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香港。一份名為《南海仲裁案裁決新批駁》的報告正式發布。
臺下坐著來自英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韓國、荷蘭等十幾個國家的一百多位學者、官員和駐港使節。
而整整十年前的同一天——2016年7月13日,裁決出爐的第二天,中國政府發布了那份立場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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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前,菲律賓國防部長特奧多羅剛剛對著鏡頭甩下兩個詞:毫無根據,荒謬至極。
把這幾天倒著捋一遍,你會發現這不是一場吵架,是一次編排精密的對表。
7月12日,正日子。馬尼拉的紀念活動上,菲律賓外長拉扎羅把十年前那份裁決稱作"燈塔"。她說,當海面變得波濤洶涌、單方面主張的烏云壓向地平線、脅迫的陰影漸漸逼近,各國需要一樣比政治權宜更持久的東西。
同一天,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重申對南海諸島的主權與歷史性權利,反對借裁決進行政治炒作。
也是同一天,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跟著發了談話,聲稱日本是"南海事務的利益攸關方"。
然后,中方甩出了這幾天最鋒利的一句反問。它不是沖菲律賓去的,是沖日本去的——但真正問住的,是那14個簽了字的國家。
原話的意思大致是這樣:
按照那份裁決的標準,南沙群島里的太平島——面積50萬平方米,島上有淡水可飲,有蔬果家禽可食——都不算"島嶼",不能主張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那么,孤懸在太平洋上、僅由兩塊面積不足10平方米的礁石組成的沖之鳥礁,日本憑什么主張幾十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既然日本已經公開發表聲明贊成裁決的內容,中方有理由認為:日方已經按照同一標準,自愿放棄了相應的海洋主張。
這一刀捅得很準。
因為它捅的不是"你反對中國",而是"你信不信你自己簽的那份字"。
時間再往前撥三天。
7月9日,特奧多羅爆發。讓他失態的不是軍艦,不是水炮,而是中國一所大學放出的一份研討會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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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引線,埋在兩個月前。5月28日,東京赤坂離宮,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與到訪的菲律賓總統馬科斯宣布啟動一項談判:劃定兩國在臺灣以東海域的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邊界。談判區域,北起日本與那國島附近,南到菲律賓最北端的巴丹群島。
6月30日,暨南大學召集了一場學術研討會,與會者來自北大、復旦、中國社科院亞太所等十余家機構。7月2日南方網獨家披露,7月7日暨南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正式對外公布。
結論一句話:巴丹群島是中國臺灣島的自然延伸,主權屬于中國;日菲在該海域的"劃界談判",不具法律效力。
巴丹群島是個什么地方?
十個島,約1.9萬人,橫在臺灣以南約160公里的呂宋海峽上,緊挨著巴士海峽——南海通往西太平洋的關鍵水道。它最北端的雅米島,距臺灣蘭嶼只有99公里。近年來,這里已成為美菲聯合軍演的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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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們擺出的核心證據,是一條線。
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第三條,用一串經緯度圈定了西班牙割讓給美國的"菲律賓群島"范圍,北界劃在北緯20度。
而巴丹群島的核心島嶼巴丹島,位于北緯20度25分至21度之間——整個群島,都在這條線以北。
往前追,明清兩代巴丹群島在臺地區府的管轄圖籍里;1895年《馬關條約》,它隨臺地區一并割讓日本。往下看地質和人:巴丹群島坐落在呂宋火山弧南段;島上的伊巴丹人,與臺地區蘭嶼的達悟人語言相通、習俗同源,連木舟形制都一樣。
不是發言人,不是白皮書,不是照會。是一場學術會議。連菲律賓《星報》自己的報道都寫得明明白白——中國尚未正式認可學者立場。
菲律賓的反駁,似乎相當有力。
關鍵在1900年11月7日的《華盛頓條約》——正式名稱是《美西割讓菲律賓偏遠島嶼條約》。這份條約只有一條實質條款,而它是個不折不扣的兜底條款:西班牙把自己可能擁有的、位于1898年劃線之外的、屬于菲律賓群島的任何和所有島嶼的一切權利,統統讓與美國;并且同意,這些島嶼被納入割讓的效力,如同它們本來就寫進了那條線里一樣。美國為此付了10萬美元。
注意"任何和所有"。
條約里點名的卡加延、蘇祿、錫布圖,是舉例,不是窮盡列舉。
1898年那條線漏掉了什么,1900年這份條約就把什么撈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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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1935年憲法定義國土時,寫的正是:1898年《巴黎條約》割讓的全部領土,加上1900年《華盛頓條約》涵蓋的全部島嶼。
1987年憲法延續了這個框架。再加上——西班牙自1783年起統治巴丹群島,菲律賓持續行政管轄一百多年,島上1.9萬伊巴丹人是菲律賓公民,有選舉產生的省政府。
這套反駁的內核,一句話:長期、持續、和平的實際管轄,產生主權。
