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濱海縣萬錦豪庭小區業主向平臺反映,小區電梯因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停用,但令業主難以接受的是,相關部門提出擬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基金進行維修。而業主認為,如果問題是長期維保不到位造成的,維修費用為何要由全體業主承擔?
據業主介紹,電梯于9日被告知是“輪子壞了”,到了14日,專業人員現場勘察后又認定電梯鋼絲繩存在嚴重銹蝕,已影響安全使用。業主質疑,為什么前后表述不一致?而且鋼絲繩銹蝕絕非一兩天形成,而是長期缺乏有效維護的結果。
業主提供的《應急維修現場勘察回復意見書》顯示,現場勘察認為電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符合申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應急維修的條件。同時,現場照片中也可以看到,電梯鋼絲繩表面已出現明顯銹蝕痕跡。
對此,業主提出了幾個疑問:
第一,鋼絲繩嚴重銹蝕究竟是如何形成的?電梯鋼絲繩銹蝕是長期日積月累形成的隱患,絕非短期突發問題,這是否充分說明電梯日常維保存在嚴重疏漏,并未按規范落實常態化養護?
第二,電梯維保公司是否存在假維保、走過場維保的問題?業主表示,涉事的帝茂電梯維保公司在網上可以查詢到曾有多次行政處罰記錄,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全面調查其維保記錄是否真實、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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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物業公司是否履行了監管職責?電梯維保并非簽個字、蓋個章就結束,物業作為管理方,是否對維保質量進行了監督?
第四,相關特檢機構在現場認定鋼絲繩嚴重銹蝕的情況下,為何沒有進一步追查責任? 業主認為,如果事故原因與維保不到位、監管缺失有關,就應依法追究責任,而不是直接動用業主的維修基金。
第五,應急維修現場勘察回復意見書上說的專業機構勘察人員,專業機構是誰?是否有相應的資質?為何不是市場監管局下屬的特種設備管理部門來勘察鑒定?這里面機構名稱表述含糊,又無公章,業主有理由懷疑是否有利益牽涉其中?
更讓業主感到無奈的是,在維權過程中,社區、街道及物管中心更多是在采信物業和維保公司的說法,對業主提出的合理質疑、訴求置之不理,始終未給出正面、明確的回應,這究竟是為什么?
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是全體業主共同的“養老錢”,只有在責任明確、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才能依法使用。如果電梯故障確因維保公司未履行職責、物業監管不到位造成,那么相關責任主體是否應依法承擔維修費用,而不是讓全體業主為管理失職“埋單”?
電梯安全事關千家萬戶。希望有關部門能夠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電梯維保記錄、物業監管情況及責任劃分進行全面調查,給廣大業主一個明確、合理的答復,也讓群眾真正感受到依法監管、公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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