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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加快建設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福建)新型功能材料分中心,福州市委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福州市關于支持高校技術成果轉移轉化的十二條措施(2026-2028年)》(下稱《措施》),從人才隊伍、平臺建設、產學研合作、金融支持等十二大方面出臺具體舉措,全方位推動高校技術成果在榕落地轉化、產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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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聚焦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提出持續開展培訓、支持建設實訓基地、開展雙學科教育等舉措。每年新增技術經理人100人以上,入駐區域分中心的技術經理人還可獲免費辦公場地支持。同時,強化技術轉移機構作用,對入駐區域分中心的機構,最高免除100平方米場地租金,并按其年度本市技術合同交易額給予獎勵。
平臺建設方面,福州將完善線上、線下公共服務平臺,全面提升“福州市科技成果轉化APP”功能并設立區域分中心專區,運用人工智能、大數據助力成果挖掘與匹配;升級線下服務大廳為區域分中心服務平臺。還將布局建設共性技術和中試服務平臺,鼓勵申報省級中試創新服務平臺并給予資金支持,對新獲評省級及以上的科技孵化器(含大學科技園)最高給予130萬元支持,入駐企業最多可享200平方米租金優惠。
為促進成果精準對接,福州每年安排200萬元資金,在創新創業大賽活動中設立企業聯合高校新型功能材料賽道,同時組織企業進高校開展成果對接活動。在產學研合作上,企業與高校聯合開展重大關鍵核心技術項目,可獲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50%的補助,最高50萬元;企業購買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榕轉化,也將按技術交易額獲得補助。
針對高校技術成果落地轉化,福州對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分檔獎勵,每年最高補助100萬元;對引進的重大成果轉化項目以“撥投結合”或“撥貸結合”模式支持,高校重點科研成果揭榜落地轉化項目每個資助經費不超500萬元。金融支持力度同步加大,福州設立總規模10億元的全國高校區域(福州)科技轉化基金,與多支基金形成基金矩陣,并實施科技保險補助、優化科創信貸產品,為成果轉化注入金融活水。
此外,福州還推出多項創新舉措,在區域分中心試點科技成果“先用后付”,參與試點的高校和師生創業團隊每年最高可獲100萬元補助;創新成果分配機制,科研人員的成果轉化現金獎勵不受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股權形式獎勵可暫免繳稅;同時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容錯機制,探索適配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充分釋放創新活力。
據悉,本次出臺的十二條措施所涉獎勵可與省級及以上獎勵疊加享受。此次政策的出臺,是福州落實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強化高校創新策源功能,推動新型功能材料領域技術成果在榕集聚轉化,助力福州打造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的標桿城市,為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科技動能。
來源: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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