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自媒體博主高某損害商品聲譽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高某因捏造虛假事實、故意損害小米SU7商品聲譽,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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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24年8月,一段汽車碰撞評測視頻在社交媒體上線后,播放量迅速突破300萬次。博主高某在視頻中宣稱,小米SU7存在設計缺陷,車輛碰撞后全車斷電,緊急救援呼叫系統失效。
據介紹,這條“爆款視頻”早有鋪墊,早在2024年4月,該博主就發布了預熱視頻,稱如果點贊超過10萬次,團隊就買車做碰撞。
據《南方周末》報道,涉案博主公司商務曾在受訪時介紹,雖然一個碰撞試驗估算要花一百多萬,“我覺得只要能漲粉就行”。
視頻上線后,不少網友發現多處疑點:同一個視頻中,有的畫面小米SU7車身上有小電瓶,有的沒有;有的畫面小電瓶標簽處有破損、極柱有破損,有的沒有。
根據判決書,經審理查明,高某及團隊在制作測試視頻過程中,隱瞞小米SU7小電瓶的電源線在碰撞之前被人為拆裝的事實,使用了被叉車損壞的小電瓶照片特寫并將損壞原因直接描述為在碰撞中損壞,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宣稱小米SU7的eCall(汽車緊急救援呼叫系統)功能遭碰撞后沒有正常運作,致使小米汽車聲譽受到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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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小米公司于2024年11月向警方報案。2025年1月25日,小米法務部曾發文透露“此前惡意抹黑小米汽車的某平臺博主及其同伙已經被依法緝拿歸案”,直至今年7月該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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