織起來、把生產(chǎn)搞活,財富自然就多,該花的錢也就能花了。
他還說,宋朝開國以來一直鬧財政緊,是因為缺乏一套好的財政經(jīng)濟政策;而有權(quán)力的人,往往沒這個大才。他話鋒一轉(zhuǎn),說若要根本改革,必須和"古圣先王之道"掛鉤,讓百姓相信不違背先王。
但他又補了一句關鍵的話:師先王,不要師先王的具體法子,只師先王的精神——政策可以千變?nèi)f化,但都以"人民利益"為依歸。
這篇萬言書,結(jié)構(gòu)謹嚴、文字老練,論到政府方方面面:財政、官制、教育,都在內(nèi)。
可惜仁宗看完,擱在一邊了。
英宗在位那短短四年,王安石又被召,還是辭謝。直到神宗即位,他才真正等到那個"大有為"的君主。
君臣相遇:一場改變歷史的密談
神宗還是太子時,身邊有個侍從官叫韓維。韓維很佩服王安石,常在太子面前發(fā)表政見;太子一贊同,韓維就說:"這不是我的意見,是王安石的意見。"
于是太子的心里,早早種下了"王安石是大才"的印象。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即位,立刻任命王安石為江寧知府,九月又擢他入翰林。這一次,王安石一反常態(tài),圣命一到就受官——只是拖了七個月才進京。
神宗還納悶:"先帝時他屢召不起,現(xiàn)在還稱病不來,是真病,還是想要更高的位子?"
熙寧元年(1068年),王安石終于進京,奉召"越次入對"——可以越過常規(guī)禮儀,直接跟皇帝長談。
林語堂記下了這場對話的精華。
神宗問:"朝政當務之急是什么?"
王安石答:"以決定政策為要。"
神宗又問:"你覺得唐太宗怎么樣?"
王安石說:"陛下當以堯舜為法,豈止唐太宗。堯舜之道,行起來也不難。后世儒臣并不真懂先王之道,才覺得堯舜之政后世不可復見。"
后來又有一場單獨密談。神宗問他:為什么古來明君都要靠賢相輔佐?他舉的賢相里,有諸葛亮。
王安石卻說,諸葛亮不過按部就班,沒什么稀奇,在高人眼里"無足多論"。
這話聽著狂,但他要講的是另一層:陛下您坐擁地大物博之國,升平百年,人才濟濟,卻沒賢臣幫您行善政——毛病在陛下沒有明確政策、用人不專。今日縱有堯舜之臣,被小人阻撓,也得棄官走人。
神宗說:"每朝都有小人,堯舜時代還有四兇呢。"
王安石接得住:"正因堯舜看清四兇的劣跡、把他們殺了,才有成就。若四兇留在朝中作祟、妒賢害能,賢臣也必走光。"
這一番話,把一個二十歲、雄心萬丈的年輕皇帝徹底點燃了。
神宗為人善良、公正,圓臉盤,五官端正,和祖宗長相相似。林語堂說他"像一般年輕人一樣,極愿國富兵強"。從此他打定主意:不惜代價,也要把王安石的變法推到底——哪怕犧牲其他所有大臣。
這里有個耐人尋味的細節(jié):此后每逢老臣進諫反對新法,神宗腦子里就浮現(xiàn)那"四兇"的影子。王安石成功地把"變法"和"忠奸之爭"綁在了一起。
風暴起:蘇氏兄弟回京,王安石上臺
熙寧二年(1069年),蘇氏兄弟回到京師。
就在這一年,王安石被任為參知政事,隨即大權(quán)在握。林語堂說,隨后兩年,"穩(wěn)重的老臣紛紛離朝,御史臺遭到清肅排斥,繼之身為諫官的,都是王安石的一群人"。
這話說得重,但方向不假。從熙寧二年到三年,反對新法的老臣韓琦、歐陽修、文彥博遭責罰;司馬光在神宗面前力爭新法之非,拒絕樞密副使的委任;呂誨彈劾王安石,被清洗出御史臺;范純?nèi)省⑹觥㈢㈠X顗等皆因反對被罷免;蘇轍也因反對農(nóng)田水利、免役、均輸、青苗諸法,自動離開"制置三司條例司"。
