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戲評論還是商業詆毀?邊界到底在哪兒?米哈游法務部7月17日公布了一紙判決:微信公眾號“二游說事”長期打著“游戲評論”的旗號收割流量,被法院認定構成商業詆毀,賠償10萬元并公開道歉。判決已生效,運營者覃某隨后在公眾號首頁發布了聲明。
這起案件的核心爭議不是簡單的“給游戲打差評”,而是自媒體的越界操作——一個簡介寫著主做“游戲新聞、熱議”的賬號,一邊靠相關文章掙錢,一邊用編造的數據和虛假信息攻擊同一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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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梳理出的典型操作用兩個例子就能看清:
編造虛假信息。 “二游說事”曾聲稱米哈游旗下游戲“從未獲得某獎項提名”,但法院查實,該游戲確已獲得相關獎項提名,屬于編造、傳播虛假信息。同樣,關于海燈節活動的描述也被認定與實際情況不符,純屬捏造。
引用誤導性數據。 文章號稱引用了第三方數據作為評判基礎,可這些數據要么沒有出處、無法核實,要么截取的內容與文章結論完全不匹配。拿不出可追溯、可驗證的數據,卻能吸引單篇閱讀量超10萬,明擺著是用聳動信息換流量。
法院在判決里說得明白:個人運營公眾號公開發表的意見,傳播范圍和效果足以干擾既有游戲的商業運營秩序,完全落入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評判視野。即便打著“評論”的幌子,只要罔顧事實、利用來源不明的數據發布負面評價、損害商譽,就不能再用“言論自由”當擋箭牌。法院還特地敲打了一句:以游戲評論為主業的自媒體,不能只盯著流量利益跑,也該為清朗網絡環境出一分力。
米哈游巡查發現這些內容后,先是發函要求停止侵權,對方沒理會,才提起商業詆毀訴訟。最終法院判令覃某在公眾號首頁連續十天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侵權人目前已發布公開聲明,承認事實。
這件事給那些靠“帶節奏”吃飯的游戲自媒體提了個醒:合理的批評與惡意的詆毀之間,差的不是話術包裝,而是事實依據。流量歸流量,一旦編造造假,法律就會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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