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暫停用戶短信發送功能被投訴,“事情鬧大了,電信悄悄查我開的車,通過車主托人帶話要給一兩萬元了事。”史先生說,被“傳話”數日后,河北石家莊通信管理局認定電信違反反詐法督辦整改,“兩年多過去,他們不認錯、不道歉,還反過來起訴我,我投訴后又悄悄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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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中國電信營業廳
>>男子投訴
手機突然發不出短信,通管局認定電信行為違反反詐法督辦責令整改
史先生做汽車租賃生意,“2024年4月,我發現用199開頭的電信號發短信,不管發啥別人都收不到,‘你好’都發不出去,這手機號常年聯系客戶很重要,接打電話、收短信都正常,我以為手機壞了,4月22日上午10時多,就去重買了一個手機。”史先生說,用新手機發短信才發現不是手機問題,“新手機發不出去的短信會有一個紅色感嘆號,我才知道,是電信把我發短信的功能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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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發不了短信,史先生購買了新手機
史先生說,當天下午,他就向河北電信進行投訴。史先生提供2024年4月23日電信回復的錄音中,工作人員說,發不出短信是因4月10日系統攔截,頻繁發送短信或是發送短信敏感字眼導致的,具體是什么詞導致的,因為沒有報備所以查詢不了,如果想要發送短信,需要史先生簽署承諾書再申請。史先生要求查明停發短信的原因,道歉并恢復短信使用,賠償買手機錢5999元。對此,電信工作人員稱,停發短信可以給申請流量,賠償沒法申請費用,對手機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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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為止,史先生手機號無法正常使用
史先生很生氣,“停發短信沒給我通知過,我既無欠費,也無涉詐、無違規群發信息、無異常使用行為,如果不是電信單方面關停了我短信發送功能,我也不會買手機。”他說,2024年4月25日,他帶著材料去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投訴,“通管局認定電信行為違法,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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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辦事項通知單 受訪者提供
史先生提供2024年5月17日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督辦事項通知單顯示,該局網絡安全管理處督辦,承辦單位為中國電信河北分公司。督辦事項及要求顯示,用戶史先生反映該公司擅自中止其199號碼短信發送功能,經查該公司存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的現象,責成該公司立即整改,并于2024年5月21日前將整改報告書面報該局。下方蓋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章,填寫“已辦結”。
>>查車帶話
當事人稱投訴期間遭電信查車,
找朋友傳話,“電信說給一兩萬算了”
史先生說,投訴期間,他開著合作伙伴王先生車行的車,去找中國電信石家莊分公司“說理”,“跑了很多次,電信關于賠償一直推脫,停發短信耽誤了我那么多工作生意,最后我一氣之下說給我30萬我也不解決。沒想到,之后電信不但不整改糾錯,反而查我隱私,包括車牌照信息、車輛追蹤個人軌跡、打探關系惡意施壓等。”史先生說,2024年5月14日,他接到合作伙伴王先生電話,錄音中,王先生說,電信找到另一個同行他叔,說史先生向電信索要30萬元,能不能優惠點。“電信通過車找到了車主,車主打電話找到我這,車主說他一個叔跟電信公司關系不錯,說給個一兩萬算了。”通話中,史先生稱,有事解決事,電信公司找車就不合適了。
“電信公司故意查車牌、找車主,找涉及我的其他個人隱私信息,變相施壓。”事后,史先生多次找到電信公司,“我問他們是誰查的我車,把人名告訴我,我依法維權。電信一直不承認查車一事。我報警,警方說不在管轄范圍。2024年7月,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為了逃避責任和賠償,還去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把我起訴了,說我涉詐,起訴后法院讓他們撤訴了,因為‘沒道理告不了’。起訴、撤訴我都不知情,后來問了法院才知道。”史先生很生氣,電信的一系列行為,讓他的生意、朋友關系都受到了損失與影響。
>>河北電信
電信起訴讓法院認定其不違約,最終未交費撤訴,
錄音中法院稱沒道理告不了
在史先生提供的2024年7月23日民事起訴狀中,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看到,原告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石家莊分公司,被告為史先生,電信訴請法院確認,基于史先生199號碼被系統檢測到存在異常使用行為,電信對涉詐號碼采取限制措施符合入網協議及相關法律規定,不構成違約行為。其中還提到,史先生不滿多次投訴,最終因為客戶賠償訴求過高,原告無法滿足。
史先生提供的2024年11月17日與石家莊市高新區人民法院聯系的錄音中,史先生詢問立案信息,工作人員說,已經讓電信撤訴了,因為“他告不了你”,能正常訴訟的案子會走流程,有些告的沒道理就會通知要么撤訴要么法院駁回,最后電信沒有繳費就按撤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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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 受訪者供圖
2025年12月26日,中國電信石家莊分公司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中稱,關于史先生反映電信“涉黑涉惡利用非法查詢個人車輛朋友隱私信息”問題,該公司不掌握駕駛車輛信息、朋友隱私信息,也未發現存在非法查詢其相關信息的行為。關于史先生反映的“虛假訴訟”問題,該公司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履行協議過程中不違約,是其合法權益,后考慮到史先生是用戶,本著改進服務的目的,愿意嘗試溝通協商,故采取不繳納訴訟費的方式使案件按自動撤訴處理,該案件并未進入審理流程,不存在虛假訴訟問題。
7月20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中國電信河北分公司此前處理史先生投訴一事的紀委李姓主任,他說,史先生的事要問辦公室。記者要聯系辦公室,他說“正在開會,下來說”便掛斷電話。
隨后,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中國電信集團紀委,工作人員說,之前史先生反映過電信停發短信還查車一事,已經處置過,但結果需要查詢,近日史先生還新寄了材料,需要和下屬單位核實,5個工作日內回復。
>>傳話人
“中間人”讓帶話,
電信查到車牌,說給點錢別找了
7月20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史先生的合作伙伴王先生,對于史先生反映的情況,王先生說“有這回事”。
他說,事情早了,兩年多以前了,“史先生當時開另一個朋友的車去電信維權,當時這位朋友打電話,問我認識史先生不,說電信查到車牌了,大概意思是說給點錢別找了,肯定是電信那邊的人,不然也不會打電話找我。”王先生說,他跟傳話的車主認識,但不認識電信那邊的人,“后來車主再沒找過我,因為史先生不同意賠錢解決。車主的聯系方式不方便提供,他不讓說。”
>>報警
警方:系電信公司單位行為,紀委有優先調查權
史先生提供的《石家莊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行政案件不予立案告知書》顯示,2024年5月17日,由該局黃河大道派出所下發,史先生報案不屬于公安機關管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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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告知書 受訪者供圖
史先生提供的7月15日視頻中,史先生來到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并報警,在門衛室與民警、電信河北分公司紀委人員溝通。
視頻中,民警詢問電信紀委人員,史先生在2024年第一次反映查車問題后,電信給了什么答復?電信河北分公司紀委辦公室人員說,他們只是負責此次接訪,想要問當時的答復,該公司有標準流程。
民警向史先生解釋,根據史先生反映情況來看,查車為電信公司單位行為,往其單位反映是正當的,應給出處理結果,具體是如何處分、處分了誰,個人要不會提供,如果向電信河北分公司紀委反映沒用,可以向電信集團紀委反映,“如果電信認為此事涉及到違法犯罪,他們會把相關收集的證據移交給公安機關,紀委有優先調查權。”
7月20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太行派出所(此前名為黃河大道派出所),民警稱是值班室,可以讓當事人到所里來,找辦案民警咨詢進展。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欣 編輯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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