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昆明7月14日電(記者葉傳增)云南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政策切實做好生育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出臺一系列積極生育支持配套舉措,進一步完善云南生育醫療保障體系,持續減輕群眾生育醫療負擔,助推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于7月10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明確,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無需單獨繳費,職工醫保費率中0.5個百分點計入生育保險費率。在待遇享受方面,參保人員連續繳費滿12個月,可同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和生育津貼待遇;連續繳費滿6個月、未滿12個月的,可享受生育醫療費報銷。
針對產前檢查保障,云南省進一步提標擴面、優化待遇。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合規產前檢查費用,在生育保險定額補助基礎上,超出部分可按職工醫保普通門診政策報銷。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產前檢查費用報銷比例統一提高至50%,年度門診統籌支付限額提升至1000元,有效減輕育齡群眾孕期檢查支出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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