好。現在把這句話,和菲律賓過去十年在南海說的話,放在一起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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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巴丹群島,菲律賓要說的卻是:別拿一百多年前一條緯線來煩我,人在這兒,省政府在這兒,住了一百年。
這兩句話,同一個政府說,是要打架的。
特奧多羅不是失態,他是沒得選。
法理這條路他一走,就得承認對方的方法論:實際管轄能壓過條約劃線。可這話一旦出口,他自己在南海那套"白紙黑字說了算"的地基,就得塌一塊。
所以他只能繞開法條,一步跳到地緣政治,說這是"早有預謀"的信號,說他們"計劃控制整個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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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得很響。但沒有一個字,碰那條北緯20度線。
而反過來,同樣的錯位也成立:中國學者在巴丹群島用的是"條約劃線說了算";中方在南海堅持的,恰恰是歷史性權利與長期管轄優先于一紙裁決。
兩把尺子,在不同的海面上,被換著用。
回到7月13日的香港。
那場發布會上最值得記的,其實不是中方官員的發言,而是一個英國人的判斷。
英國菲耶塔律師事務所創始人Stephen Fietta——一家專做國際海洋法的老牌所——在會上給出結論:十年來的國家實踐、國際司法實踐和學術研究表明,這份裁決對國際海洋法發展的影響十分有限。
他給了三條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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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許多國家仍然圍繞小島礁主張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其二,許多國家仍然承認歷史性權利或傳統捕魚權。
其三,國際法院、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后續判例,普遍回避或未采納裁決關于《公約》第121條島嶼制度和歷史性權利的核心論述。
中國南海研究院副院長周勇的說法更直白:裁決在國際法淵源和國家實踐層面的影響力,遠低于支持者預期,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被國際社會忽視或刻意回避。
當然,這里必須打個折扣聽:這是中方主辦的會議,中方請來的人。
但折扣打完,那三條事實本身是可以獨立核驗的。而且——它和外交部拿沖之鳥礁反問日本,根本就是同一件事的兩種說法。
日本在聯合聲明上簽了字,同時死死攥著沖之鳥礁那幾十萬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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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把裁決捧成燈塔,同時在巴丹群島靠一百年的行政管轄說話。
中國拒絕裁決,同時在黃巖島一份接一份地發報告。
看清楚了嗎?沒有誰在單純地"守法"或"違法"。所有人都在挑工具。
法理從來不是一把中立的尺子。它是一個工具箱。
人人都伸手去夠對自己最趁手的那一把。誰都不是不懂法——恰恰是太懂了,懂到知道該在哪張地圖上,掏出哪把尺子。
但話不改變海面。
真正在改變海面的東西,過去十年一直在發生,而且是用一種沒人愿意轉發的方式——枯燥的、行政的、蓋著公章的方式。
看黃巖島這份清單:
2025年9月10日,國務院批復同意新建黃巖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2025年11月和12月,又是兩份報告。其中《黃巖島珊瑚礁生態調查報告》給出的數據是:保護區范圍內造礁石珊瑚平均覆蓋率38.8%,分布著13科36屬135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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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生態環境部發布《2025年黃巖島藍洞調查報告》——中國迄今探明的第一個珊瑚礁藍洞,洞口面積約1491.7平方米,地質年代學初判,它至少形成于3200年前。
同期,中國海警在黃巖島海域開展常態化巡航執法。
設保護區、劃功能區、做調查、發報告、蓋公章、常態巡航——這恰恰是國際法真正認賬的那種證據:持續的、和平的、公開的權力展示。
而菲律賓在巴丹群島手里攥的,是一模一樣的籌碼。
還有一層反諷,更深。
菲律賓學者自己就指出過:1898年那條線漏掉的不只是巴丹群島,黃巖島同樣在線外,整個南沙也在線外。
也就是說,馬尼拉用來兜住巴丹群島的那件法寶——1900年《華盛頓條約》的"任何和所有"——正是它主張黃巖島時同樣繞不開的那一件。
而那份被稱作"燈塔"的裁決,根本沒有裁定黃巖島歸誰。
仲裁庭當年明確回避了領土主權問題。它只做了兩件事:認定黃巖島在法律上是"巖礁",能產生12海里領海、但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同時認定菲律賓漁民在那里享有傳統捕魚權。
十年過去,黃巖島的主權歸屬,在那份裁決里依然是一片空白。
馬尼拉最想要的那個答案,那座燈塔從來沒照出來過。
燈塔的問題就在這兒——它只照亮,不移動。
最后說個細節,今年6月14日,臺地區蘭嶼的達悟人試劃一艘叫Ovayan的傳統木舟,準備劃向巴丹群島。
蘭嶼和巴丹之間隔著99公里的水。兩邊的人說著能互相聽懂的話,劃著同一種形制的船,這么來來去去走了幾百年。
他們從來不需要哪一份條約,來證明自己是誰。
而現在,這條99公里寬的水道上面,壓著1898年的劃線、1900年的兜底條款、2016年的裁決、2026年的劃界談判,一份研討會紀要,和一位防長的怒火。
法理是慢的。慢到你以為它沒在動。
可等你回過頭,海已經不是原來那片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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