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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那些被當成情詩到處用的名句,十個里頭至少有三個,原主壓根不是戀人。
你拿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在婚禮上哭得稀里嘩啦的時候,《詩經·邶風·擊鼓》的原作者可能在棺材里笑醒了。
這詩通篇寫的是戰爭——兩個當兵的,九死一生的戰場上,拉著對方的手立下生死盟約。“子”在春秋是對男子的尊稱,翻譯成大白話就是:“兄弟,咱倆要么一起活著回去,要么一起死這兒。”跟婚禮誓詞半毛錢關系都沒有。
還有王維那首“愿君多采擷,此物最相思”。
多少人拿它表白?結果人家詩的原名叫《江上贈李龜年》。李龜年是誰?唐玄宗的御用樂師,王維的音樂知己。安史之亂后李龜年流落江南,王維寫這首詩送他。
一個懂音律的詩人,一個會唱歌的樂師,兩人天各一方,“相思”的是那種“只有你懂我曲子”的惺惺相惜。
劉過寫“后夜相思,塵隨馬去,月逐舟行”,是送別好友盧梅坡。白天還在京城喝菊花酒、聽《梅花落》,晚上人就走了。后半夜想他想得睡不著,心像灰塵一樣跟著人家的馬跑。
這哪是愛情?這是兄弟走后的空落落。
問題出在哪兒?我們拿現代人的情感詞典去翻古人的賬本。
古人寫情反而含蓄,寫友反而直白——抱也敢抱、哭也敢哭、想你也敢說想你。偏偏到了我們這兒,看見“相思”“偕老”“淚不干”,腦子自動翻譯成“愛情”。
你把這幾首詩放回原處看看:一個是戰場上握著手等死的戰友,一個是亂世里各奔東西的知音,一個是送別后魂不守舍的兄弟。這些感情比愛情更孤絕,也更耐得住寂寞。
下次再拿這些句子表白之前,先想想:你要說的那個人,配得上這份生死之交的分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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