"制置三司條例司",是王安石變法的總設計機構(gòu),專門研究、制定、頒布新法。蘇轍一度就在里頭任職,是最早進變法核心的蘇家人——可惜兄弟倆很快都站到了對面。
林語堂在書里寫了司馬光和王安石的一次正面交鋒,很能概括雙方根本分歧。
當時國庫空虛,連春季祭天大典,神宗都想免去賜給臣子的銀兩綢緞,省一筆錢。司馬光和王安石為此爭論。
王安石認為:國庫空,是因為朝臣不懂理財。
司馬光反駁:"你所謂理財,不過是在百姓身上多征稅罷了。"
王安石說:"不對。善理財者,能讓國庫充裕,卻不增加捐稅。"
司馬光淡淡回了一句,被林語堂認為是點到要害:
"多么荒唐!一國財富總量就那么多,不在百姓手里,就在政府手里。你換什么名目,不過是把百姓的錢挪一部分給政府罷了。"
神宗當時有點信司馬光,新法暫時擱置了一兩個月。
但年輕的皇帝,終究更被"富國強兵"的藍圖吸引。有雄心皇帝在上,有堅信自己學說的宰相在下,新法,箭在弦上。
新法,到底都是什么
現(xiàn)在到了本章最核心的部分。
林語堂把王安石的新法歸納為九項,分成三組:
三種國營企業(yè)——均輸法、市易法、青苗法。
三種新稅——免役稅、國產(chǎn)消費稅、所得稅(后者其實是財產(chǎn)登記)。
三項管制百姓的登記制度——保甲法、方田均稅法、保馬法。
我們一組組拆開看。
(一)青苗法:最出名,也最惹禍
青苗法是所有人提到王安石變法,最先想到的那條。它影響全國每一個村莊,也是朝中爭議最大的根源。
這條法的雛形,來自常平倉古法。
宋開國起,各縣都設糧倉,叫"常平倉""廣惠倉",用來平抑糧價:谷賤時政府收買,谷貴時拋售。本意是保護農(nóng)民。但地方官執(zhí)行常常走樣——糧價低時未必肯收,倉里的糧食積著爛著。
王安石早年在地方當官,春耕時貸錢給農(nóng)民、秋收時本利收回,覺得對百姓真有幫助。陜西也試辦過,挺成功。因為從青黃不接時開始貸,所以叫"青苗"貸款。
熙寧二年,朝廷把常平倉、廣惠倉的錢谷撥作青苗貸款本金,由"制置三司條例司"下文推行。林語堂引了那段很長的原文,我們把它講透:
諸路常平、廣惠倉錢谷,略計貫石可及千五百萬以上……今欲以見在斛斗,遇貴量減市價糶,遇賤量增市價糴……仍以見錢,依陜西青苗錢例,愿預借者給之。隨稅輸納斛斗,半為夏料,半為秋料……如遇災傷,許展至次料豐熟日納。非惟足以待兇荒之患,民既受貸,則兼并之家不得乘新陳不接以邀倍息……凡此皆以為民。
各路常平倉、廣惠倉的錢谷,合計約一千五百萬貫石以上。現(xiàn)在打算用現(xiàn)有的糧食,貴時略減市價賣出,賤時略增市價收進。再拿現(xiàn)錢,照陜西青苗錢的老例,愿意預借的發(fā)給。隨兩稅償還,一半算夏料、一半算秋料。遇災荒,允許延到下一季收成時再還。這不僅能防備兇年饑荒,百姓貸了款,那些兼并大戶就不能趁青黃不接放高利貸剝利了……凡此種種,都是為了百姓。
這套設計,表面看確實不錯,有點像現(xiàn)代的農(nóng)業(yè)信貸:政府低息借錢給農(nóng)民,既幫農(nóng)民度過春荒、避開高利貸,又能讓常平倉的死錢流動起來。
問題出在推行。
青苗法本意自愿,但王安石不容許失敗,必須向神宗證明這法大受歡迎。可農(nóng)民未必都需要借錢。每逢貸不出去,他就暴跳如雷,把放款積極的提拔、懈怠的處罰。
