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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龍高鐵建設本是地方發展惠民工程,可在廣東梅州市五華縣岐嶺鎮朝陽村丁山賴屋,一段征地往事演變成長達五年的維權困局!村、鎮兩級相關人員私下丈量土地、暗箱劃轉征租款項,近七十萬元集體補償資金長期截留;高鐵施工淤塞灌溉水渠,數百畝農田斷水數年。從2020年至今,從岐嶺鎮到五華縣,從興寧F院到梅州中院,再到廣東省高院,村民們走遍了所有能走的程序,換來的,卻是一份份不予受理、一紙紙駁回!
一、征地暗箱操作,集體補償款遭私分截留
2020年12月,梅龍高鐵岐嶺段28#棄土回填場項目需要征租丁山賴屋村大路下園嶺里的13畝多旱地。按規定,征租土地應通知村民到場丈量、公示補償明細。但據村民反映,村霸朝陽村村支書鄧某麟、村霸丁山小組組長賴某文(曾因車匪路霸被判刑7年多)以及鎮霸岐嶺鎮高鐵辦負責人鐘某梅,三人未通知任何丁山村民,私自與施工方丈量了土地。隨后,由鄧某麟制單,鐘某梅蓋章,將補償款通過“移花接木”的手段,化名劃給了賴某文等人及其他非丁山村民手中。
丁山村民發現后,多次前往岐嶺鎮高鐵辦質問。2021年1月21日,時任高鐵辦第二任主任劉某,當眾表態只采信村委與小組長說辭,直言村民屬于無理糾纏。簡單一句話,將村民的合法權益擋在了“村委”和“小組長”的權威之外。此后,這筆高達60余萬元的征租地資金,再也沒有回到丁山賴屋村民手中。
不止補償款被侵占,高鐵施工破壞民生水利:施工渣土、泥漿淤塞丁山主干灌溉渠,五百米管道深埋淤泥無法通水,數百村民賴以耕作的農田連續數年缺水,多次向鎮Z府申請清淤疏通,均以無資金為由搪塞回絕。一邊是巨額征地款被私下瓜分,一邊是農田灌溉命脈無人過問,惠民工程反而變成當地村民的長久負擔。
二、五年逐級維權,行政司法渠道接連遇阻
自 2021 年起,丁山賴屋村民推舉代表賴錫煌,開啟跨層級維權之路。先后向鎮、縣、市、省X訪部門遞交材料,兩次赴中Y巡回F庭反映情況。五華縣Z府包庇縱容岐嶺鎮村霸鄧某麟、賴某文,鎮霸鐘某梅等人,所有信訪材料全部回流屬地,鎮Z府出具不實書面說明,以重復信訪為由否定村民合理訴求,刻意回避補償款被截留核心事實。
信訪未果后,村民提起行政訴訟,庭審提交現場錄像、丈量單據線索等九十七份完整證據,并書面申請調取鎮高鐵辦留存原始發放臺賬。興寧市一審F官曾某玲,江某紅拒絕調取關鍵書證,采信岐嶺鎮Z府單方出具的虛假偽造材料作出裁判。村民不服提起上訴,梅州中院二審庭審流程存在明顯瑕疵,F官梁某艾,徐某忠未完整核查全部證據,刻意回避補償侵占核心問題,維持一審判決。
村民隨即向廣東省高級人民F院提交再審申請,F官竇某應最終裁定駁回再審訴求;后續向梅州市檢察院申請法律監督,檢察長羅某鋒無視村民提交的現場錄像、征地原始憑證等完整證據,采信地方虛假材料,出具不利于村民的監督意見。村民同步向省紀委、省高院遞交全套控告材料,長達數年奔走,至今未收到實質性核查處置答復。
試問:手握完整現場錄像、征地流轉線索,書面申請調取機關留存原始證據,為何兩級F院均置之不理?集體土地被私下丈量、補償款被村干部、鎮工作人員私自領走,鐵證擺在面前,為何維權群眾始終拿不到公道?從鄉鎮推諉到訴訟程序空轉,層層渠道全部失靈,普通村名該去哪里尋求公平?
三、權責錯位藏隱患,基層治理暴露多重短板
本案矛盾根源清晰可辨:
其一,征地程序完全失規。法律明確要求征地丈量、補償分配必須通知土地權屬村民到場、全程公示,村鎮干部繞開所有權人私下操作,私自劃轉數百萬工程補償,明顯違反土地征收法定流程與《民法典》相關規定,涉嫌侵占集體資產。
其二,五華縣Z府包庇縱容涉村霸,信訪處置流于形式。群眾反映重大集體財產受損問題,五華縣Z府不實地核查、不調取原始臺賬,僅憑岐嶺鎮Z府提供的虛假材料定性,以“重復上訪”敷衍群眾,屬于典型行政不作為。
其三,司法程序多處存在疏漏。征地原始發放憑證存于鎮Z府機關,村民無法自行調取,書面申請F院取證是法定權利,興寧一審F院、梅州中院、市檢察院無正當理由拒絕完整核查證據,采信偽造材料,一、二審裁判、檢察監督意見均回避侵占核心事實,判決難以讓群眾信服!
其四,民生保障長期缺位。高鐵施工損毀灌溉水系,數年不予修復,無視七百多名村民農耕生存需求,公共工程建設只重進度、不顧群眾基本生產生活,背離惠民初衷。
村、鎮干部手握管理職權,不依法履職反而侵占集體收益;司法機關掌握裁判權力,不全面核查證據反而回避矛盾;信訪部門承載群眾訴求,只走流程不解決實質問題。三重屏障全部失效,受損的是群眾切身利益,透支的是公權公信力。
四、核心訴求,盼上級徹查糾錯
五年奔波,七百多名村民的訴求簡單直白:
第一,全面核查梅龍高鐵案涉征地全部丈量、發放臺賬,追回被截留六十余萬元集體征租補償資金,足額發放至丁山賴屋全體村民手中;
第二,依法疏通修復淤塞灌溉水渠,恢復農田正常供水,解決村民農耕生存難題;
第三,嚴查鄧某麟、賴某文、邵某彬及鎮相關工作人員私自丈量、侵占集體補償的違紀違法問題;倒查五華縣Z府行政失職包庇縱容屬地村霸、鎮霸猖狂,嚴查興寧F院、梅州中院、廣東省高院,市J察院辦案失職、采信虛假證據相關責任人;
第四,啟動異地專項核查,重新審理本案,糾正一、二審及再審不當結論,賠付村民五年維權產生的各類開支共計三十五萬元。
土地承載農戶生計,法度守護百姓公道。高鐵工程本是帶動地方發展的民生好事,不該淪為少數人侵占集體資產的工具!行Z、司F體系本是群眾維權依靠,不該層層設障、程序空轉!我們期待廣東省有關部門能夠正視這份跨越五年的申訴,讓被截留的資金回到村民手中,讓斷流的水渠重新流淌,讓法律的公正在這片土地上真正落地!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基于當事人(賴錫煌)提供及陳述整理,相關事實以司法機關最終認定及官方披露為準。文中涉及的姓名、單位等信息來源于當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誤差,敬請聯系更正。本文僅客觀呈現當事人訴求及案件爭議,不代表對事件真實性及法律責任的最終判定。如涉及侵權或違規,請權利人聯系處理,我們將依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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