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黃貴耕
2026 年 7 月 15 日,濟南歷下區法院王慶律師涉嫌詐騙案庭審現場,辯護律師侯志遠因固定旁聽亂象證據,被法官孫志斌認定擾亂法庭秩序,強行關押至羈押室 20 分鐘,密閉管控環境致其血壓驟升、心臟不適,緊急送醫急救。此事暴露出庭審程序、律師權利保障的嚴重漏洞,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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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本應公開公正,現場卻出現雙重標準:普通旁聽人員受限,不明身份人員提前占滿席位,還可攜帶涉案材料、手機入場;侯志遠出于履職需要錄像取證、索要違規材料固定線索,是法律賦予律師監督庭審、維護程序合法的正當權利,并無哄鬧、辱罵、沖擊法庭等過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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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規定,處置違規人員有清晰階梯流程:先警告、訓誡,拒不配合再責令退出法庭;確需拘留,必須經院長書面批準,不能直接將律師送入羈押室。羈押室是專門看管被告人的封閉場所,用于限制辯護律師人身自由,既無法律依據,也違背比例原則,屬于粗暴超限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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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是司法公正的基礎。辯護律師是法庭制衡、糾錯的關鍵力量,若只因指出程序瑕疵、固定違規證據,就被關進羈押室懲戒,無異于堵住司法監督渠道。長此以往,律師不敢監督、不敢質證,庭審監督機制形同虛設,當事人辯護權難以保障。
事件背后的旁聽亂象同樣疑點重重,差異化安檢、不明人員占位等問題,亟待完整核查。司法機關維持法庭秩序無可厚非,但權力行使必須恪守法定邊界,不能以 “維護秩序” 為名侵害律師合法執業權。
期待上級督察部門全面徹查本次事件,厘清法官、法警處置行為是否違法,查清旁聽席亂象成因,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為侯志遠律師恢復公道。唯有嚴守程序底線、充分保障律師辯護監督權,法庭才能真正守住公平正義的根基。
作者黃貴耕,原資深法治新聞調查記者,曾任職于《人民法治》《法治日報》等多家新聞機構,現為專職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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