于是各級官員為了報表好看,開始強行攤派:每家都得借,每期三個月,利息高達百分之三十(林語堂說"每一期三個月,每個人在一期得交付百分之三十的利息";王水照注則說年息二分,實際年息約四分,各家算法不同,但"強行攤派"是共識)。
善良的官吏心里明白這對貧民是害,知道還不上要坐牢,只能照朝廷明文宣布"純屬自愿",同時預備著因"阻撓變法"被降級。
好經(jīng),被念歪了。林語堂說,這道"美麗純正的計劃",結(jié)果一變而為擾民,弄得農(nóng)民家敗人亡。這話雖帶情緒,但青苗法在地方上演變成強迫貸款、逼民逃亡,是史料里反復出現(xiàn)的記載。
(二)均輸法與市易法:政府下了海經(jīng)商
均輸法,簡單說,是政府插手物資調(diào)運和批發(fā)。
宋朝舊制,各地每年按固定數(shù)額向京城供辦物資,不管豐歉遠近一個樣。富商大賈就趁機低買高賣、倒騰取利。均輸法設"發(fā)運使",根據(jù)各地情況和京城庫存,靈活調(diào)配——"徙貴就賤,用近移遠",哪便宜買哪,哪近便運哪。
熙寧二年二月,先設"制置三司條例司"研究條款。蘇轍就在條例司里上了奏折,直言:朝廷若接收全國貿(mào)易,自由企業(yè)立刻癱瘓,因為批發(fā)商無力跟官家競爭;官府經(jīng)營沒有私商的信用關系,只能高價買入、低價賣不出,注定失敗。
結(jié)果均輸法擱置了一年,改頭換面成"市易法"。
市易法,是政府直接開"國營商店",管控市場、向商人貸款或賒貨,年息二分。大城市如成都、廣州、杭州都設機構(gòu)。京城的市易務,由一個叫呂嘉問的能吏主管,全權(quán)控制小商人。
規(guī)矩是:小商人必須做市易務會員,可以聯(lián)合經(jīng)營,也可以拿存貨抵押向官家借錢(半年息一分,一年息二分);非會員也能把貨賣給官家,價格官定。
初衷是"收輕重斂散之權(quán)歸公上",抑制富商大賈乘人之危。但實際效果是:私人營業(yè)幾乎停擺,貿(mào)易和商業(yè)大減。朝廷稅收反而受損到驚人程度。
更要命的是名聲。皇帝(官家)在百姓心里,從"官家"降成了"與小民爭利的販夫走卒"。后來京都市易務和商稅的丑聞傳到神宗耳朵,他下令停了新法中最被人厭惡的幾項。
東坡后來在地方上親眼見到市易法的惡果,寫了奏折回顧:
籍納拘收產(chǎn)業(yè)……四方聞之,莫不鼓舞歌詠……以謂某等自失業(yè)以來,父母妻子離散,轉(zhuǎn)在溝壑……小民既無他業(yè),不免與官中首尾膠固,以至供通物產(chǎn),召保立限,增價出息,賒貸轉(zhuǎn)變……及至限滿,不能填償,又理一重息罰。歲月益久,逋欠愈多。科決監(jiān)錮,以逮妻孥。
(朝廷)登記沒收百姓的產(chǎn)業(yè)……四方百姓聽說,無不歡欣歌頌……說我們自從失業(yè)以來,父母妻兒離散,流落溝壑……小民沒了別的生計,只好跟官府死纏活賴地打交道:申報家產(chǎn)、找保人立期限、加價出息、賒貸周轉(zhuǎn)……到期還不上,又加一層罰息。日子越久,欠得越多。上枷拷打、關進監(jiān)牢,連妻兒子女都一并牽連。
這段文字,是東坡晚年(元祐年間)請求寬免貧民欠債時寫的,離新法推行已近二十年,可見禍根之深。
(三)免役法:東坡唯一肯保留的新法
免役法,是王安石新法里爭議最小、也最得后世認可的一條。
宋原來行"差役法":官府各類繁重的差役,由民戶自己出人去干,常常把當役的人搞得傾家蕩產(chǎn)。免役法改成:民戶按戶等交"役錢",由官府出錢雇人充役。
這條法的邏輯是"出錢免役",用貨幣代替人身勞役,方向上更接近現(xiàn)代稅制。
