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奢侈品圈鬧得沸沸揚揚的大瓜,估計不少人都刷到了。LV一邊把國家知識產權局告上了法庭,一邊緊鑼密鼓籌備上海的重磅大秀,這兩套完全相悖的迷之操作,直接給全網整懵了。網友早早放了話,只要有明星敢站上這場秀的紅毯,直接全民抵制,連藝人帶LV全線產品都不買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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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最早的起因,是廣東一個商戶注冊了四葉花卉圖形商標,LV覺得這個圖案和自己的經典老花太像,跑去申請宣告無效,結果被國知局駁回了。國知局的裁定說得明明白白,LV的經典紋樣原型,是咱們國內流傳了上千年的寶相花、柿蒂紋,屬于全民共享的傳統文化,不能讓單個外資品牌壟斷,也不能無限擴大商標的排他范圍。LV不認這個結果,執意要打官司,算上這一次,已經是第六次把國知局告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了,這次的開庭時間就定在7月16日。
你別以為LV告人是什么新鮮事,翻一翻近五年的公開裁判數據就能嚇一跳,LV在國內一共發起了1691宗商標維權案,平均下來每1.1天就新增一起,覆蓋了餐飲、文創、服飾、茶飲幾十個行業。之前鬧得最大的就是茉莉奶白侵權案,人家門店就只是包裝上印了個簡約四瓣花,一審直接判賠1030萬,兩千多家門店一下子背了巨額債務,品牌創始人說肯定會繼續上訴。很多本土小店主和國風設計師都吐槽,自己就是用了點傳統古紋設計,轉頭就要被外資要天價賠償,好好的傳統文化反倒成了綁住國貨發展的繩子,換誰心里都不舒服。
官媒也看不下去了,人民日報和央視網都發了評論,直接點明公共文化資源不該被外資私有化,更不能借著維權的名頭打壓本土的文創產業。按說都有官媒批評、全網吐槽了,LV怎么也該緩一緩吧,人家偏不,上海大秀的籌備進度一點沒放慢。這場秀光搭建就花了兩個月,選在定制豪華游輪“路易號”上,1600平米的三層空間全鋪滿了品牌的老花標識,紅毯舞臺早就弄好了,單場地投入就超過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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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定在7月25日,是2027早春度假系列的全球首發,也是LV今年在國內最重要的線下營銷活動。說白了,LV就是打算靠明星流量沖一波熱度,抵消掉這場負面官司帶來的口碑損耗。哪怕全網都在罵,人家照樣高調造勢,半點兒沒理會國內消費者的抵觸情緒。
沒多久,網上就曝出了擬邀嘉賓的名單,全球華人代言人劉亦菲,還有新晉品牌大使王楚欽、朱一龍、王嘉爾、時代少年團,一眾頂流全在名單上。截止到7月14日晚上,LV官方和藝人工作室都沒官宣任何人的行程,全都憋著不說保持沉默。誰都明白,這場秀的輿論風險有多大,隨便出聲就是引火燒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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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網友早就達成共識了,哪個藝人踏上這場秀的紅毯,就等于給這個強勢外資品牌背書,這么多年攢下來的國民好感直接清零。去了就要挨全網罵,承受大家的抵制,不去的話,就要賠給品牌天價的解約違約金,一眾頂流就這么卡在中間,進也不是退也不是。說白了,這就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藝人平白無故陷入了最尷尬的境地。
現在網上吵得不可開交,明顯分成了兩派,兩邊說的都有道理,熱度天天掛在熱搜上下不來。一部分網友覺得,LV走法律程序維權,起訴國知局都是合規操作,單純的商業行為不該把氣撒在藝人身上,沒必要連藝人一起抵制。另一大批國貨從業者和國風愛好者就完全不能接受,傳統紋樣是咱們全體國人的,外資搶了公共文化符號,還批量起訴小商家,對抗監管部門,轉頭還要請明星賺錢收割國內市場,情感上根本接受不了。
更多普通消費者的態度也很明確,品牌一邊打壓本土商家,一邊還來賺咱們的錢,要是明星選了站臺,那我們就直接放棄這個明星,不看他的作品不買他代言的東西。其實這件事掰開來捋,核心矛盾從來不是LV能不能打官司,能不能告主管部門,而是商業維權的邊界,和大眾的文化情感之間裂了個大縫。從法律上來說,LV注冊了商標,走程序打官司都沒毛病,不存在違法的地方,這也是一部分人不支持抵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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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大眾的抵觸也不是沒來由的,咱們國人默認傳了千百年的花紋就是公共文化資產,不能讓你一個外資品牌獨占了。你拿著咱們的古紋改了改注冊成商標,轉頭就到處找小商戶要高額賠償,還跟確權的監管部門打官司,換誰都會激發保護本土文化保護國貨的心思。LV同步推訴訟和大秀,其實就是奢侈品集團正常的商業操作,沒什么奇怪的。
中國市場每年給LV集團貢獻三成營收,兩百億歐元的年營收里,國內消費占比舉足輕重,人家不可能因為一場輿論就放棄這么核心的線下營銷活動。辦大秀就是為了維護品牌形象,穩住高端客戶,邀請明星也是常規的流量操作,品牌只算自己的營收賬,本來就很難顧及大眾的文化情緒,兩邊立場天生就合不到一塊去。這件事里最被動的就是藝人,怎么選都要付出代價,根本沒有完美的折中選項。
藝人簽了商務合同,就有履約條款管著,單方面不去,不僅要賠巨額違約金,搞不好以后整個奢侈品賽道的商務資源都丟了。可要是如約到場,就要扛著全網的負面輿論,耗掉自己這么多年攢的路人緣,影視劇、綜藝還有本土代言都會受到影響。也難怪所有藝人都選擇沉默觀望,不提前官宣行程,換誰都得先等等看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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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網友說“明星站臺就全民抵制”,也不是什么極端情緒,就是普通消費者行使自己的選擇權而已。每個人都能自己決定買不買這個品牌的東西,關不關注這個藝人的作品,抵制就是大家表達自己立場最直接的方式。這件事也給整個時尚行業和合作藝人留下了一道長期要解的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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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品牌在國內做生意,到底該怎么平衡商標維權的需求,和咱們本土的文化情感?公眾人物接高奢代言,又該怎么平衡商業合約和大眾的價值認同?這些問題不會因為一場庭審一場秀結束就消失,還得慢慢找答案。
參考資料:人民日報 公共文化資源不應被外資商標私有化;央視網 不能借維權打壓本土文創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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