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近期,貴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依法查處了一批非法改裝、拼裝的二輪電動自行車,因部分車輛的違法當事人和車輛的所有人逾期不來接受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現將上述車輛予以公告,具體車輛信息詳見附件《2025年6月-2026年4月逾期未接受處理車輛清單》。請車輛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以及車輛合法來源證明等相關證件到貴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直屬各大隊接受處理。自公告期滿三個月仍不前來接受處理的,貴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將依法對上述涉案車輛進行處置。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6月-2026年4月逾期未接受處理車輛清單》
貴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6年7月16日
注:我支隊直屬大隊將逾期未接受處理車輛信息在各大隊公告欄內進行公告。
港北一大隊
![]()
![]()
![]()
![]()
![]()
港北二大隊
![]()
港南大隊
![]()
覃塘大隊
![]()
圖文:政工法制大隊
采編:甘 霖、李良意
責編:莫清清
審核:梁少昌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