但推行中也有走樣。按規(guī)定,原來免役的戶——寡婦、獨子、尼姑道士——也得交一種"助役錢";各地還要在配額外多收百分之二十,備荒年之需。司馬光早就警告:沒現(xiàn)錢交春秋役錢的,必被迫賣糧、殺牛、砍樹來湊。
而且,王安石同時推出了保甲法,等于又把手伸回了百姓身上。
保甲法是鄰居連保:十家為一保,五十家一大保;一家有壯丁二人抽其一,每五天離田受訓(等于一周訓一次,一月六節(jié))。又設連坐:窩藏賊犯,保內(nèi)連坐;有命案必須報告。
林語堂的諷刺很尖:王安石一只手用免役法解除了征兵重擔,另一只手用保甲法把它又放回百姓肩上——只是換了個名字,"征兵制已廢"。
這話雖帶刺,但點出了一個事實:免役法的"免役"好處,被保甲法的軍事訓練抵消了不少。
值得一提的是:后來元祐年間"舊黨"掌權(quán),幾乎要把新法全推翻,東坡卻唯獨支持保留免役法。這是他務實之處——他反對的是擾民、與民爭利,不是所有變革本身。
(四)方田均稅、保馬,與"管得寬"的登記
剩下幾項,屬于"把人管起來"。
方田均稅法:丈量田地,按土質(zhì)肥瘠定稅額,防止大地主隱瞞田產(chǎn)、賦稅不均。方向合理,但丈量工程浩大,執(zhí)行中弊病不少。
保馬法:鼓勵民間代官府養(yǎng)馬,平時自家用,戰(zhàn)時征用。
還有一項"登記制度"——強迫百姓申報收入和財產(chǎn),據(jù)此攤派其他捐稅。林語堂稱之為"所得稅",其實不是現(xiàn)代意義的所得稅,而是財產(chǎn)申報。史載公布后"民家尺椽寸土,檢括無遺,至雞豚亦遍抄之"——連雞和豬都要登記上報。
這種"什么都得報官"的做法,讓百姓感到被嚴密盯視。
林語堂還提到,新政權(quán)設了類似"特務"的察訪之制(熙寧五年,一〇七二),并控制御史臺——把反對的諫官換掉,填滿自己人。這保證了新法能順暢推行,但也堵死了不同的聲音。
這些細節(jié),都是"國家要替百姓把一切安排好"的思路延伸。方向是"均富、強兵",代價是自由和信任。
思想也要統(tǒng)一:《三經(jīng)新義》與字源學
王安石不只是政治家,還是經(jīng)學家。他當權(quán)后做了一件爭議極大的事:親自寫《三經(jīng)新義》(《詩》《書》《周禮》的新解),定為科舉標準答案,取代過去的名家注疏。
這意味著:天下考生必須在每個題意上,吸收宰相王安石說的話。意見稍有出入,就可能落第。
這本《三經(jīng)新義》是在兩年里倉促編成的,據(jù)說靠他小兒子和一個政治助手幫忙。王安石若改了疏解,新版立刻出,考生得趕緊跟著改。
林語堂對此大加批評,說它"糟不可言",王安石死后就無人問津、一本無存。這話是林語堂的貶斥,我們不必全信——但《三經(jīng)新義》隨新法失敗而失勢,是事實。
更讓當時學人憤怒的,是王安石掀起的"字源學"風氣。他的字源研究不靠語音、不靠比較,全憑個人想象。比如"波"字,他解為"水之皮";"富"字,他割裂字根另拼。
林語堂記了幾則東坡拿這事兒調(diào)侃他的笑話,很見兩人的機鋒。
其一,"鳩"字。鳩是"九"加"鳥","九"本表音。王安石想從意義找趣。東坡問他:"'鳩'為啥是'九'加'鳥'?"王安石答不上來。東坡說:"《詩經(jīng)》講'鳴鳩在桑,其子七兮',七只小鳥加父母兩個,不正好九個?"
其二,"波"字。王安石說"波者,水之皮也"。東坡戲謔:"'波'若是'水之皮',那'滑'不就是'水之骨'了?"
這些段子未必真有其事,多半是后人編排的文人玩笑。但它們傳得廣,正說明:在當時的文化圈,王安石這套"憑想象解字"的學問,是被人當笑談的。
而東坡和王安石的學問之爭,背后是兩種治學路數(shù):一個重訓詁考據(jù)、融通三教;一個重"經(jīng)術(shù)"、要拿經(jīng)典為變法背書。這是后話。
后果浮出:一幅畫,讓皇帝掉了淚
新法推行前幾年,王安石能把慘況遮掩過去,堅稱農(nóng)民支持、土地政策得民心。
神宗誠心想弄清真相,派人去察訪。可太監(jiān)和調(diào)查官知道皇帝贊成變法,回報總是"百姓喜愛新政,稅吏一到,人民歡呼"。
轉(zhuǎn)機出在一個地位卑微的宮廷門吏身上——鄭俠。
鄭俠親眼看見成群農(nóng)民從東北逃荒到京城,塞滿街道。他懂一個道理:畫比文章更有力量。于是他畫了《流民圖》獻給皇帝。
一幅畫:農(nóng)民半裸著身子,忍饑挨餓,在狂風暴雨、睜不開眼的大道上掙扎跋涉。
另一幅:半裸的男女啃草根樹皮,還有人戴著鐵鏈,扛著磚瓦柴薪去賣、好湊錢交稅。
神宗一見,掉下淚來。
接著,驚人的彗星出現(xiàn),中岳嵩山崩陷。迷信天象的宋朝人,把這看作上天示警。神宗終于廢止了多項新法。
林語堂在章末引了兩道圣旨作佐證:熙寧七年(1074年)一道說"商業(yè)停頓,百姓失業(yè)";過了兩年另一道停止青苗貸款,說很多百姓因還不起錢遭監(jiān)禁鞭笞。
到這時,離蘇氏兄弟回京,才過去五六年。朝堂早已不是他們回來時的樣子。
這場新政,怎樣成了東坡一生的轉(zhuǎn)折
講到這兒,林語堂這一章的脈絡就清了。
我們從王安石的"怪"講起,到萬言書、君臣密談、新法九項、推行亂象,再到鄭俠獻圖、神宗醒悟——一條線,是"一場理想主義財政改革,如何在實際中走形變樣"。
另一條暗線,是東坡的命運。
熙寧二年,兄弟回京。蘇軾本可當諫官,王安石卻因"議論素異",給他安了個閑職"管勾官告院"。蘇軾沉默三個月,到五月因科舉改革上《議學校貢舉狀》,得到神宗召見——這是他為文學取士辯護的開始,也標志他成了新法的反對者。
同年冬天,王安石調(diào)他去當開封府推官,想用繁忙的民事案子把他調(diào)開、不讓他議政。沒想到東坡辦案精明,更有影響,年底寫出萬言《上神宗皇帝書》,系統(tǒng)批駁新法。
此后幾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書、寫詩,反對青苗、市易、免役諸法。朱剛指出:在王安石執(zhí)政的熙寧年間,蘇軾公開反對新法,并未被認為"有罪";可到了神宗親政的元豐年間,言論環(huán)境一變,他早年那些諷刺詩,就成了"烏臺詩案"的罪證。
也就是說:王安石變法,不只是幾條法令,它制造了"新黨"與"舊黨"的分野。東坡被劃進"舊黨",從此卷進綿延數(shù)十年的黨爭。
他后來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的地方官生涯,黃州、惠州、儋州的貶謫,根源都連著這場新政。
而最耐人尋味的是:東坡反對新法,卻不是盲目反對變革。他反對的是與民爭利、強行攤派、思想一律;對免役法這樣的良法,他終其一生都肯保留。
這場攪動大宋的新政,把東坡推到了歷史的風口。他后來的詩、文、政論,幾乎都帶著對這場變法的回應。
最后
神宗曾問王安石:"朝政當務之急為何?"
王安石答:"以決定政策為要。"
一句"定政策",定出了十幾年的風云,也定出了東坡半生的漂泊。
而東坡自己,后來在給神宗的書里只說了六個字:"結(jié)人心,厚風俗,存紀綱。"
政策易定,人心難得。這六個字,或許正是對那場滔天新政,較為樸素的一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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